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人民的好法官胡国运同志因积劳成疾,累倒在办公室,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6岁。他从事审判工作33年,司法为民,忘我工作,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他燃烧了短暂的生命,释放出无穷的能量,焕发出满天的霞光。他的忠于法律,司法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我们法院干警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他少年贫苦,饱尝饥寒。在农村生活期间,他看到了无知与愚昧,贫穷与落后。穷则思变,变则思通。他认识到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掌握知识,才能改变自身的命运,才能改变家乡的面貌。于是从小立志,发奋苦读。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终于如愿以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四年大学里,他学海泛舟,扬帆竞航,博览群书,学有所成。在毕业时,凭优异成绩,他完全可以留京工作,选择优厚的生活待遇,选择良好的工作环境,但他此时更多的是想到生养他的家乡,他要报效家乡对他的养育之恩,为家乡的发展做贡献。由此,他毅然决然的回到家乡江西,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在33年审判工作生涯中,历任讲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被评为二级大法官。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对工作精益求精,锦上添花,取得骄人业绩,收获硕果累累。他曾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表彰,2017年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020年8月31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他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边实践,边学习,法律知识不断丰富,审判技能日益提高,成为全省民商事审判的领路人,被称为是一部'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他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他坚决做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利所迫,不为人情所右。他审理的所有案件,都能做到依法办案,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由此,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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