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1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
(一)加快新农村建设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等农业生产,多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快落实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并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及早做出安排,确保各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把农村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沼气建设、文化设施等新农村项目建设,作为重点项目建设,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尽可能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二)鼓励重点建设项目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抓住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机遇,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与区发改委、区农林水利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等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摸清在建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并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管委会)就业创业服务所,各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站设立重点工程项目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在城镇公共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大农民工就业容量。
(三)高度重视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区里有窗口、镇办有站所、村组有专人的要求,加强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镇、街道(管委会)就业创业服务所、各村、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农民工覆盖,为农民外出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面服务,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四)集中开展农民工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依托镇,街道(管委会)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工作台帐,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为准备外出的农民工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咨询等指导。集中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援助帮扶活动,通过送培训下乡、送岗位进村、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返乡农民工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政策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介绍返乡农民工就业的,给予1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所需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实施区内企业稳定岗位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困难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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