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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里门外:门里门外什么意思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阿海,原名桂民海,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瑞典哥德堡大学历史系博士,在瑞典、丹麦大学教书研究多年,出版中、英、瑞典文专著《二十世纪西方文化史略》《北欧的神话与传说》《瑞典东印度公司对中国的贸易》等书。现为欧盟战略咨询顾问。
  
  中国菜的外交手段
  
  人在天涯,少不得要和天涯的当地人打交道,不管这当地人是土人、海盗,还是标准的欧洲绅士。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外交,通常像孩子们的游戏,要好的时候亲密无间,吵架的时候大声宣布,老死不相往来;和本地人打交道,却是以诚为本;天下做人的道理,大致无二。但是既然是人在天涯,所以和当地人打交道,多少有点像是外交。做外交,一是虚文,二是手段,人与人之间,也是同样。
  所谓虚文,就是撑住场面,弄点礼节上的锦绣文章;好比非洲极穷的小国家,驻外使馆总还是花团锦簇的,使节基本上也还算体面。一个人在天涯海角,经常是形影相吊;但是体面总是不可或缺;再就是要弄点虚文,老师同学邻居朋友,大力开展外交。生为中国人,自然,最简单、最有效的外交手段,便是中国菜了。
  用中国菜外交,其实并不用很高的手段;既不用是等级厨师,也无需精通四大菜系八大流派;只拣那得心应手的独家手艺,便可奏效。欧洲人对吃,一向诚恳,表达起来直接明朗,毫无扭捏之感。所以只要发出吃的邀请,无不热烈响应,虽日理万机,也必定安排时间。风气上讲,极少有人把吃饭和工作混为一谈;所以吃饭的时间,完全属于家庭和朋友。如此一来,使用邀请吃饭这种外交手段,无不奏效,哪怕是皇亲国戚,著名教授,甚至于警察地痞,无不屁颠屁颠前来和你套交情。
  在欧洲生活,能当不近庖厨的君子之人,绝无仅有;所以多少要会烧点菜。中西文化之差异,往往先差异在嘴上:中国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脯肉,却是欧洲人的美味佳肴。超市里鸡脯肉通常要比鸡翅贵两倍有余。所以每吃鸡,必将鸡脯肉留下,放入冻箱,以备为外交利器。待开始外交之时,将硬朗的冻鸡脯肉,一份切丁,一份切丝。切丁者,加笋丁、红绿两色青椒块,入锅爆炒,加鸡精蚝油,以增其鲜,起锅之前加熟花生米若干,俨然便是宫保鸡丁,而况红绿白,色彩鲜艳,端的是好看。
  鸡丝可用淀粉蛋清酱油拌和,入锅用油煸好;同理,放入笋丝,青瓜丝,金针菇,以沙茶酱或海鲜酱爆炒起锅,便是一道风味独特的炒三丝,或炒四丝。外交场合,贵在花团锦簇,这两道菜,便是男女主角;再以嫩生生的白菜,伴以开洋细丁,切成极细的冬菇丝和银色粉丝,加酱油味精拌成色拉,作为主菜的龙套,另加中国古典笑话下酒,基本的外交效果,用一句上海话来形容,乃是“吃耳光不肯放筷子”。宾主之间,自然是其乐融融,好比两国之外交,已经达到结盟的阶段。
  欧洲人不喜欢吃带刺带骨之物,乃是普遍规律。所以中国的饺子,也可作为外交武器。但是自己吃饺子的时候,固然可学天津之狗不理,用冻肉拌馅,咬开一汪油水,但是作为外交武器,却需慎之又慎,否则客人身上溅满饺子馅,于外交礼节,多有不雅。一般说来,欧洲人口重,饺子馅可放酱油;如加入开洋和香菇末,则无往而不胜;迁入新居,给左邻右舍端去一盘如此的饺子,以后保证邻里和睦,互有照应;甚至隔壁的金发美女,转眼端来一盘精美蛋糕答谢,从此可以勾勾搭搭,也在情理之中。
  我曾经的同事,欧洲有名的政治学教授海特纳教授,甚是好吃;一次都到国内出差,也因此利用国内餐馆的优势,大大地外交了一把。请他吃饭的地方,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饭店,点的菜并不多,只是主次分明,南北搭配。记得选了一只鲜活巨大的青蟹作为主题,用塞了肉丁和冬菇的夜开花瓜加以衬托、请了加辣的宫保肉丁和西湖虾仁左右辅政,再选清丽妩媚的芥蓝和百合以柔济刚,如此吃下来,海特纳教授之蓝眼睛,几乎放出绿色光芒。
  海特纳教授是个好吃的书呆子,吃完以后,说了一番呆子话:他说他把毕生所吃的真正的美餐均牢牢记住,并存入记忆的仓库里,按序排列,不断更新,时或加以回味。而这一顿饭,他已经将之列入前七名最为难忘的美餐中。他的学者式的认真,乃是我以中国菜进行外交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食色,性也。食在前,色在后,可见天下的学问,没有比吃的学问最大了。中国菜之外交,不过是吃的学问中,旁枝末节而已;但是即便如此,这种无往不利的外交手段,华而不实的外交作风,已经在所有的外交之中,独领风骚。是故浪迹天涯,必要能做几道中国菜,并以此作为外交武器,攻城掠地,战无不胜;话翻过来,外交武器之中,最为锐利的火器,本来不过是弃之不食的鸡脯肉而已。
  
  留学的闷骚和磨难
  
  留学是一个很尴尬的词,因为这个“留”字不通。真正的意思,是游学,现在说来,是出国读书。这和陈源先生揭发的“感冒药”这个词的尴尬有点相似,因为从字面理解,“感冒药”,是吃了以后感冒的药。所以留学和感冒药一样,虽然是约定俗成,理解上也并无歧义,但是在词语上,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尴尬。除了词语上的尴尬以外,留学也是一种精神磨难。
  精神磨难,磨是折磨,难是为难。但是事实上却经常倒过来。先是为难,再受折磨。首先为难的是早留与晚留。很多人现在恨不得自己生的龙子凤女,小学毕业就开始留学,这样留出来,外语地道,派头也像煞外国绅士或者淑女;问题是这样留出来的人,中国文化一窍不通,思维习惯也和老子老娘大不相同,是谓不肖;日后回国,至多是像辜鸿铭,对中国文化的理解有点颠三倒四。如果不回国,干脆等于为外国贡献了一个公子哥儿,对中华民族,老子老娘,都毫无好处。
  留得晚了,将近而立再去外国,外语之发音,永远生硬;抄袭一个朋友生动的说法,乃是鸡一嘴,鸭一嘴,毫无行云流水之感,倒像是鹦鹉学舌;邓小平同学当年在法国留学,估计也是留得太晚,因为毕竟没有看到他老人家能用三种巴黎幽默,四句当地土话,把法国总统说得眼睛翻白。如果结结巴巴能和别人理论,倒也罢了,问题是到一定年纪,世界观完全形成,思维也成定势,和外国思维一碰撞,不免就要抬杠。试想,在人家的土地上,逆着人家的思维定势,专业抬杠,肯定是极端悲壮。所以早留和晚留,永远是一种为难。
  早年的留学生,大都没有早留和晚留的选择,所以机会一来,就先留了再说。留了再说,也是一种境界,至少渡过了早留和晚留的难关;难关一过,就开始受折磨。最大的折磨,还是文化冲击,甚至于文化休克(shock)。文化冲击是个博士论文的大题目,细细说来,自不可能;但是可想而知,一下子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文环境,说的是鸟语,别人胳膊上的毛,都比自己的长,闷骚,是断断免不了的。好比北方人初到南方,满耳朵都是鸟语,盛饭的碗也是北方盛鸟食的大小,所以很闷;但是出了国,多少有点新鲜和刺激,所以也有点骚。
  闷骚心情,以闷为主,以骚为辅;闷到一定程度,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不仅要文化休克,甚至要精神分裂。这种情形,在国外的留学生中间,也不少见。但是居多数的留学生,多少能在骚字上下功夫,和当地人拉关系,拍马屁,送点中国剪纸,甚至亲切地陪外国老太太聊天。闷和骚,在这里是必然的挑战和应答的关系,经受折磨,也是锻炼意志的良药。这样经过闷和骚的翻翻滚滚,终于成就了留学的一种境界:理解了别人的思维方式,鸡一嘴,鸭一嘴地和别人理论,并不十分抬杠。
  但是留学的磨难是永恒的:刚刚能够鸡一嘴,鸭一嘴地说话,新的为难接踵而至。长留和短留,也是十分为难的事情。留得太短,语言固然学不好,对人文环境,因为处于闷骚之中,也很难理解和体会。如果不能体会外国的人文环境,却学了一肚子外国的学问,多少有点消化不良。这就好比只喜欢吃鸡蛋,而不知道鸡蛋是鸡所生一样。但是留得太长,硕士博士都读两遍,就变成为留学而留学,就像是为写诗而写诗一样,同样是一种闷骚。读书读成书呆子,虽然也很不容易,但是只会写黄色小说,而不会做爱,可谓闷骚至极。
  接下来的磨难,倒和留学这个词汇相呼应,就是留与不留。留学留到行云流水,毫无闷骚之感,甚至于能和当地美女勾勾搭搭,算是留学生涯的功德圆满。但是既然已经留到这个程度,自然也能入乡随俗,居之若素了。居之能够若素,就会考虑留和不留的问题;不留回国,经过磨难而形成的思维和习惯,就要重新变过,去适应国内日新月异的思想;等于吸烟成瘾的烟鬼,一下子要戒掉数年的烟瘾。回国以后,自然牢骚满腹;问题还不在于自己的牢骚,最坏的结果是,在别人的眼中,你根本是鸡群里的鸭子,格格不入。所以,重新闷骚。
  如果选择留下来,在结束了光辉的留学生涯以后,终身为当地贡献一份人口,甚至于当卖国贼,入了别人的国籍,新的闷骚和折磨,也就开始了。这种折磨,好听的说法,是边缘人,难听的,就是“猪八戒照镜子,两面不是人”。在中国,你不算是中国人,而在外国,你永远是个中国人。这种两难的境地,实可谓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尴尬;如果人生只是一场短短的戏剧,每人只能卖力地表演一次;而边缘人,在这惟一一次的表演机会中,却是一个猪八戒的形象。何况思乡之情和故国之恋,总是像衣领中扎了一根刺,痛得隐隐约约,又突如其来。
  留学的精神磨难,是留学的影子,只要有光线的地方,就有影子存在。也许正因为留学的精神磨难,磨砺和造就了许多有大智慧的读书人,脚踏中西文化,拳打南北蛟龙。无疑,留学是精神和文化的杂交,具有明显的杂交优势,却也有杂交带来的痛和磨难。所以,如果你爱你的孩子,不要让孩子去留学,因为其中有太多的磨难;但是同样,如果你爱你的孩子,让孩子去留学吧,还是因为,前方有着无数,留学的精神磨难。
  
  埋骨灰于紫砂花盆的趣味
  
  在北京读大学时,一位女同学送了我一本印得极精致的书,是周瘦鹃先生所写的《花木丛中》,由金陵书画社1981年出版,里面的文章写的都是花木盆景之趣;文章不长,但极流畅,文字清新动人,也旁征博引来许多咏唱花木的诗文。一直很喜爱,总是随身带着。对周瘦鹃这个人,也一直有很大的好感。看到新编的高中语文课本中,也从这本书中选了一篇,《杜鹃枝上杜鹃啼》,解说鸟与花木同名的杜鹃,写得也有趣,文笔堪称典范。
  周瘦鹃是极端聪明的人,一生之中,做的事情都很出名。名气最大的,是作为鸳鸯蝴蝶派领袖的小说家,其次是盆景艺术家,古往今来,首屈一指。再次之,就是散文作家和翻译家。像这样一身数家的人,应该可以称为文艺复兴式的巨人了。但是周瘦鹃身上有个印记,就是鸳鸯蝴蝶派,或者是花花草草,总之是一种小情小调。所以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他没有地位,即便提到他的时候,地位也很低,低到让人愤怒的程度。
  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我自己觉得不堪卒读,所以没有研究。但是当年上海滩最流行的一句广告语是:“宁可不讨小老婆,不可不读《礼拜六》”,这《礼拜六》就是周瘦鹃主编的鸳鸯蝴蝶杂志。当年周瘦鹃们在报纸上连载长篇小说,市民们排队等候,也是事实。这种情况,只是后来金庸先生连载武侠小说时才有。和金庸先生相比,周瘦鹃有很多可以同日而语的东西:都通俗而受大众热烈欢迎,都有文化底蕴,都写荡气回肠的爱情,都属于胡编乱造。所不同的,一个写的是花前月下的鸳鸯蝴蝶,一个写的是豪气干云的侠客奇女。
  小说本出于“街谈巷语,道听途说″(刘向语),不满足于道听途说的时候,也加点胡编乱造。所以小说从来不被占统治地位的圣人所重视。自梁启超以来,小说竟慢慢的被很多人当成了承载大道的东西,好像写几篇小说,就能缩短革命进程一样。这是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的一种“过载的”(Overload)使命感。其实鲁迅先生反倒清醒,直接用杂文参战,比小说痛快得多。使命感强烈的人,看不惯的东西也多,所以周瘦鹃,和他的鸳鸯蝴蝶同仁们,经常被骂得狗血淋头。这一骂,就是一辈子。其实中国的小说传统,如果画一条线下来,周瘦鹃和金庸,倒是在线的正中。
  后来有使命感的作家们,有做了部长的,最不济的也混了个作协理事当当。周瘦鹃也就不写小说,专门玩盆景。周瘦鹃先生这一手,几乎和沈从文先生专门写中国服装史,有异曲同工之妙。周瘦鹃玩盆景,玩出了大名堂,所做的盆景,不仅在展览会上得金奖,而且被拍成电影纪录片,到处放映。总理元帅级人物,也经常专程从北京赶到苏州,去看他的盆景。他的盆景好坏,从他所用的紫砂盆即可见一斑:明代的铁砂盆,至少也是清代的名家作品。后世讲盆景艺术,首推周瘦鹃。如此看来,上苍的确公平,他既然被挤出了文学史,那就让他在盆景艺术史上坐头把交椅吧。
  既然是文人搞盆景,免不了要写点花花草草,于是就有了《花木丛中》那么隽永的书。最让人感动的,是他写的一篇《杨彭年所制的花盆》。杨彭年是清代的一位紫砂圣手,制作过一只竹根形紫砂花盆,落在周瘦鹃手里,爱不释手。喜爱之余,竟想到死后骨灰埋在这个盆里,成为葬身之所。他接着说:“安放了骨灰之后,还得加以装饰,在盆面上插几枝云朵形的灵芝。再把一块灵壁石作为陪衬,就供在人马图案的大汉砖上,日常有鲜花作供,好鸟作伴,断然不会寂寞。”周瘦鹃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终身不改,痴心蝴蝶和花木的人。套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将鸳鸯蝴蝶进行到底。
  就是这么一个纯粹的人,忽然被证明,没有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理由了。他悄悄地到了上海,请几位老朋友下馆子,大概吃了一些老派文人爱吃的菜,也喝了不少酒。不知道这顿饭滋味如何,反正他显得格外地平静。酒喝完,回家以后就跳了井,时间是1968年。周瘦鹃先生是一生都有趣味的人,最后跳井,比之上吊和跳河,也显得有趣味一点。但是他欲埋骨灰于紫砂花盆的趣味,竟然也被剥夺,代之以跳井的趣味,是让人发指和落泪的事实。我本俗人,周瘦鹃先生的情调一些也无,但是如果死后最终享有一个紫砂花盆,也不需要是名家的,只要放得下两斤骨灰,然后乱七八糟地插上一些野草,身后和周瘦鹃先生相比,也算是满足的了。
  
  我想在什未林养驴
  
  在闷骚中发散;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东北部,波罗的海的南岸边,转了一圈。春天刚刚抽芽,所以放眼看去,心旷神怡。因为是发散闷骚,所以也没有目的,走走停停,喝咖啡,不停地吹牛,并且操练想像力。转来转去,转到了自然保护区,满目都是高大的山毛榉,以及深达三五十米的湖泊群,游艇,天鹅,山雀;最后是一个美丽的小城市,什未林(Schwerin)。
  什未林是一个堪称理想的小城市,十万人多一点,周围都是森林,长满青草的田野。什未林城有江有湖,地势起伏,尤其是七个湖泊,个个深邃碧蓝,湖边古木参天;城南的城堡湖最是名动四海,在湖心岛上,有一座美轮美奂的城堡。什未林城堡是一个有钱的公爵的宫殿,所以作为城堡的意义不大,倒是像艺术品;糅合了欧洲建筑中风格最为华丽的哥特式和巴洛克式,被公认为欧洲建筑艺术的瑰宝。
  什未林惟一的坏处,是位置稍微偏东了。因为偏东,所以是原来的东德地界。虽然东西合并已经有十多年了,但是东德还是东德,西德还是西德,时间的熨斗还来不及把历史的痕迹烫平。这当然有很多说道的地方,但是最值得一说的是,原来东德的地方,人口大量迁往西德;所以包括什未林在内,东德许多小城市,半数是空屋子;更重要的是,即使在什未林这样美丽小城的附近,也是人烟稀少,土地便宜到了荒诞的程度。
  因为人烟稀少,所以大片的田野,甚至有点空荡荡的样子;和荷兰和德国西部的田野相比,明显少了两样牲畜,一样是牛,一样是马。同去的朋友赫尔曼先生,是个高级咨询专家,跑遍世界,见多识广,也是个吹牛的行家里手;于是和他吹牛,吹地主的美好生活;也吹德国城堡主的美好生活。吹来吹去,吹出一个想法:我想在什未林养驴。
  赫尔曼先生说,德国几乎不养驴。这让人觉得遗憾,而又有点兴奋。动画电影《史瑞克》风靡的时候,英国人也作兴养驴,结果养得半途而废;现在也不知道那里有多少驴。但是《史瑞克》电影为驴彻底平反,却是全世界的影响力。既然有什未林这样美妙的小城市,既然什未林周围的土地如此便宜,想来买一块土地,甚至于买一个齐全的庄园,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和什未林不是离得太远,和风景、城堡和驴,生活在一起,将完全是一种地主式的,田园牧歌式的美好生活。
  据闻欧洲的驴,多在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波兰。但那是一种欧洲大叫驴,估计驴相不好。我喜欢的,是河北农村小媳妇回娘家骑的那种小毛驴。那种小毛驴温顺,体形匀称,诚恳,很像老实的小学生。欧洲的儿童,玩的最高境界,是冰岛的矮种马,有钱人的家庭,经常将矮种马作为圣诞礼物,送给孩子,这孩子几乎会乐疯掉。但是矮种马很贵,甚至比一辆汽车还贵,有钱人总是少数,所以大多数的孩子,没有福气玩矮种马,如果我大量饲养河北的小毛驴,估计可以和这种矮种马别一别风头。
  什未林靠近波罗的海南岸,气候基本上湿润温和;估计小毛驴会喜欢。另外小毛驴体态娇小,估计吃的也不多;想来和矮种马竞争,价格上颇有优势。小毛驴生命顽强,寿命也长,可以活到三四十岁。所以在商言商,可以将小毛驴出租,让所有的孩子,都有福气玩小毛驴。吹到这里的时候,几乎能听见欧元滚滚而来的声音。再有,既然荷兰的田园风光是黑白斑点的奶牛群,为什么东北德的田园风光,不可以是悠闲的小毛驴呢?
  河北农民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赞的是驴肉之美味;德国是香肠之国,香肠种类,成千上万,有一种很粗的,也是最常见的香肠,叫撒拉米。撒拉米是用于切成薄片,夹面包吃的。遍访德国的饕餮之徒,均认为眼下用火鸡肉做的最差劲,而来自南欧的,用驴肉做的最香,最美味。还是那句话,在商言商,虽然主业是出租或者出售小毛驴,供孩子们疯玩,少不得也要煞风景,养些肉驴,以维持驴地主的田园牧歌式生活。如果驴肉真的像龙肉一般好吃,想来德国的香肠,很快会提高一个品位档次。
  这样看起来,这的确是一个极妙的主意。惟一的问题,就是我不会养驴。当然,当地主,不一定需要自己种地,当驴地主,也不一定需要亲自养驴。我可以经营驴农场,和当地政府打交道,领各种许可证,填写复杂的欧盟农业表格,买草,卖驴,卖驴肉。更重要的,是现在国内有很多人,也喜欢当地主,喜欢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包括古文不通的王朔同学。虽然当的是驴地主,但是也马马虎虎算是地主了,何况在什未林这样美妙的地方。所以,如果你也想当地主,一定和我联系,共同享受这田园牧驴的美好生活,顺便带几个精通养驴的河北农夫来,我们可以让他们技术移民。
  
  烤箱和神仙生活
  
  十几年前,住在瑞典的学生宿舍,四个宿舍共用一个厨房,第一次和烤箱亲密接触。共用厨房的厨友,都是正宗的瑞典人。所谓正宗的瑞典人,特别是年轻人,当时在我眼中,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完全是神仙的吃饭方法;平时都是用烤吐司机,把面包烤一下;然后从冰箱里拿出各种瓶瓶罐罐,抹上面包,便是一顿主餐。炉子仅仅是用来烧开水的;或者用开水泡茶,或者煮个鸡蛋;最复杂的,就是吃中国进口的方便面了。吃法也算有趣,把方便面的面块放在桌面上,用拳头捣碎,然后放在开水里,烧成糊涂一锅,是以聊充欧式的浓汤。
  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吃法,不仅使我大跌眼镜,而且深感忧虑。虽然是学生宿舍的厨房,却窗明几净,炉台锃亮,和神仙吃法,相得益彰。如果我要满足自己的中国肠胃,无疑要弄许多中国杂碎;烧米饭还不在话下,但是煎炒烹炸,大火大油,酱油辣椒,如此这般弄将起来,锃亮的炉台自然会毁于一旦,没有换气扇,窗户墙壁必然也将油而腻之;可想而知,瑞典神仙们必将对此深恶痛绝。弄得不好,还会去学生宿舍管理处,奏上一本,弄得大家尴尬。同一个厨房的邻居,如此让人厌恶,自是不智。话翻过来,本人之肠胃,受之父母不说,还沉淀了中华几千年之饮食文明,自然不能轻易更改。何况学业繁重,如果也像瑞典人一样,用神仙之法饮食,肠胃必定造反,得不偿失。思之再三,对于锃亮之炉台下面的烤箱,顿起知遇之心;用烤箱代替煎炒烹炸,一可以没有油烟,避免瑞典神仙之多种白眼;二来瑞典神仙基本不用烤箱,我可以长期霸占,随心所欲,不亦乐乎?三是烧烤美味,向来不输于煎炒烹炸;以烧烤之美味,配之于温和之米饭,有暇时候,再烧点鲜美的汤佐之,也足以大大地饕餮也。
  瑞典的烤箱,深而广,配备巨大的烤盘;用电,温度可调节,烧烤非常方便。但是遍访中文菜谱,却找不到用烤箱的美味佳肴。由此认识到,中文菜谱当中,最出名的美味佳肴,都是强调火大油多,和厨房的清洁卫生过不去。既然用烤箱,要维持厨房的神仙式环境,少不得要独出心裁,自编自导。好在超市里配合烤箱,有各种各样现成的烧烤粉,鸡腿鸡翅,多而价廉,洒上烧烤粉,胡乱调个温度,边烤边观察,很快入门。配合中国肠胃,舍西洋烧烤粉而用中国调料,可将鸡翅或鸡腿放盐、姜末、蒜末、料酒、五香粉,少许生抽酱油,腌一个小时左右,进烤箱烧烤,少顷烤熟,味鲜而美,香气扑鼻,尤为佐啤酒之佳肴。
  中式调料,西式烤箱,一旦入门,即可推而广之,烧烤之物,可以为整鸡、猪肉、香肠、羊排等等。脍不厌细,入门之后,多少还可以讲究些;比如烧烤之时,用一种刷子,在皮上刷上蜂蜜,这样烤出来的鸡,油光发亮;皮脆而微甜,入口自然别有风味,不输于广式烧腊。最美味的烧烤,自然是猪肋排;烤猪肋排,除了刷蜂蜜,还可以刷酱油;烤完肉色暗红,十分好看。每烤,必让瑞典神仙垂涎三尺。曾经遍送金黄色之烧烤鸡翅一只,以收买瑞典神仙之人心,效果大好!和瑞典神仙同在一个厨房数年,和平共处,从未遭到白眼,烤箱之功劳也。
  既有烤箱,并非专一烤肉。事实上,凡是人类入口之物,均可烤之。比如瑞典的三文鱼和银雪鱼,可以横切成段,用盐、酱油、白葡萄酒、姜末或姜粉,或者加上干辣椒若干,腌上一个小时许,然后放青葱数根,用专用的铝箔纸一起,整个包起来,放入烤箱。未几,鱼熟,原汁而原味,鲜美而没有腥味。烤箱所用的铝箔纸,功用十分奇妙。几乎和叫化鸡外面包的一层泥,有异曲同工之妙。整鸡肚子里填满作料,用铝箔纸严密包裹,放烤箱内,三十分钟左右取出,剥开铝箔纸,喷香之现代叫化鸡也!
  在瑞典日久,每见广告册中,提供大量之西洋菜谱,仿佛化学实验报告,每一用料和调料,均严格而精确到毫升毫克;购买专用量具,按菜谱而习之,一出烤箱,遂成比萨饼、蛋糕、椒盐饼干等等,从无失败之例。举比萨饼之例,瑞典人用面包片垫底,铺上西红柿酱、洋葱丁、火腿丝、鲜虾仁,上覆奶酪末,或称为热面包饼,待奶酪末在烤箱里融化,变得微微焦黄,即可食用;奶酪的香气四溢,美味胜于比萨饼也。这样的热面包饼,配上一盘生菜色拉,就可以请客;决无怠慢客人之说。
  和瑞典的年轻神仙们共用一个厨房,用烤箱改造中国菜,原出于无奈。文化冲突当中,肠胃冲突于内,油烟冲突于外,生活在别处,这是具体的尴尬。好在环境特殊,生活在神仙当中,硬是要不动油烟,满足自己的饕餮之口;如此说来,这烤箱之妙,好比是道士的炼丹炉;练出的丹药,既能当饭吃,又能当神仙。如此这般,数年之中,几乎没有动过油锅,却也吃得红光满面,膀大腰圆;何况同一厨房之人,均为神仙,这不是神仙生活,又是什么呢?
  
  麋鹿庄园
  
  瑞典的村庄,以小著称。曾经到过梅拉伦湖边的一个村庄,一共只有三户人家;三户当中,却只有一户半农民,因为其中一户,女主人却不务农。一户半农民,也不真正种地;大概因为瑞典农业成本太高,所以这一户半农民,平常主要工作乃是填写欧盟农业补助的各种表格,从而享受各种农业补贴收入;欧盟的表格极端复杂,所以现在瑞典的农民,个个是填表格的高手。填表格之余,便大面积地种草,用来养马。这样的村庄,自然是花团锦簇,美不胜收。一户半农民,三户人家的村庄,小而美矣。
  北纬640,靠近北极圈,有个更小的村庄,原来只有一户人家,现在却名声在外,乃是瑞典惟一的一个麋鹿庄园。庄是村庄,园是因为养着一些麋鹿,所以用铁丝网,团团围了起来,因此形成了一个庄园。麋鹿庄园离开瑞典的北部城市于默奥不远,大概是四十分钟的车程。现在的瑞典北方,除了白夜白昼北极光,最出名的景观,一个是所谓的冰雕酒店,完全用冰砌成的一个旅馆,另一个,就是这个麋鹿庄园了。
  麋鹿庄园的主人,原本也是一户老实的瑞典农民,男人叫克里斯特,女人叫乌腊;看上去淳朴厚道,和其他的瑞典农民,并无区别。大概是因为不用种地的缘故,所以多年以前,这户人家开始养麋鹿;最早养了三头麋鹿,并且从麋鹿身上挤奶;不想居然挤出不少的鹿奶;想来这户农家既勤勉,又富有想像力,居然用麋鹿的奶,制出了天下独一无二的麋鹿奶酪。麋鹿奶酪虽然不比一般的奶酪好吃多少,但是物以稀为贵,生产麋鹿奶酪的小村庄,因而也一发而不可收拾,成了麋鹿庄园和旅游胜地。
  麋鹿是瑞典最多的动物,整个国家有三十万头之多;麋鹿体大而温和,最大的,据说有七八百公斤之重,普通的麋鹿,体重也有三四百公斤。吃点树叶能吃成这么庞大的体态,多少有点蠢笨,所以瑞典的交通事故,倒有半数是这种麋鹿闲逛到公路上引起的。麋鹿因为数量多,因此也是惟一允许狩猎的动物;但是狩猎有季节,大概是要避开它们繁殖的时候。既然有狩猎,市面上就有麋鹿的肉出售;瑞典的圣诞大餐,自然也少不了一味麋鹿里脊肉。曾经在市场里买到过麋鹿的肋排,像烧狗肉一般的烧,倒有一股类似狗肉的香气,但是肉质比较粗,有点像野兔肉。
  一直向往北极圈的景致,恰好有个朋友住在于默奥。于是夏天的时候,坐夜班火车一夜之间到达于默奥;领略了白昼之后,顺理成章,和朋友一起去拜访了麋鹿庄园。麋鹿庄园的麋鹿并不多,大概也就是十几头的样子,只是庄园里的树不多,树叶不够麋鹿们做粮食,所以主人砍来不少树枝,扔在地上;可怜的麋鹿们就只好低着头啃树叶,看上去基本上像牛。中国古代,称麋鹿为四不像,所谓角像鹿、面像马、蹄像牛、身像驴;当然这北欧麋鹿,和中国的四不像,多少还是有点区别的;看到的图片中,麋鹿最漂亮的,还是头上的角;好看的麋鹿角,宽达一米多,呈扇形展开,十分威猛。可是麋鹿庄园,长着这样威猛鹿角的麋鹿,却只有一头而已。还有一副漂亮的角,却挂在饭厅里做装饰。
  麋鹿庄园成了旅游胜地,自然麋鹿也成了动物园里的那种动物,更像家禽。除了低头吃树叶以外,还得拼命地生产鹿奶,以供应游客们的饕餮之口;甚至挤奶,也成了一项表演;好在那些年轻漂亮的母麋鹿并不十分害羞。中午自然在庄园里吃麋鹿大餐:土豆和麋鹿嫩里脊。所谓嫩里脊,其实是烤得半生不熟的整条麋鹿里脊肉,切开来,每人分几片,上面带着不少血。嫩则嫩矣,味道却很寡淡,需要吃前另外洒上精盐和胡椒粉。生为中国人,觉得麋鹿庄园的这种烹调法,多少有点暴殄天物,倘若加五香作料,特别是桂皮、酱油和料酒,细细烹来,自然更有味道。
  饭后的一道甜点,弥足称道:乃是用麋鹿奶酪制作的奶酪冰淇淋;麋鹿奶经过数道制作,基本上已经不算原汁原味了,只是和普通的奶酪冰淇淋相比,有股腥味而已。但是因为是麋鹿奶酪制作,据说有福气吃过的人极少,所以值得称道;其实挤麋鹿奶,倒也没有什么祖传秘诀,但是麋鹿毕竟不是奶牛,所以奶并不多;据说运气好的时候,一次可以挤出几升,运气不好,却只能挤出几滴;所以麋鹿奶来之不易;因此迄今为止,瑞典的麋鹿庄园仅此一家,别无分店。
  麋鹿庄园成了旅游胜地,自然有些旅游地常见的劳什子。有个不大的放映厅,播放麋鹿生活的录像,倒是非常有趣;特别是野外拍来的一些麋鹿,野性十足,晃着一头美丽的角,活泼地奔跑,非常好看,和庄园里像牛一样吃树叶的麋鹿,形成鲜明对比。饭厅的一角,也放着很多麋鹿图案的纪念品,以及用鹿角做的工艺品;做得很粗糙,但是价格昂贵。想来现在农民夫妇克里斯特和乌腊,终于也变成了老板和老板娘,有数名雇员,自然不会像老派的瑞典农民那么纯厚,多少要剥削一点游客的口袋。
  在麋鹿庄园,听到了两个坏消息,都和中国人有关。一则消息是中国有一两家药材公司,正在和麋鹿庄园所在的地方政府,大谈特谈收购麋鹿角去做中药的事情;想来现在的犀牛角、梅花鹿角等等日益不易收购,所以有人打起了麋鹿角的主意。这肯定是个坏消息,因为麋鹿角虽然漂亮,是否能够入药,李时珍同学也没有研究过;从现在开始研究,少不了也得数年功夫;但是药材公司毫不研究便要收购,想必是用来滥竽充数的;日后必然的结果是,号称犀牛角和鹿茸制成的贵重中药或者高级保健品,大大地靠不住。
  也许和收购麋鹿角有关,瑞典农民居然得知中国过去的皇帝喝鹿血用于壮阳;好比现在很多的连续剧,都在诲人不倦地进行这种教育。所以瑞典农民已经开始用一种极小的玻璃瓶子,装几滴麋鹿的血,来糊弄中国人民;我已经收到过这样的礼物,而且送我的瑞典朋友,一口咬定,是给中国皇帝用的,所以很是了不起的礼物;这样看来,麋鹿血这种劳什子,也快出现在中国的商店了;“皇帝”加上“壮阳”这两个字,本身就诱惑得要命,上当的中国男人,肯定少不了。但愿孔夫子华佗等先圣保佑;麋鹿血这种劳什子,男人们喝了不壮阳也就罢了,千万不要也像麋鹿那样长角或者吃树叶;否则以后满街都晃动着长长的犄角,实在是恐怖至极。
  
  米里的鳄鱼们
  
  女人是用来爱的,学问是用来卖弄的,天下之大,是用来流浪的;半世为人,最感幸福的是,永远有吃不完的美味佳肴,读不完的书,看不完的人间美景。人间美景,像是男女感情;有名的景点,比如故宫、巴黎圣母院、科隆大教堂,是恋爱,是必须经过的人生阶段,也是丰富和热烈;而自然风光,原野,大海和森林,却像是婚后的恩爱,朴素,无处不在,浑厚而又缠绵悠长。
  因为向往纯粹的森林,浪迹到了婆罗洲岛,那里是热带雨林硕果仅存的地方。到的小城市,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米里。米里是在巨大的婆罗洲岛之北,靠近文莱的一个小城市。城市里房屋低矮,市面也不繁华,很像多年前的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几乎没有,好在出租车很多,也很便宜;有趣的是,当地人的生活非常安逸,大家都是慢吞吞地生活;电话倒是很普遍,互联网却是稀罕物。台湾人当老板,或者开商店,马来人当工人,好像天经地义,各得其所。
  米里城旁边,是一条江;一头通往港口,一头通往热带雨林。对于当地不多的人口来说,靠山吃山,热带雨林,还是他们生活的主要来源。所以除了几个国家公园之外,热带雨林还是在不断地被砍伐;砍伐下来,一部分在当地的工厂加工成胶合板,大部分,却是以原木的形式,源源地运往张家港,附近的台湾工厂切成片,最后以各种动听的名字,比如樱桃木,山桂花等等,用于家庭装修。在米里,因为要养家糊口,所以砍伐热带雨林,也像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然,煞风景的人当中,最起劲的,还是在米里的台湾人。
  婆罗洲是天下第三大岛屿,人口稀少,风光无限。整个北部没有铁路,汽车也很少,热带雨林原汁原味。原来和一个台湾人讲好,要乘船逆流而上,前去探访原始雨林的,不巧赶上了雨季,山洪暴发,根本不能上山;于是乎只好租个车,在米里附近转悠,寻找一点热带雨林的皮毛。热带雨林,和北欧的森林区别极大;没有北欧森林的干爽,却是阴森森,湿漉漉的;所以动物也很多;蛇的颜色居然是红的,鸟鸣声能够吵破耳膜。想寻找传说中的野兰花,据说芬芳夺人,却也看着大量的蛇,乱撞的大群蝙蝠和山蚊子,望而却步。
  转来转去,转到了一个鳄鱼园,离米里并不远,大概也就是二十公里左右。鳄鱼园看上去很像一个农庄,也没有游人;有一道木门,看上去也很不结实;倒像是养猪的地方。门票也是象征性的,极便宜。进去以后,发现占地倒很广,有一个很大的池塘,池塘四周,便是许多鳄鱼池。看到鳄鱼池的时候,吃惊至极;每个鳄鱼池,大概也就是二十个平方左右,但是却挤满了鳄鱼。一个池中,少说也有五六十条鳄鱼,半泡在水中,互相挤压着。鳄鱼们也完全没有水中霸王的雄风,只是可怜兮兮地互相靠着,眨巴着眼睛;偶尔有一条鳄鱼动了一下;因为空间实在逼仄,所有的鳄鱼,都要挪一挪身子。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米里的鳄鱼园,把凶猛无比的鳄鱼,当成猪来养,的确是令人大跌眼镜。这个鳄鱼园,虽然游客极少,豢养的鳄鱼,却有好几千条。如果这几千条鳄鱼,放在一条河的河滩上,可想而知,将是非常壮观和惊心动魄的场面;即使任何三条五条,放在大城市的动物园里,也是吸引游客的一道风景;但是米里的鳄鱼们,却被密密匝匝地关在水泥池中,生活空间比猪还要小,垂头丧气地挤在一起,却非常搞笑;这就好比将很多威风凛凛的将军脱光衣服,挤在一个小小的洗澡池里一样。将军们不仅没有一点威风,而且会因为赤身裸体,而羞愧无比。
  米里这个地方,生活节奏缓慢,人民安于平静,所以鳄鱼园,似乎也不在乎有多少游客;估计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抓鳄鱼身上;鳄鱼抓来,便扔到小小的鳄鱼池中,日复一日,凶猛的鳄鱼,都变成了可怜的将军。我怀疑喂鳄鱼的东西,也和喂猪的饲料差不多。鳄鱼园对鳄鱼的介绍,也马马虎虎,只有一面墙上,贴满了关于鳄鱼的剪报;出售的,有鳄鱼蛋,还有许多鳄鱼皮。数张作为样品的鳄鱼皮,挂在墙上,非常的漂亮。看得出,剥制得十分精良,皮也烧得好;整张鳄鱼皮摊开,两米多高,栩栩如生,也很有气势。这样精美的整张鳄鱼皮,也卖得很便宜,大概是三四十美金;和一头肥猪的价格,也相去不远。
  犹豫再三,还是没有买。本来这样的一张鳄鱼皮,买来挂在读书做文章的地方,想来写出来的文章,会格外生猛点;但是一想到米里的鳄鱼们这副垂头丧气的可怜模样,实在是很沮丧。想到人类的所谓神气,所谓威风凛凛,多少也和鳄鱼有点相似;在一个地方是神气无比,凶猛残暴的将军,在另一个地方和环境,却有可能只是像猪一样生活的鳄鱼;生活的一元论者,认为人类是地球的主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殊不知很有可能,当我们自以为是在沼泽地里称霸的鳄鱼时,另一双眼睛,却看见我们生活空间之无比逼仄,人生之无奈,正处于垂头丧气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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