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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2016招生计划

时间:2017-03-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16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36个硕士点计划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24名(含推免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审核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参加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 资格自审

网上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

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和网站提示填写并提交本人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特别提示:

(1)完成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

(2)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够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应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陕西省属于一区。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人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三)现场报名

2015年11月8日-12日,每天9:00-17:00,按网报系统选择确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凡选择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的现场报名地点是: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

现场报名的确认程序是: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经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考试费按各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收取。

未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的科目和时间如下:

2015年12月26日8:30-11:30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6日14:00-17:00

(2)英语(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7日8:30-11:30

(3)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2015年12月27日14:00-17:00

(4)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由教育部制订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统一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翻译硕士的科目二“

西北政法2016招生计划

翻译硕士英语”及所有专业的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

4.考试地点:凡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及录取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120%比例划定我校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我校将在3月底至4月初公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篇二: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法硕招生简章

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36个硕士点计划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24名(含推免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审核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参加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 资格自审

网上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

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和网站提示填写并提交本人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特别提示:

(1)完成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

(2)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够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应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陕西省属于一区。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人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三)现场报名

2015年11月8日-12日,每天9:00-17:00,按网报系统选择确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凡选择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的现场报名地点是: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

现场报名的确认程序是: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经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考试费按各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收取。

未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的科目和时间如下:

2015年12月26日8:30-11:30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6日14:00-17:00

(2)英语(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7日8:30-11:30

(3)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2015年12月27日14:00-17:00

(4)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由教育部制订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统一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翻译硕士的科目二“翻译硕士英语”及所有专业的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

4.考试地点:凡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及录取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120%比例划定我校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我校将在3月底至4月初公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篇三: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址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实施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3、专业安排方法:

(1)按照“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分数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已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统考专业课和文化课均合格的基础上,首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十一、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十二、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11000元/年,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法学专业学费届时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其他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8805 传真:029-85385730

标签:招生计划 西北政法 2016西北政法大学 2016西北政法录取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