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来公司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2.管理职责 2.1安全生产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2.2相关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3.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3.1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3.3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动火现场必须指定监护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明确动火前的准备工作,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3.4登高作业 3.4.1登高作业分为三级:
3.4.1.1 30m以上高处作业为一级登高作业;
3.4.1.2 15m~30m的高处作业为二级登高作业;
3.4.1.3 15m(含15m)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三级登高作业。
3.4.2登高作业方案的制定、审批:
3.4.2.1一级登高作业由登高作业部门会同公司安全生产部共同制定登高作业方案,安全生产部审批;
3.4.2.2二级登高作业由登高作业人员与登高作业部门共同制定登高作业方案,安全生产部审批;
3.4.2.3三级登高作业由登高作业人员与登高作业部门共同制定登高作业方案,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3.4.3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措施:
3.4.3.1明确在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如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帆布手套,穿软底鞋进行操作;
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等。
3.4.3.2高处作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工具,严禁使用Ⅰ类工具。使用Ⅱ类工具时要事先检查工具有无漏电现象、电源线有无破损等。
3.4.3.3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吊物绳、安全网、吊物网兜等。
3.4.3.4高处作业严禁抛物,必须设置禁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3.4.3.5风暴天气或下雨天一般不得进行露天登高作业,更不得从事登高焊接作业,当必须进行抢修作业时,登高作业审批权限升高一级。
3.4.3.6所用登高梯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滑措施齐全,使用梯架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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