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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 中国制造到底有多厉害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逛集市      中国普通人最熟悉的美国作家也许就是马克?吐温了,即便是在那个“打倒美帝,打倒苏修”的年代里,马克?吐温的文章也还是被选进了当时的中学课本。他的那篇《竞选州长》让无数的中国人在吃不饱肚子的年代看到了美国社会更黑暗的一面。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篇文章里的一段描写,说是有九个不同肤色的孩子跪在那位要竞选州长的家伙面前喊他“爸爸”。马克?吐温的名字在二十几年前的中国人心目中,是与白求恩、埃德加?斯诺等几位难得让人们知道并能记住的外国人名字连在一起的。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与深入,许许多多外国人的名字,像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日用品一样涌入了中国,其中有的人名也就是昙花一现,而马克?吐温的名字却依旧响亮。美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曾说:“所有的现代美国文学都起源于一本书,那就是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马克?吐温在美国那不怎么长的文学史上的地位无异于我国历史上的李白、杜甫等人了。作为一名教授美国文学的人,到了美国不去拜访马克?吐温的故乡,那实在是一大遗憾。
  公元2003年8月的9、10日两天,我有幸和一批国内高等学府的学者一同去参观了马克?吐温的故乡――汉尼堡(Hannibal),汉尼堡是美国密苏里州的一个小镇,据史书上记载(美国这个国家实在是太年轻了,故稍微有些年代的东西就成了古董),马克?吐温四岁以前是住在汉尼堡附近的一个小村子,这个小村子有一个很大气的名字叫佛罗里达。四岁时他随家人一起搬到了汉尼堡。当时他的父亲在汉尼堡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但那时的律师没有美国现在的律师那么吃香,故马克?吐温的童年也就不像现在的美国人那么幸福,或可以说是那么悲惨了。马克?吐温是在十七岁那年离开汉尼堡的。据说他的两部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就记叙的是他在汉尼堡时的生活。
  缺少历史反而加深了美国人注重历史并善于开发和利用历史的潜能。一进入密苏里州的境内,闪现在我们眼前的路标和广告牌就一直不停地在向人们展示:这里是马克?吐温的故乡。我们先到的地方是一个集市,集市上出售东西的人们的打扮都是马克?吐温那个时代的服饰,这仿佛让人回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我之所以说这个地方是个集市,是因为除了我们这十几位来这儿参观的中国人,整个地方也就几十个人,可以说是买东西和表演的人比游客还多。再加上美国的小镇地广人稀,给人的感觉也不像个集市,最多也就像中国乡下小镇不逢集的日子。集市上最抢眼的是一个简陋的小舞台,舞台上有一位身着一身白西服,叼着一根大雪茄的中年男子在模仿马克?吐温的讲话,他那幽默的言辞以及颇具马克?吐温的腔调和打扮不时引起台下稀稀拉拉的人群中发出爽朗的笑声。我们这帮黄皮肤、黑头发的人反而在这儿变得很引人注目。所有我们遇到的人都很友好的和我们打招呼。也许是因为美国人没有中国人那么心灵手巧,集市上出售的手工艺品看上去都很粗糙,这也许是因为这儿的人故意漫不经心,好让来此一游的人身临其境地体验马克?吐温时代那种单调的生活和低廉的生活质量。我心里说:“怪不得马克?吐温书中的哈克不愿意那样活着,整天想整出一些有趣的事来。”
  在集市上休息时,我碰到了模仿马克?吐温的那位先生,我提出和他合影留念,他显得特别的热情。我告诉他我来自中国,并给中国的学生讲马克?吐温。他对中国人充满了好奇,并很慷慨地送了我一个印有马克?吐温头像的口杯、一张他模仿马克?吐温讲话的光碟和一件有马克?吐温头像的T恤衫给我。为了表达中国人的友谊和让其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我跑到远处的停车场,为他取来了一套《兵马俑》的明信片。
  走在汉尼堡城的街道上,〔美国这个地方,只要是有些人的小镇就称为是个City(城市)〕,到处都是以马克?吐温为标记的餐馆、旅馆和商店。附近的山沟、小池塘和山洞也都是以马克?吐温作品中出现的人名和地名来命名的。
  我们穿过哈克探险的山洞,看了汤姆划船的小溪,在哈克刷篱笆的地方照了相。我们在“马克?吐温家乡餐馆”吃饭,坐马克?吐温时代的小火车来到了马克?吐温曾当过领航员的“马克?吐温游轮”上。密西西比河的水依旧那样静静地流淌着,只不过是没有马克?吐温时代那么清澈罢了。
  在汉尼堡,这里的一切都会告诉你,这儿是马克?吐温的故乡。美国人珍惜自己那么一点点历史的举措实在是值得我们中国人学习。有人曾说:“浩瀚无边的历史创造出点滴少许的文学。”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说:“生百政治家,不如生一个文学家。”美国人的确是这样认为的。
  
   看 戏
  
  自从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以来,随着电影、电视的冲击,以及DVD等高科技产品的泛滥,戏剧这个词几乎从人们的大脑中消失了。在如今的大城市,如果一个人说他去看戏,那旁边的人真会以为这家伙是个天外来客。在很多人的眼里,看戏仅仅是和乡下的庙会和赶集连在一起的。在马克?吐温的故乡汉尼堡,我是近二十年来第一次看完了一出两个钟头的“戏”。我们看戏的地方叫“马克?吐温户外剧场”,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户外露天剧场,四周青山翠绿,舞台和观众席之间隔着一条大约有五十米宽的小河,舞台上的布景,如房子、学堂、篱笆以及河中的小岛都与马克?吐温小说中描写的一模一样。既然是户外露天剧场,也就没有帷幕,灯一黑,那就是一幕结束了。
  现代的灯光和音响,加上优美的景色以及演员们出色的表演,把人们一下子带回到了马克?吐温笔下的美国乡村。当晚演出的是以马克?吐温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为基本素材的改编剧。
  七点三十分,演出正式开始。灯一黑,人群马上安静了下来。从寂静、带着晚上的凉风和草虫鸣叫的河面上空,传来了马克?吐温那很具个人特色的嗓音:“我四岁时从附近的佛罗里达搬到了汉尼堡……”随着马克?吐温的声音,一道强光从观众的头顶划过,照射在河面转弯处的一艘小船上。灯光下,晚年的马克?吐温着一身白色西服,手中夹着一根大雪茄,西服的上衣口袋里插着几根雪茄,站在小船的船头,徐徐向河中心移来。
  整部剧在“马克?吐温”先生的回忆中展开。当身着白衣的马克?吐温渐渐在河面上隐没时,舞台上的光一亮,马克?吐温小说中描述的主要人物――汤姆和哈克――童年时调皮捣蛋的那一条街便闪现在了人们的面前。整个演出是以“马克?吐温”先生的台词为发展线索的,他的声音隔一段时间便会出现一次,而他本人则是一会儿站在河中的船头上,一会儿又出现在哈克上学的学堂前。两个钟头的演出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演出结束后,所有的演员乘船从河对岸过来和观众们见面。扮演酒鬼――哈克的父亲的那位演员,在乘船时仿佛还沉醉于自己在剧中的角色,不小心(也许是有意)从船上掉进了河里,船上的人没人理他,他一个人在水中乱扑腾,四周是一片欢叫声。在和演出人员合影留念后,当我们走出剧院的门口时,这位“醉汉”才刚刚从水里游上来,赤裸着上身和观众们打招呼。我要求与他合影留念,他很爽快的答应了,且做出一副酒醉未醒的模样。美国佬就是这样,无形之中总让人觉得有点与众不同。
  
   龟与鳖
  
  国内学术界流行一个笑话, 把学者分为几类, 土鳖、土龟、海鳖和海龟。所谓土鳖者是指那些在国内很一般的学者,在国内干得不错的人就上升为土龟;所谓海鳖就是从海外回来的学者,那海龟就是从海外回来的大学者了。时下的中国流行“海归”派,然而有的“海龟”只能叫“海归”但却并非“海龟”。君不见多少冒牌的“海龟”竟然连国内的“土鳖”都不如,那就更不用提与国内的“土龟”比了。这一点钱钟书先生在其小说《围城》中已作过精辟的描述和讽刺。我自己认为我是一个连土鳖都不是的人,不过也许会被人称为土王八;然而更加不幸的是我在不惑之年又被送到了美国来做访问学者,故以后也许有人会叫我海王八。
  以上所说土鳖、土龟以及海鳖和海龟只是想开一个玩笑。玩笑的由来是因为在英语大行其道的今天,我经常听到有人说,“某某的英语特别好,比其汉语还要好。”或者是说“此人英语之好已忘记了汉语”。我首先不讲说这种话的人如何,如果一个人的母语是汉语,而英语是其外语,我是不相信其英语会比汉语好的。我只能说(不论他是土鳖、土龟、海鳖、海龟还是和我一样的土王八)其英语和其汉语一样让人“不忍目睹”。早在近一个世纪前,王国维先生就提倡“学无中西”,面对当时中国的国情,他曾说,“中国今日,实无学之患,而非中学西学偏重之患。”他指出,国人对西学的了解和洞察, 必须以深厚的国学为基础。在王国维看来,中国的大门已经敞开,思想文化上的交锋相融是必然的趋势,中学和西学不是相互违背妨害的,而是“盛则俱盛,衰则俱衰,风气既开,互相推动”。当然王国维先生论的是大学问,我借他的话是想说语言(特别是对英语)的习得亦是如此。我自己是学习英美文学的,我对 “文心相通”很有感触, 我的最大的“偏见”是:一个连所学语言的诗歌都一无所知的人是谈不上在该语言方面有“造诣”的。然而,从我个人的观察看,国内这样的有“造诣”的英语专家很多。我的“偏见”来自于我对自己母语的理解,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一位著名的中国语言和中国文学专家来给人们讲学习汉语的“道”,而其却从未听说过唐诗、宋词、元曲是什么,我们会认为此人是专家吗?恐怕连三岁的小孩都会认为其是“冒牌货”。我们国内现在的英语“专家”、“教授”、“博士”,类似这样的“冒牌货”很多,还有一种更为离奇的人对学生说,只有忘记汉语才能学好英语。呜呼!如果忘掉了自己的母语,学好外语又有何用呢?因为我们大多数学习外语的人是为了以外语为工具获取更多其他的知识,而不是要定居国外或“投敌叛国”,抑或是以此为一生的追求。
  有时我看见国内的大学生苦读英语的景象,我真为他们有的人叫惨。莘莘学子们的确努力,但他们不知道,如果从开始就走错了方向,跑的越快,反而会与目标越远。我想该是国内的土鳖、土龟、海鳖、海龟以及和我一样的“土王八们”反思的时候了。古人云:“误人子弟,如杀人父兄。”我们“杀人父兄”要到何时? 古人又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如果我们的专家、教授和博士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只能使“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了。季羡林老先生在1995年说过一段话,其大意如下,不要说西方人不了解东方,不了解中国,难道我们自己就了解了吗? 如果我们是一个诚实的人, 就应该承认我们自己也并不了解东方, 不了解中国,这真是一出无声的悲剧啊!季老先生作为一代学贯中西的东方鸿儒,尚且发出这样的感慨,我辈“小王八们”还在捣什么“蛋”?
  我想要说的是,从一个“土王八”,变成一个“海王八”,我的感受是,鳖就是鳖,龟就是龟,不管是土鳖、海鳖还是土龟、海龟,用《圣经》上的话来讲就是“各从其类”。我也相信,如果将一个傻瓜送到国外任何一个最发达的国家去深造,他也不会变成一个天才。当然,现在有了人工基因技术,也许可以为傻瓜换一个天才的脑子。
  
   中国制造
  
  故乡只有一个
  怎么能叫我们不爱她呢?
  异乡有千百处,
  故乡只有一个
  ――吴正( 香港)
  中国人常说:“金窝窝,银窝窝,不如家里的土窝窝”,而外国人也说:East and west?熏 home is the best. 由此可见,人无论中西对自己的故乡和家园都有一种难以摆脱的眷恋。上海籍香港诗人、作家吴正在他的一首短诗《故乡》中写道:
  不知道你好在哪里,
  只知道我痛在何处。
  来美国三个多月后,挥之不去、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依旧是对祖国的思念。也许说这话,让国内的一些人看来是“大话”,是一种装腔作势般的“矫情”。但我的确是有这种感觉,当我知道西大的考察团要来伊利诺大学时,我的那种高兴和期盼用十几年前电影中的一句话来形容就是:“一个在黑暗中摸索的人,终于找到了组织和同志。”
  我所在的伊利诺大学Urbana-Champaign(俄本娜-香槟校园)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大学城,也是一所名副其实的开放大学,开放不仅仅只是在校园的规模上,横穿校园区的十几路公共汽车将校园区和附近的两个城市(俄本娜城和香槟城)连成了一个庞大的有机体。所有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就读的学生,只要有工作证或学生证就可以免费乘坐所有的公交车。学校区内到处是大片的绿地,让人感到这不是一个大学城, 而是一个很大的公园。 2003年的伊利诺大学真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十月份短短的两天内,两位教授荣获诺贝尔奖,使其校史上获此奖项的人数达到了九位。而十月份以前,该校两位女同学 被美国最著名的色情杂志《花花公子》PIAY BOY选为封面女郎。当两位女生的照片, 以该校的雕塑标志为背景出现在《花花公子》的封面时,虽然也有人著文抨击此事, 但大多数人还是觉得这也是一件可庆可贺, 让伊利诺大学出名的好事。从这两件颇具代表性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出该校的开放和治学水准。
  伊利诺大学所处的地方也许在我们国家的人看来是一个狗都不去拉屎的地方,但其确实是一个读书和学习的好地方。校园里的草地上,松鼠三三两两、悠闲地觅食和做着它们的游戏; 各种小鸟叽叽喳喳,在来来往往的汽车和匆忙走动的行人头顶构筑出道道美丽的风景。到了晚上,各种社团组织的讲座、表演以及在我们看来还有点不太适应的活动(如接吻的艺术、校园性生活讲座等等)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学生们的学习和自由活动用我们的话来讲, 的确是紧张活泼,有张有弛。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对烟酒的控制(也许是法律的威严)达到了让人无法想象的地步。出售烟酒要有许可证,买烟酒的人须在21岁以上。记得我们一行五六个人第一次去逛超市,忘了带护照, 在超市的出口,收银员便提出要“验明身份”,当我们告诉她我们都已是四十多岁的人时,那位工作责任性很强的外国大婶坚持认为,只有出示能表明我们身份的东西,如护照、驾驶执照或该州的身份证才能放行。无奈我们只得“忍痛割爱”,将手推车上的啤酒放回去。在回家的车上, 我对大家说:“哈哈, 没想到我们在外国大婶的眼里是如此年轻,连喝酒的资格都没有。”
  美国是一个号称Nation on the Wheel (直译为“车轮上的国家”)的国家,离了汽车,人人可以说是什么事情都干不成。但让人感叹的是十字路口那有条不紊的交通秩序,每个人都遵照“路权”Way-ofthe-rig-ht原则, 所谓的“路权”就是:不论南来北往的车辆,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谁的车子先到十字路口,谁就有权先行,这条原则对车辆是这样, 对行人、自行车和摩托车也如此。记得刚到这里的时候,每逢过十字路口, 我们都要等半天, 等过起了马路也会吓得赶快跑过。后来我们才知道只要有“路权”,就可以完全四平八稳、不慌不忙地横穿马路了。在这里最能体现的是一个人的素质,我曾经多次站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观看这种表现一个人诚信的交通表演,面前的情景让我想到了国内的交通拥挤。汽车正在我国走向“千家万户”,我想仅仅把汽车价格降到跟国外一样,让中国的老百姓能买得起,或者是把车造得跟外国车的质量一样还是不够的,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
  说到这里,有人也许会说既然外国那么好,你又何必在人们面前装出一副自己是多么爱国的假象呢?香港诗人吴正还写过一首有关故乡的诗歌,在这里我想用他的诗来回答人们对我的质问。
  怎么能叫我们不爱她呢?
  异乡有千百处,
  故乡只有一个。
  ……
  异乡有繁华,
  故乡有清贫;
  异乡有骄阳,
  故乡有明月。
  我是在美国读到香港这位诗人的诗的,伊利诺大学图书馆的东亚图书馆处理图书,我抱着一种好奇的心情去看,于是就拿到了吴正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黑白沪港》,里面有我在这篇文章中提到的这几句诗。我孤陋寡闻,对吴正先生的书读得不多,但就这几句诗来说,身在异国他乡的我觉得他写出了一个人对故乡的那种发自肺腑的眷恋和深情。
  我们为什么到外国来呢? 难道不就是为了学习外国的先进的或好的东西吗?如果一个人到了国外,连什么是好坏都分不清的时候,这个人还能学到什么呢?当西大考察团的李长安老师刚一见面便给我递上一根中国烟的时候, 我那贪婪的一吸,仿佛自己是一个不可救药的“隐君子”,是啊,吸进我的胸腔的不是那致命的尼古丁,而是来自故乡的“精神食粮”。你看,连慢性自杀的方式我都只能采用中国式的。君自故乡来,让我泪沾巾。西大的人来去匆匆,走的时候,每人都给我这个在异乡的故乡人留下了能让我想起故乡的东西,李俊峰书记将他的烟和茶叶留给了我,魏晓立老师给我留下了榨菜和蜂王浆,李长安和王启和老师也都把自己身上的烟留给了我……
  看着他们的车子缓缓驶离我住的地方,我的双眼都有些湿润了。一盒烟, 一包榨菜,一包茶叶,包含着的是几多关心、几多鼓励和几多希望。
  让我再运用吴正先生的话来做结吧?押
  故乡的一切陋处,只有在经历了长长异邦旅程的人眼中才会转化为一种风味别致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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