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方民族特色导游选述
一、内蒙古的盟、旗、苏木、嘎查、艾力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现为9个自治区直辖市(地级)、3个盟(地级)、11个县级市(含2个市委书记为副地级干部的自治区计划单列市)、21个地级市直辖区(县级)、17个县、49个旗(县级)、3个自治旗(县级)一般称为9市3盟101个旗县(市区),是全国惟一盟市、旗县并存的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内蒙古盟、旗,源于清代在蒙古地区推行的盟旗制度。民国以来,尤其是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以来,在历史沿革的基础上,内蒙古地区一直是盟市、旗县并存,只是盟长、旗长一般必须由蒙古族出任,自治旗旗长由当地自治民族人士担任。旗内乡、镇、苏木(乡镇级,蒙古族聚居,牧业相对发达)并存,苏木下辖嘎查(相当于行政村),嘎查下辖艾力(相当于自然村,但在牧区实指散居于独立蒙古包或零星定居点的牧户人家)。二、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民俗风情荟萃 作为全国最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省级行政区划,内蒙古自治区118.3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生活着蒙、汉等49个民族近2400万民众。各民族由于居住环境、生产、生活条件和历史条件不同,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风俗习惯。这些民间习俗通常表现在居住、饮食、服饰、礼仪、游宴、行旅、节庆、结社、婚嫁、丧葬、禁忌、信仰、祭祀、娱乐、艺术、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谜语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反映了各个民族的心理、意识、情感和生活方式,体现了一定的民族形式、民族特点,成为区分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多为世代沿袭和流传下来的;当然,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经过一番移风易俗的变迁,一些传统习俗被赋予了某些新的内容。常言道: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即使是同一个民族的习俗,各地也不尽相同。 遵照马列主义实事求是的原则,试对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这四个自治民族的民俗风情概况作一简明介绍。 您想最先知道具有代表性的蒙古族民俗吗?那么请看 (一)蒙古族 内蒙古现有蒙古族人口423万多,约占全国蒙古族人口总数(500余万)的78%,占世界蒙古族人口总数(700多万)的一半以上,约等于元朝时蒙古族总人口数。 历史上,畜牧业生产和游牧生活一向是蒙古族赖以生存的主体经济和生活方式。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古代蒙古族信仰萨满教,十六世纪后普遍改信了喇嘛教。蒙古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实行同姓不婚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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