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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时间:2020-05-29 20:14:39 来源:东星资源网

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事关道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阵地。根据中办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工委《**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订学校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书。

一、责任体系 1.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院系、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3.宣传部是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同安排、同组织、同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院系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责任内容 1.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责任。各院系和科研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等的审批和监管;
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部门按照'一会一报“、'一事一报“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学校各级各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校报、学报、广播台、学校'两微一端“刊发播出的重大信息,执行总编负责制,做到'先审后发“。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是本院系、本部门举办的'两微一网“、报纸、印刷品、宣传展板、横幅、LED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审批公共宣传品;
负责对部门、班级、社团等建立的微信群、QQ群、QQ空间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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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责任书 意识形态 学院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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