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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问题分析

时间:2020-06-05 00:24:3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问题分析 [ 摘要]我国互联网经济和市场的高速发展,催生出大量更加多元化、灵活化的新兴业态。但针对以网约车司机、网络平台外卖派送员、网络主播等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就业群体,传统的劳动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普遍存在难以有效适用的障碍,这造成了新型职业群体的需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制不能有机协调的矛盾,如何尽快有效地解决这一矛盾成为当务之急。基于此,文章在分析和研究新型就业主体与灵活就业人员从业特性的基础上,对比和参考域外法律及社会保障制度,并结合国内的实践探索,探讨设计专门性的工伤保险机制,为“互联网+”背景下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建议和对策。

 [ 关键词]互联网+;新型业态;灵活就业主体;工伤保险 我国作为互联网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根据 CNNIC 发布的第 4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网民规模达 8.92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59.6%。截至 2018 年 12 月,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 4.06 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 6.12 亿。①近年来,传统经济不断探索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进行转型升级,新型就业主体的数量也呈现出了井喷式增长的态势。国家统计局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 2018 年(试行)》中对新业态的定义为: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具体表现为:一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的经营活动;二是商业流程、服务模式或产品形态的创新;三是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个性化服务。②新业态的发展给传统劳动力市场带来了新的转变,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络平台不仅为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也提供了更多的新型就业选择,人们不再拘泥于传统的职业与工作岗位。在“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就业呈现出就业形式的多元化、工作形式与工作内容的灵活多样、就业主体自主性较高、流动性较大等特点。2017 年 4 月《国务院关于在当前和未来时期做好就业和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支持新兴业态的发展,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一、“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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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伤 从业人员 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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