篇一:船舶污油水接收处理协议
(备注:请把贵公司船舶信息附在后面,谢谢)
船舶污油水接收处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甲方船舶的正常营运和防止海洋环境的污染,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在 港的甲方船舶油柜的清洗、机舱污油水的回收、物料供应和船舶维修工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允许乙方对其船舶进行油舱柜清洗、机舱污油水回收、物料供应和船舶维修工
作,乙方必须持有经当地海事局培训、审批、批准的有效的船舶油舱清洗作业、船舶残油接收作业、物料供应和船舶维修许可证并提交甲方审核备案,必须具备合格的操作人员、设备、物料和工具等。
二,当甲方船舶需要进行清洗油舱或接收污油水,或者物料供应和船舶维修作业时,甲
方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船舶动态,乙方必须在接收到甲方船机处主管人员的正式通知后方可进行登船作业,并保证不影响船期。
三,乙方负责向海事局办理清洗油舱、接收污油水、物料供应和船舶维修作业的手续和
有关准备工作,负责进行测爆、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和出具污油水接收证明,并且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工作现场清理干净。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事局的有关作业规定和甲方主管人员的要求,保证工作中的
全和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乙方有责任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应急和善后处理。如由于责任造成任何事故和损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清洗油舱和污油柜原则上免费清理,以清出的污油和油脚冲抵清舱费用。
七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解除该协议,甲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邮箱:邮箱:
传真号: 传真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船舶垃圾油污水接收处理协议
船舶垃圾油污水接收处理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长江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创建清洁、安全的长江水域环境,积极倡导节能减排,加强船舶生产、营运中的污油水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所属船舶或趸船的垃圾油污水交由乙方接收处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所属的船舶或趸船 艘。
2、乙方安排“ ”或“ ”接收船舶定点在水域接收处理甲方所属船舶或趸船产生的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
3、乙方按照实际接收垃圾油污水的数量并提供由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残油(油污水)接收处理证明》和相关有效的接收单据。
二、接收方式
1、甲方将船舶生产、营运中产生的垃圾油污水集中存放,以便于乙方接收处理。
2、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需要进行垃圾油污水接收处理的船名和预计到港的时间或者固定的趸船。
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做好接收垃圾油污水的安排,并在24小时内完成接收,不得延误;如遇恶劣气况需提前通报甲方协商解决。
4、垃圾油污水处理作业过程中,甲方所属船舶或趸船需指派人员在现场进行协助和监督,防止污染事件发生。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分别建立垃圾油污水接收的登记台帐,以便海事、环保部门检查。
2、乙方接收的垃圾油污水按照海事、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乙方在接收处理垃圾油污水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垃
圾油污水接收处理费用按年度结算,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4、付款方式: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年垃圾油污水接收处理费用。
5、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篇三:船舶污油水接收安全操作程序
深圳市珠江口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船舶污油水接收
安全操作程序
编制日期:2003年3月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为船舶污油水接收的管理办法,旨在保证为船舶污油水
接收的生产安全、防止污染。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向所有船舶提供的污油水接收服务。
3 人员与职责
3.1 操作主管
操作主管是大船与驳船之间的联系纽带,操作主管登轮后,首先向大船的轮机长落实以下情况:
污油水的数量
污油泵的卸率和最大压力
污油水的温度
然后向驳船落实以下情况:
驳船可接收的污油水的数量
驳船接收后污油水分布在舱的情况 驳船油管可承受的最大压力 保持大船与驳船之间的语言沟通
3.2 工班组长
工班组长是污油水接收作业具体负责人,他登轮后首先向大船的值班员落实污油水管接头的具体位置及船上要求的接管尺寸,经得操作主管及大船轮机长的同意后指挥操作工人从驳船上将输管吊上大船甲板,然后指挥工人严格地按照操作程序接管进行相关的操作,并在整个污油水接收作业过程中保持有效的值班,与驳船密切联系沟通,一有异样情况马上向值班员及操作主管汇报,卸污油水完毕后指挥工人安全拆管并将污油水管道附近的油迹清理干净。 3.3 操作工人
操作工人是卸污油水作业的具体操作者,他们登轮后听从操作主管及工班组长的安排,协助大船轮机员从事接拆管、现场值班及清理现场的工作。
3.4污油水接收船的船长
3.4.1船长必须将污油水资料提供给大副:
污油水的数量
污油泵的卸率和最大压力
污油水的温度
3.4.2船长必须确保船舶严格按指令受载,受载的最大数量必须符合载重线限
制、吃水限制或列明的特殊要求,如果无法满足,船长必须拒绝接收。 3.5 污油水接收船的大副
3.5.1大副是污油水接收作业的驳船方负责人,负责根据接收任务和船长指示
制定接收作业计划,报船长批准。负责给值班驾驶员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根据每次作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3.6驾驶员
3.6.1 驾驶员负责污油水接收作业的安全,负责污油水接收作业计划和大副制
定的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指挥并督促值班水手履行其值班职责。 3.7值班水手
3.7.1值班水手按照值班驾驶员的指令开关甲板阀门,污油水作业前,按“安
全检查表”的要求,根据大副指示的项目进行检查确认,不折不扣地执行驾驶员的指令。
3.7.2值班水手必须保持同时两人值班,其中一人在喉管附近,另一人在甲板
进行巡回检查。
4配载计划
配载计划由大副负责编制,并报船长批准,在编制配载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a)受载的最大数量必须符合载重线限制、吃水限制或列明的特殊要求; b)船体的平衡;
c)确保船舶在海上航行的最大剪力和弯矩在允许范围内; d)各舱必须留出足够的空档;
e)当接收温度比较高的污油水时,即使从舱容角度来看,不必使全部货舱受载,但考虑到应避免局部热应力对船体结构的影响。
5.1装污油水计划
5.1.1 装污油水计划由大副编制,报船长批准,编制装污油水计划时必须考虑
下列因素:
??? a污油水数量;
b各舱计划受载量;c最终空档;
d前中后的开航吃水;
e标明应该关闭并绑扎的所有过桥阀和出海阀;
f装载速度;g任何特别指示;h值班安排;
i发生火灾或污染时停止接收作业和报警的方法。 5.1.2该装污油水计划必须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理解。
5.1.3污油水接收作业开始前,船长必须确保所需使用的设备已经测试并处于
可操作状态,所有人员均明确其职责,下列各项尤应考虑:
a 污油水接收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在作业前必须检查,任何设备上的缺陷,
必须引起注意并通知有关责任人;
b 管线和阀门的所有缺陷必须在装污油水计划中说明并制定相应措施; c 溢油清油设备必须检查,并备妥立即可用; d 消防设备应该备妥立即可用;
e 手提对讲机应该测试正常,电池充足电;
f 驳船与大船之间议定的应急停泵程序和信号 。
接收作业开始前必须告知所有人员发生应急情况时的应急计划,包括发生溢油和火灾。
6污油水接收作业
6.1 驳船靠妥大船后,污油水接收作业开始前,船长或大副应通过操作主管与
大船方商定下列事项: . 污油水的数量; . 污油水的温度;
.污油泵的卸率和最大压力;.关键步骤;
.大船的特别规章;
.驳船/大船之间的联系方法;.应急程序与信号;.值班与换班安排;.应急停止程序 。 6.2拉管和接管
6.2.1 拉管前必须确认油管完好无损、长度适合、喉管应盲死,并上满全部螺
丝。
6.2.2 放置好接油盘
6.2.3 拉管,如需使用大船的吊杆装置,则应执行大船制定的《吊杆设备操作
规程》。
6.2.3 卸下盲板,垫好垫片,把油管接到污油管上,并上满全部螺丝。 6.2.4 在大船船舷边系好油管,尽量把油管的重量集中到所系的绳子上。 6.2.5 打开驳船喉管阀门。 6.3污油水接收作业前的准备
6.3.1污油水接收作业前大副和值班驾驶员检查驳船甲板、管系阀门及安全防
污染、消防措施,工班组长和工人检查大船甲板、管系阀门及安全防污染、消防措施,具体如下: . 驳船已系泊牢靠;
. 驳船随时保持自航移动能力;
. 驳船/大船之间约定的通信系统使用正常; . 已经议定了污油水的装卸程序; . 已经议定了紧急停止作业程序;
. 驳船与大船双方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已正确配置并随时可立即使用;
. 输油管和输油臂状况良好、装配符合要求并适合于预定的用途; . 驳船与大船的排水孔已堵塞严密、接油盘已安置就位; . 通海阀和舷外排出阀保持关闭并明显地系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