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地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党支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地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地委 “十项规定”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医德医风,营造良好的诊疗环境。地区卫生党工委决定对地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情况;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二)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情况。
(三)医疗纠纷化解结案情况;
治理在公共场所做“乃玛孜”、着“奇装异服”等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采取明察暗访、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由督查组临时确定。
(二)随意抽查、询问住院患者、门诊病人、来访群众,对门诊挂号、取药、缴费、住院、一日清单、医生、护士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要求 督查时间从6月1日至15日。各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组织自查,所督查的内容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于6月5日报地区卫生局办公室。督查结束后,将形成督查通报并抄送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和分管秘书长,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成 联系电话:2121829 中共**地区卫生党工委 2013年5月27日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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