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_2017工作总结2018工作计划

时间:2019-02-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 今年以来,我县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编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和十九大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三基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协同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017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及时承接上级下放的相关审批事项,精简、取消和调整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并与各相关单位签订承接确认书,实现权力对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目前我县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12项。

2、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工作,组织各单位制定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7家单位编制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细则)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结合行政权力清单的变动、县政府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推进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发文《关于印发XX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和《关于报送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我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约束自由裁量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审批难”问题。

(二)持续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我县涉及权力清单编制共36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和262个行政村,相关“两清单、两张图”、“一单一图一册”已全部挂网正式公布运行。县直单位权力事项共计3014项,乡镇权力事项共计1080项,村级权力事项共计14666项。

为规范行政职权运行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审改办发文《XX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范了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的方式,持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三)全面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根据《XX省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XX县减证便民工作指南(2017年)》,发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把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中确定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其它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中带有审批性质的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疏理、精简申请材料,严格时间节点、步骤、进度,有序 推动部门协同,压缩办理时限,取消相关证照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积极开展县级政府各部门减证便民工作。

我县共有36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12个乡镇涉及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共有11家单位梳理完毕,共89项行政审批等相关事项梳理出前置申请材料,共12条年检事项改为年度报告事项。以精简为尺度、不变为例外,在压缩办理时限方面除办公实际不能减少的特殊情况之外,均在原法定时限基础出压缩三分之一以上;
在减少证明方面,受各种条件制约精减力度不大。

二、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XX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围绕如何加强执法监管和提升执法效力,就部门领域内综合或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模式,深入市质局、卫计局、住建局、环保局、文化局等部门开展调研,对全县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范围、人员现状及执法情况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行政执法机构现状调查表已上报省、市编办)。按照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原则,研究制定《XX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市场监管、卫生计生、文化旅游、商务流通、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林水利等10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1、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整体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通知》精神,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管理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整体移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整合为 “XX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三保合一),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业务。

2、根据我省开展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县法检两院机构编制上划省级统一管理信息上报工作,配合县政法委员会做好法检两院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工作。

3、根据省、市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求,整合县监察局的职责和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务犯罪侦查局的职责,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做好改革试点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开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整合县域内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县人民医院为基础组建“XX县医疗集团”,建立新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在全县编制范围内调整24名全额事业编制,在12个乡镇设立了扶贫工作站,加强扶贫机构建设,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6、整合XX县新型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和平顺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拟组建X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1、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相关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撤销县非公经济组织工委,成立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机构设在县委组织部,为县委组织部核定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职数(副科级) 1名,核销原设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非公经济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职数(副科级)1名,同时,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非公经济组织工委的1名行政编制调整到县委组织部。

2、为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将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9名政法专项编制、县国土资源局1名行政编制划转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原隶属县人民检察院的县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中心机构、编制、人员整体划转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管理,县人民检察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划转1名编制到县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中心。

3、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建设的若干规定》成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与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并为县人大常委会调整行政编制1名。

4、根据市编办《关于成立县级政策研究室的通知》文件精神,整合县委办公室综合政研股、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职能,成立“XX县政策研究室”,加挂“XX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平顺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并为其调整行政编制4名。

5、为进一步做好网络宣传管理工作,为县网络宣传管理中心调整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名。

6、为提高县政协工作信息化水平,为县政协信息中心调整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名,经市编办批准增加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7、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中小学在校生情况,重新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调整,加强编制管理。

三、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省、市意见,稳妥开展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配合县经信局做好我县第一批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有关工作。根据省、市编办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的审核确认意见,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参照省编办《XX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从事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为下一步改革做好基础性工作。使用事业编制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不列入分类范围;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机关不列入分类范围。

(二)推进行业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XX市国有林场改革要求,配合做好我县国有林场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工作,并将县国有林场列入公益一类管理。

四、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法制化建设 (一)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事业,不再新设事业单位和核定事业编制,对确需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撤一建一、合并组建、先减后增”的原则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机构数量只减不增,并报市编办审核批准。2017年共成立了“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XX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XX县城乡公共客运管理中心”3个事业单位。对行政编制的使用,原有超编单位一律不新进人员,超编人员必须限期消化;
余编单位分期分批、逐步到位,按规定程序报批使用。对事业编制的使用,实行年度用编总量控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年度新进人员总量原则上不突破上年自然减员总数。凡考录用、招聘人员和调配人员,先要办理核编手续,无空余编不能招考、招聘和调配人员,外县进入我县的要事先在原先单位实名制下编,才予以上编。

(二)完成2015-2017年减编任务 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原则,认真落实《XX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按照编制核减计划,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2017年我县事业编制计划减少1%,即核减事业编制50名(差额事业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0名),已经县编委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印发文件并报市编办备案。2015-2017年三年事业单位总量在2012年底基数上核减5%,即核减编制248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29名、差额事业编制3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8名)的目标已全部完成。

(三)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调整工作 对单位设立、撤销、整合及内设机构调整的,及时落实编委文件精神,履行相关手续;
对人员变动的,按照县委、政府人事任命、调整及退休等文件,及时更新编制实名制信息库的内容;
新招录人员按招录文件及时列编注册。同时,坚持日常维护,确保数据准确,为县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机构编制信息。

(四)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健全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协商、编制使用审批、办理入编和下编手续、工资核发协调、财政经费核拨和相关信息定期核对备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与组织、财政和人社部门的综合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发挥整体约束合力作用,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的控制力度。同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之中,不定期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和《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五、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一)完成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6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我县2016年度应参加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193家,按期报送187家,未按期报送2家,未报送4家。年度报告期间,共涉及变更27项次。截止目前,共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30份,换新率68%;
因涉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对1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注销;
对单位财务不独立、法定代表人不符合任职条件、未参加年报、章名不符情况的事业单位不予发证。

(二)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证和映射工作 我县共有行政、群团机构60家。目前,共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54家(机关行政类46家,群团类6家,垂管类2家),各类资料齐全有效,其中,对2家行政单位进行了法定代表人变更。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县所有行政、群团机构将完成映射和发证工作。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县事业单位总数的3%比例随机抽取6家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发现不同程度的六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行为予以了通报并责令其进行了整改。整个专项检查,做到了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做好政务和公益机构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加强网站开办审核和标识管理,完成今年到期中文域名续费39家、注销中文域名单位4家(单位被撤销),对微信、QQ群、来电咨询和网站留言的所有问题给予及时解答,对前来中心咨询的给予耐心演示, 确保网站正常有效地应用,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六、扎实开展全县“三基建设”基础性工作 根据县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先后印发《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三基建设”编制公共服务手册、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注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关于完成梳理各类工作手册的紧急通知》和转发省级《关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制定基础工作目录和工作运行流程图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对照职能梳理基础性工作,对履行职能的基础信息、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等基础性业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分类界定,编制基础工作目录、制定工作运行流程图;
对照国家标准、行业运行规则和相关指标,分项制定基础工作内容和标准,统一格式,形成以组织机构、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和考核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手册,以基础数据、基本资料为主的应知应会手册,以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各项惠民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便民服务手册;
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编制岗位责任制手册。

我县需要梳理基础工作内容编订成册的共有132家机关事业单位,截止目前,完成的有93家并全部建立了台账,其余部分单位还在编制中。

2018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中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继续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承接、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的对应落实;
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持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更新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进一步加强减证便民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便民办事创业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等精神,以精简为尺度、不变为例外,严格保留标准,做好我县减证便民工作。

三、继续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工作 继续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按程序做好调整。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已有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权责清单工作,积极探索权责清单制度向党群部门拓展、向乡村两级延伸。

四、持续推进“三基建设”基础性工作 依据省、市“三基建设工作”相关指导意见,持续推进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基础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快县乡两级职能转变步伐,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动态调整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着力强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市场监管等条件成熟的重点领域和部门,逐步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深化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管理体制改革;
重点推进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商务流通、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做好旅游管理体制、环保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
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有关工作和省以下环保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工作。

五、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按照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实现机构编制资源绿色配置,加强对基层和一线工作力量的编制配置。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禁以各种形式挤占乡镇和一线人员编制,通过调整空编、减上补下、空编招录、清退借调人员、下派干部帮助乡镇工作等途径,进一步充实加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
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流程,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库系统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委[2009]15号文件精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六、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电子政务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项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相关条例和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和实地核查力度;
加强沟通交流,强化督办检查,做好政务和公益机构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使用的宣传指导及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编办内部网络维护、网站建设、信息安全和管理工作,推进全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

? ?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标签: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编办 县编办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纪委工作计划 2018年纪委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