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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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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小学招生简章

2015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作者:青秀区教育局 来源: 时间:2015-06-12 2015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到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向学校提供家庭无房证明等材料。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并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在两年以上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间)子女需要到公办小学就读的,需向居住地所属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有关入学手续,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三)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办理就读手续: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我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3.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4.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四)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报名时间

2015年7月4日、7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各小学公布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南宁市教育局 

 2015年

南宁市小学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05-07 08:38:24 《2015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简章网上报名时间》是由智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南宁市小学招生简章

(四)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二、入学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到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向学校提供家庭无房证明等材料。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并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在两年以上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间)子女需要到公办小学就读的,需向居住地所属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有关入学手续,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三)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办理就读手续: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我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3.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4.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四)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报名时间

2015年7月4日、7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各小学公布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附件2

2015年南宁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原就读幼儿园: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民族

是否独生子女

曾用名

籍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血型

学生类别

(仅勾选一类)

□本市户籍学生□ 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人员子女

□父母单位办有初中学校的子女□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其它

家长

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可多填)

家庭情况

(多选)

□普通家庭□烈士家属□军警家属

□残疾人家庭□享受低保家庭□农民工家庭

□城市计生家庭□农村计生家庭

户籍

情况

父母常住

户口所在地

学生常住

户口所在地

父母实际住房地址

(请详细填写此栏)

有何

特长

是否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否需要主管教育局安排就读?

(需要政府安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填写此栏)

报名教师核定意见

学校录取

意见

录取序号

编入班级

班主任姓名

说明:1.此表先请学生家长填写,后由负责报名教师对照验证。2.填写力求文字工整,不得涂改。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日

是否为独生子女

籍贯

现常住户籍所在地址(路、街、门牌号)

家长姓名及工作单位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附件3

2015年南宁市城区、开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花名册

说明:此表可复制,为方便填写,可将页面调整为A3幅面。

 

 

附件4

2015年南宁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人数统计表

城区:(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

2015年月日

序号

学校

应入学人数

实际入学人数

独生子女数

招生情况

入学率

备注

班数

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附件5

南宁市盲、聋哑、弱智、肢残四类残疾适龄入学儿童普查表

县(区)教育局(盖章)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是否农业

户口

残疾类别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其他残疾

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

是否为独生子女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邮编

家庭人口数

残疾人数

月收入总额

(低保、补贴等)

关系

姓名

年龄

文化程度

就业情况

联系电话(含住宅、办公、手机、小灵通号码)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于7月23日前上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份上交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2.此表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自行复制。

附件6

南宁市盲、聋哑、弱智、肢残四类残疾适龄入学儿童普查统计表

县(区)教育局(盖章)

残疾适龄儿童入学总数

独生子女数

其中

男童数

女童数

视力残疾

人数

听力残疾

人数

智力残疾

人数

肢体残疾

人数

少数民族

人数

农业户口

人数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于7月23日前上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份上交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附件7

南宁市盲、聋哑、弱智、肢残四类已入学残疾儿童花名册

县(区)教育局(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是否独生子女

籍贯

残疾类别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

就读学校及班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1.残疾类别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于9月4日前上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份上交县区、开发区教育局。

3.此表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复制

南宁市小学招生简章

6月11日,市各城区公布2016年公办小学招生简章。适龄入学儿童的户口地址与家庭住址不一致,如何判断去哪所小学报名?是否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都能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三代同堂,孩子报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当天,看到招生简章,不少家长仍有很多疑问。

户口地址与家庭住址不一致

南宁市民黄女士家住秀灵路紫荆苑,并持有房产证。按房产证地址,孩子应该在路小学就读。但孩子户口跟爷爷在民族大道路段上,与房产证上的地址并不一致。并且,黄女士夫妻双方的户籍地址也不在苑,黄女士搞不清孩子该到哪个地段小学就读。于是,她来到房产证地址所在地段的衡阳路小学进行咨询。

该校教务处黄老师解释,拥有南宁市户籍,说明孩子可以就读南宁的小学,但具体分配到哪所小学,以房产证的地址为准。父母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因此,孩子应随父母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即进入衡阳路小学就读。

黄老师表示,地段生还有其他两种情况,一种是孩子父母属于无房户,在外租房,那么孩子入学以父母租住的房屋地址为依据。另一种属于三代同堂的情况,即孩子父母无房且没有租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居住,这就需要社区开具三代同住的证明,孩子入学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的地址为依据。去年起,为了简化家长所需提交的材料,父母无房产的,不再需要自己到房产部门开具“无房证明”,教育部门会统一到房产局为其查询住房状况。

没办居住证不能报读

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简化:不用提供孩子父母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姚先生一大早来到官桥小学门口查看招生简章,得知这个消息,很高兴。姚先生说,他是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夫妻双方回户籍所在地开具,往返一趟十分麻烦。孩子今年要入学,简化的材料让他省了不少事。

当天有人欢喜有人忧。覃先生来到衡阳路小学咨询。覃先生的户口在,但妻子的户口在且长期不在南宁,孩子户口随妻子在重庆。覃先生希望孩子能在南宁读书,但该校教务处黄老师表示,孩子并不符合随迁子女的条件。黄老师表示,随迁子女父母双方需在南宁市城区工作,且办理了居住证,若想进入塘的学校就读,还需居住在西乡塘区。这名孩子从目前状况看,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了。

黄老师提醒,居住证的办理时间较长,今年秋季即将入学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无居住证无法报名入学,建议未办理或居住证已到期的家长及早办理。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若在南宁市购房,为孩子报名时一定要提供购房的相关材料。黄老师说,此前曾出现个别外来务工人员在南宁市较远的城区购房,但为了孩子能在成熟的社区学校就读,便在学校附近租房,报名时只提供租房材料而对购房一事只字不提的情况,一旦发现,孩子将被取消分配就读的机会。所以家长若购房,一定要提供购房材料,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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