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辅导报告
今年 1 月 21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一、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
在《规则》发布之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适用的法规制度主要是中央纪委 1993 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十九大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出台等,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相关上位党内法规和法律、工作方法等都有了新的变化和要求。一些十八大前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处理程序、处理方法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制定出台《规
则》是法规制度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将制定《规则》列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2019 年工作要点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规则》,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由党中央对纪检监察的一个单项工作立规矩、定制度,提出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对于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和 国家监督体系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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