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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T恤的缪斯】 穿成设计师缪斯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高歌11岁时随父母赴美,耶鲁大学哲学系毕业后任美国某培训公司经理,2008年6月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出版有《赴美就学笔记》《耶鲁女生》和《一家之言》(与高伐林、季思聪合著)。
  
  在上本郡艺术学校的诗歌班之前,我丝毫不觉得诗歌是能被“教”会的。上10年级的时候,我上了我们学校麦克维先生的写作课,那堂课我后来看来简直是胡闹,对人提起来我只能苦笑。每个星期只用交一篇习作,大部分时间是让我们自由出题,要不就是他出一个极泛的题目,而且讲解得也让人不得要领。而班上学生呢,大部分都心不在焉,把那堂课当自习课,老师让我们写作时,同学不是扎堆聊天就是赶别的课的作业,只有我好像对写作是认真的。一年下来,感觉上,我的写作不但没提高反而好像退步了。这让我对所谓“写作课”十分失望。
  11年级一开学,就有同学和老师向我大力推荐我们米德萨克斯郡的艺术学校开设的写作班,认为这个班办得水平很高。一位比我大一岁,高一个年级的学姐,写诗非常优秀,一向是我崇拜的对象,也上过两年的诗歌班,向我毫无保留地推举它。
  据学姐告诉我,艺术学校是由我们这个郡一个叫“艺术人文研究小组”的官方机构拨款成立的,专门收那些对艺术“有兴趣又有天分”的学生,每星期上半天课。每年开设七八个班,除了诗歌班之外,还有舞蹈班、小说班、提琴班、声乐班、剧作班、表演班……每年11月份考试招生,从来应征的几百个学生中挑出16个──可见,竞争还是相当激烈的。
  艺术学校学生们不用交任何学费,因为郡里已经拨款承担学校的一切开支,包括给学生的奖学金。艺术学校兴办经年,已经形成制度,和郡里的几十所高中配合默契,一般是星期二或是星期四的下午,派出专车到各高中,把已经在校门口等候的学生都接到上课地点。每次上课从1点到4点,整整3个小时。
  我动心了。对艺术我有没有天分不知道,兴趣是肯定有的。申请艺术学校竞争激烈嘛,能被选上看来就成了非常光荣的事。而且,被录取的话,能每星期有一天下午不用在本校上课,能够结识其它学校有同样爱好的朋友,何乐不为?于是,我也在10月底交了25元的申请费,报了名。
  
  诗歌班考试
  
  考试定于11月的一个星期六,在米德萨克斯郡社区学院一座设计新颖的教学楼内举行。那天我一大早就起床,按照报名表上的要求,带上了5份习作以及铅笔和纸。到那儿一看,楼内楼外已经人头攒动,三五聚在一起给对方打气的,家长和孩子坐在一起进行最后的叮咛的,还有一个人站在角落念念有词地好像是在背台词。人群中有不少我熟悉的面孔──这些都是些高中学生。
  诗歌班考试地点在二楼。一进教室的门,妈呀!黑压压地坐了一百多个人,大都是女生,许多人浓妆艳抹,带着累赘不堪的项链和耳环,大都还全身穿着黑色紧身衣和喇叭裤子,打扮得十分性感成熟,看起来也不那么友好──诗人都是有个性的,那么学诗的人,大概也得先表现一番个性?我心里有一点紧张,赶快找了个位子坐下。
  诗歌班的老师坐在教室前面,面对着考生。他是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小伙子,晒成古铜色的皮肤,身穿一件格子衬衫和紧绷绷的牛仔裤,看上去很十分健壮。他手拿一杯咖啡,黄金色的头发,笑起来一口白牙,挺英俊,但有种令人不舒服的咄咄逼人。他正在和坐在前排的几个女生十分熟络地谈笑,其他的人则呆呆地,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地坐着。
  过了一小会儿,老师放下咖啡杯,站了起来。“我的全名叫杰弗逊?波克,”他说,“你们就叫我杰弗好了。我就是艺术学校诗歌班的老师,我也是个诗人。今天,我将给你们所有人上一堂诗歌写作课。你们在这堂课上的习作就是考试的一部分。”他发给我们每人一张活页纸。“你们先写一首诗,题目就叫《吃诗的时候》,限时十分钟。”
  这可真是个奇怪的题目,看来得发挥点想像力才行。吃诗的味道是什么呢?旁边的学生们拿着笔苦思冥想,我也努力回忆着,平时读诗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呢?我想到我8年级时,最先迷上诗歌时所读的雪莱和济慈,主要是因为喜欢诗中的韵律,读起来朗朗上口,激动人心,而后来喜欢上T.S.艾略特,尤其是他的《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忧郁的章节就像一只只凉凉的手在抚摸着我的心。可是,这跟吃都没有关系啊!五分钟过去了,别人都开始沙沙地奋笔疾书起来,我还没想出个头绪来,不禁有点慌了神,不管三七二十一,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入口微苦……细细咀嚼时有股淡淡的清香……”天啊,这简直像是给茶叶做广告了。不过,这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写诗的三头怪兽
  
  时间到了,杰弗让大家停止,问有没有人自告奋勇,把自己刚才写的读一下?没有一个人举手,大家都面面相觑,我心里七上八下地希望他不要点名叫人。杰弗停顿了一下,然后对前排一个棕色短发、表情和手势都十分嚣张的女生说:“妮可尔,你已经上过一年我的课了,你来给大家带个头吧。”
  妮可尔倒也不推辞,站起来,用响亮的声音朗读:“半咸半甜的味道,就像半真半假的话……”一顿一扬的声音,读得不错,写得也挺别出心裁。她读完后,杰弗赞许地点了点头。显然,妮可尔是个受老师宠爱的学生。之后,他又问:“谁再来读一读?”
  一个个子很大、虎背熊腰的男生举起了手──他是全场屈指可数的男生之一。杰弗向他点了点头,笑着说:“郎尼已经是第三年到这儿来考试了。前两年都没有被选上,可是他毫不气馁。我倒是很佩服他这个劲儿。现在让我们听听他的诗进步了没有?”那个男生也笑笑,粗声粗气地开始读:“吃诗的味道很好,诗很甜,像蜜糖一样,诗很凉,像冰水,诗很软,像软软的棉花……”
  杰弗把那首诗接过来,又读了一遍。太尴尬了,我暗暗地想。杰弗读完后,抬起头问大家:“这首诗好在哪儿?缺点在哪儿?”
  坐在前面的那帮显然已经上过他的课的女生争先恐后地举起手来,我对她们多少产生了一点反感,觉得她们未免有点有意炫耀。一个长相可爱、说话声音嗲嗲的女孩站起来说:“这首诗用了很多比喻,嗯,很好。”
  妮可尔说:“但是比喻都没有什么新意。”
  “对极了!”杰弗说,“朗尼,你倒是记住了我在前几年的考试课上所讲的,不要用空洞的话,现在你学会了用比喻,但是你的比喻都是别人用过的。作为一个‘诗人’,一个喜欢语言的人,你应该用那些别人没有想过或想不出来的比喻,如果你写的诗与大街上一般人说的话没什么两样,那读者读你的诗作什么?”
  郎尼满脸通红地点头称是。妈呀,就这么样在众人面前把他批得体无完肤,这老师也太不给面子了!
  杰弗转身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三个字:“抽象”、“模糊”、“陈旧”,一边写一边说:“这是写诗时的三头怪兽,是像你们这种刚开始写诗的年轻诗人们最容易碰上的,你们一定要注意躲开。”他指着第一个字说:“什么是抽象?就是你用手摸不着的东西,像‘爱’,像‘嫉妒’,像‘希望’、像‘忧伤’,像‘童年’,像‘母亲’,都是写诗中经常碰得到的词汇。‘爱’有多种多样,‘嫉妒’也有多种多样,‘母亲’人人有一个,作为诗人的你,如果写不出你具体的感受,读者就会概念混乱,不明白你说的到底是什么,而你作为一个诗人就失职了,因为你有义务让读者清晰而准确地读懂你要表达的意思。
  “如果你要表达这些抽象的概念怎么办呢?举个例子说吧,如果你想写一首爱情诗,告诉某个人你很爱他(他用的是he,看来充分考虑到了面前多为女生的现实!)。这时候,‘比喻’和‘具体描述’就能帮上你的大忙,使你想表达的抽象感情变得具体清晰。像‘我的爱是墙壁,它把我和你与世人隔开’。像‘我的嫉妒是冰箱,外面坚硬,里面冰冷’,这样写才能让读者明确知道你的意思,又不会落入俗套。”
   啊,原来是这样!他这一席话真是说到了我的心坎里。
  
  就算没被录取也不虚此行
  
  杰弗把我们的练习收上来之后,又让我们写了两三首习作,然后选出几个学生念她们的作品,再讲解一段,我对他已经越来越佩服。我们还读了几首好诗,杰弗给我们讲解了这些诗为什么写得好。那些诗人大都是当代诗人,名字我已经不太记得,只有几行诗给我印象深刻,我一直记到现在:
  
  “在我身后的上空
  有一个沉默的寺院,
  ……
  每当风吹过它时,
  我的血液凝固成暗红的宝石。”
  
  一开始,我没有把这首短诗读懂。杰弗讲解一番,原来诗人把自己的隐痛描绘成一座无人问津、孤独的寺院,无时无刻不在身后,用阴影包围笼罩着他。每当记起这个隐痛,身上一阵冰冷的感觉就像是血液凝固了一般。而那个“红宝石”的比喻真是奇特,这个意象既形象地描绘了血液凝固成红色晶莹的固体,又暗含了诗人对这种痛苦的珍视──诗人在喃喃自语,他的痛苦是宝贵的。
  时间很快地过去。一转眼就两个半小时了。最后,杰弗让我们把自己带来的习作订成一册,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交给他,考试就算结束了。走到教室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就算是没有被选上,这次也不虚此行。
  回到家里,很长时间杰弗的指点还反复萦绕在我心间,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几天内写了好几首诗,遵循了杰弗所说的“具体”、“清晰”、“新颖”三大要点。其中有一首《妈妈在院子里扫叶》,有一段写道:
  
  “妈妈在院子里扫叶,说她记起了
  乡村时日,收割的时候,农田中一个个草垛
  就像海洋中飘浮的一座座金色的灯塔。”
  
  这首诗,后来获得了全美高中生诗歌比赛一等奖。
  
  第一堂课
  
  没想到,新年刚过,我就接到了从艺术学校寄来的厚厚的录取通知书、课程时间表等资料,我被录取了!
  通知书上写明每星期四下午一点钟上课,我原来每天下午有法语、微积分和英语,于是,得去告知这些课的老师,今后每个星期四都不能上课,老师们倒是都欣然同意。
  一转眼,就要上第一堂课了。那天我早早来到学校门口等车来接。这时才知道,我们高中还有一位女生洁西也考上了诗歌班,她是一个黑头发(一看就知道是染黑的)、绿色大眼睛、脸色苍白的女孩子。耳朵上密密麻麻扎了五六个孔,插着小小的耳环。她身材细长,很瘦,穿的衣服颇有五六十年代“嬉皮”的味道──大袖子大裤管,胸前又坠了几串很大的项链,纤细的手指上戴了三四个巨大的戒指,还涂着黑色的指甲油。不过,她虽然“奇装异服”──至少是在当时的我看来──神情却十分温文尔雅,与她身上这身打扮十分不相配。
  车来时,更多的同学来到校门口集合:一个男生考上戏剧表演班,另外两个女生则考上了小说班。我们就都是艺术学校的校友了!车行沿路,又接上了其他5所学校的十几名学生,一起开到艺术学校,大厅里已经集中了七八十名学生,定睛一看,那些在诗歌考试时神情嚣张的前排三、四个女生都在其中,看来她们今年又考上了。
  一位负责的女士简单扼要地告诉我们,以后每次上课去哪个教室,有事请假给哪里打电话等等,就挥手让我们到各自班上去。
  我和洁西结伴而行,到了班上,其他的人也都陆陆续续地到齐了。大家都把椅子拉成一个圆圈坐着。16个诗歌班学员中,竟有15个是女生,明显地阴盛阳衰!与上次一样,大部份人都“一团漆黑”,好几个女生的黑衣服紧绷绷地勒在身上,刻意模仿性感明星的姿势,嘴唇上也十分仔细地涂了口红和唇笔,看上去比她们的实际年龄(都是高中生嘛,总超不过十七八岁)至少大上一轮。有几个女孩多半是害羞──尽管外表又僵又冷──坐在那儿,不与任何人搭话;而上次见识过的妮可尔等女生则活跃极了,和大家聊天,又向坐在旁边的新生介绍自己。我这回把妮可尔看仔细了:棕色头发削得很短、很新潮,高耸笔直的鼻梁,灵活的大圆眼睛,长得很漂亮呢。她的打扮一点不逊色于其她的学生,鼻翼上挂个鼻环,嘴唇涂成棕色,一身薄薄的超短背带裙和黑色长统袜,手指甲是紫色的。
  我有点好奇,又有点紧张地打量大家。这种打扮的女孩子在我的高中也有,但是都是我眼中的“非主流学生”,是我这种所谓“优等生”所敬而远之的。我的高中亚裔很多,在荣誉班里的学生,全都正正经经,从不“奇装异服”,染头发的都很少(除了我的好朋友克莱尔以外),顶多是淡淡地涂点口红什么的,上课则一律穿牛仔裤、T恤衫,女生有时候爱漂亮,穿穿裙子,也都非常保守,绝不会像她们这样暴露。这些人的作派也与我们班上女生不一样,比我学校的同学们要成熟开放得多──妮可尔正在把一盒烟放进手袋里去,其她两个女生在上上下下地对着镜子涂口红,这可是我们荣誉班的女生们从不会当众做出的举止。
  
  为什么写诗?
  
  杰弗走了进来。他还是考试那天的一身打扮,还是那副咄咄逼人的神情。他似乎是一个浑身紧张,包含着巨大能量的人。
  同学们坐回座位,他把每个人打量了一番,就开始用低沉而带有磁性的声音讲话。
  事隔几年,我已经不能清楚地记得他在一开始讲了些什么,只有一些凌乱模糊的语句存留在我的脑海里。他不停地提到“我们每个人与诗的关系”,提到“语言的功能”,提到“作为一个诗人的职责”,又加强了语调一再地问:“为什么写诗?一个艺术家和一个表演者有什么不同?”他的话说得很慢,很有力,又十分激动人心,讲话中还穿插了我们每个人参加考试时写的诗句,引用诗句时就说得更缓慢更有力,非常富戏剧性。我开始没有发觉他是在引用大家的诗,后来我惊觉他引用的一句诗似曾相识,再一想,竟是我自己的习作,才恍然大悟。可想而知,他为这次的开场白下了多大的功夫。
  他说完话,班上一片寂静。他慢慢走回讲台,拿起一大叠白纸,发给我们每人一张。“把这张纸分成三段。”他命令说。“在第一段上,用一句话写出你为什么写诗。”
  同学们有的马上轻车熟路地一挥而就,有的则顿时两眼茫然发呆。我想了一会儿,在纸上写下:“我写诗是因为我觉得语言很美,是很有魔力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杰弗又发命令:“在第二段纸上,画出诗的图像。”
  这可让我愣住了。画出诗的图像?诗应该是什么样子呢?这个题目倒是与上次那个“吃诗”的题目有异曲同工之妙。我想了好半天才慢慢地下笔,画了一杯咖啡和一本灯下的书,书页里插着一枝玫瑰花。落入俗套!可我偷偷看看别的同学,忍不住扑哧一声笑起来,心中顿时安然──他们跟我一样没主意。有人非常直白,画了一张纸和一支笔,有人则画了一叠书。我身边的女生画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我小声问她是什么,她说是猫。
  妮可尔画了一扇窗户,而她身边那个说话嗲声嗲气的金发女生拉克希则画了一只眼睛。
  最后,杰弗让我们每个人把白纸最后一段“撕成诗的形状”。这下可热闹了,同学们有的把白纸统统撕成一片一片的碎屑;有的把它对折,再对折,再对折,最后折成一个小纸团;有的仔仔细细地把它裁成细条,有的裁成一个圆形,有的则裁成三角,还有一个同学(我现在记不得是否那位唯一的男生)把纸很郑重地揉,揉,揉成一团。
  我怎么办?我把这张纸裁成了一个螺旋形的圆──我觉得,诗应该是一步一步把读者引入它的中心的。
  杰弗等大家都做完,把这些“习作”收了上来。在收我的“作品”时,他一愣,对我多看了一眼,问道:“诗对你来说是这样的形状吗?”我点点头。他笑了,说:“很好。”
  收齐了这一大摞乱七八糟的纸。“这些纸,到了今年课上完时再还给你们。到时候你们看一看,自己对诗的看法有没有改变。”杰弗对我们说。
  
  写诗班的女孩们
  
  接下来,杰弗带领我们一起读了几首诗,是当代美国女诗人玛丽?奥利弗的作品。杰弗说这是他“最喜欢的诗人”,班上那几个已经上过他课的女生对这个诗人也显然非常熟悉,看来他在去年已经讲过这个诗人的许多轶事了。读完后,我们全班同学讨论。班上同学除了妮可尔、拉克希和另一个叫爱玛的女生外,大都很拘谨,不爱说话,看来要达到热烈讨论的程度,没有至少一个月的彼此熟悉是不可能的。
  课间休息时,有不少女生跑出楼去,在墙角抽烟。杰弗也与她们一起,谈笑着出去了。我和另外几个女生留在教室里,攀谈起来。其中一个叫玛甘,是个金发碧眼、五官长得都十分夸张,声音沙哑的10年级女孩,写诗三四年了。另一个女生是一个在这里出生的印度裔,名叫莎娜,瓜子脸,皮肤黝黑,在这些学生中间,她和我大概是穿着和作派最为保守的两个了。她今年上12年级,一直学写小说,去年读了一期艺术学校的小说班。今年刚刚迷上写诗,抱着碰碰运气的心理来考试,没想到竟被录取了。
  还有一个个子娇小、笑起来十分甜美的金发女生,叫布瑞安,明显地比大家年龄都小,是个9年级学生,来自离我们高中只有五六分钟车程的马塔臣高中。一问才知道,她上诗歌班的年头比班上任何人都长。原来郡里的艺术学校不光对高中生开放,也有初级班来培训初中乃至小学的学生,不过教学地点不在这里。她从小学5年级开始上诗歌班,中间只间断过一年去学舞蹈,算起来,她已经有三年的“诗歌学龄”了。
  班上唯一的男生大卫,是个矮个子,头剃得很光,一脸玩世不恭的微笑,崇拜爱伦?金斯堡,说话喜欢带脏字。他是第一次上诗歌班,可是号称“从记事起就开始写诗”。他一边说着,一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自己用线装订的册子给我们看,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诗作,有的还配上插图。
  15分钟以后,在外面抽烟的女生们“呼拉”一下全回到班上来。杰弗给了我们几个题目,让大家当堂写诗。一个是让我们就四个抽象或概括性较大的词汇──“海洋”、“童年”、“忧伤”、“勇气”──想出描写每个词的五种比喻。另一道题是让我们想出形容“手”(他举起手对我们比划了一下)的20个比喻。
  看到我们愣愣怔怔,杰弗说:“我先说几个给你们开头吧。不过,”他放慢声音说,“我说过的你们可都不能用了啊!──手,是一张古老的、带着皱纹的地图;是刚刚被春风唤醒,还没来得及蜕去干枯树皮的枝桠;是一块布满裂痕的砖头;是四个已经站在山头的人和一个正急急忙忙追赶他们的小孩子;是琴弦、叉子、百叶窗上的四根窗叶;是一丛常常被风吹乱的野草;是老印地安奶奶慈祥得像被揉皱了的脸;是褐色的珊瑚;是随风舞动的火苗……”
  “行了!行了!不要说了!”同学们大叫起来,杰弗得意地笑笑,不再说下去了。
  
  为自己而创作
  
  那天,我们回家的作业就是读当代诗人理查德?雨果的关于“写诗”的散文,并且用“手”的比喻写一首习作诗。杰弗布置说,下个星期上课之前,要将诗复印17份,好给班上同学及老师一人一份,然后大家逐一将诗作在班上讨论。没讨论完的作品,同学们和杰弗自己都要拿回家去,在家给每一首诗提意见、作修改,并在复印件的背面写下自己的感想和评价。等到再下个星期,同学们要把这些诗作带到班上,交回给作者。这样修改每人的诗作也真不是容易的事,每个星期要花大约两三个小时左右,再加上写诗和读诗,算下来,每星期花在艺术学校上面的时间大约是8小时。
  另外,除了每个星期每个学生都必须完成的诗作和阅读之外,一个学期中,每个学生还要就一个诗人在课堂上作一次报告。同学可以从杰弗所开出诗人的名单中自由选择,重点研究自己感兴趣的人,选定了就告诉老师,他会借给你几本这个诗人的诗集,让你回家仔细研读或复印下来,以便在课堂上有的可说。
  杰弗的诗人名单开出来了。他发给每人一份,上面所列出16个名字,恕我孤陋寡闻,除了聂鲁达、肯明斯之外,大部份都闻所未闻。他所喜爱的诗歌大都是当代诗歌,而我对当代诗歌的了解实在有限,最后只好闭着眼睛选了一个名叫路易斯?格拉克的女诗人──据说得过普利策奖,应该是不错的。
  在所有的阅读中,第一个星期的阅读,读美国诗人理查德?雨果的关于写诗的散文给我印象最深,影响也最大。这篇散文就像是写给爱写诗的年轻作家们的一封信,文中娓娓道来写诗对诗人本身的意义,得出的结论是:写诗时,想像着你正在带领一个老朋友,游览你出生的小镇,为他指点你所熟识、感到亲切的小镇上独特风光。写诗要写对你真正重要的东西。不要怕重复──那些让你魂萦梦绕的东西你怎能舍得不重复?
  雨果本人就是这样,他酷爱写一个曾经繁荣但现在衰落下来的、死气沉沉的小镇,这个小镇以不同的名称和略微不同的历史和描述在雨果的诗中反复地出现,大都因为贫穷和梦想的破灭而变得灰蒙蒙的一片,没有生气,只有小镇上残留的人对繁荣的过去的一些记忆。雨果大概是觉得这样的小镇特别有诗意。或许,他本人出生的小镇就是这样的。
  在下一次讲课时,杰弗对这篇论文的讲解也打动了我。他说:“艺术家和表演者的区别在哪里?艺术家是为自己而写,他所要达到的目的无非是表现自己和认识自己,而表演者呢,他的目的是取悦观众,观众想看什么,他就会作什么,他的创作是跟着观众的口味走的。艺术家心中只有自己的艺术标准,他是为自己而创作。雨果就是在提倡‘为自己而创作’,不要担心别人会把你的作品看腻了。把每一篇作品当成是又一次向你的友人展示你心爱的家园,甚至不羞于展示丑陋的一面。在展示的同时,你自己也会发现一些自己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或是发现更高一层的真理。”
  
  作家的职责
  
  他又说:“有些人会问,如果艺术家是单纯为自己创作的,那为什么还要讲究诗歌的技巧?就完全按照自己心中去想的大笔一挥不就行了吗?那这个诗歌班还怎么教?我怎么能把你们的诗评出好坏高下来?
  “是的,如果单纯地为表现自己,那诗歌形式,甚至语法、标点符号、措辞、确实可以成为一种束缚,一种累赘、一种不必要的规定。一些当代作家也的确是这么做的。但是,你们要想明白,你们为什么写诗?难道不是为了与别人交流你们的感受吗?难道不是用一种艺术的方式,让别人进入你的内心,了解你吗?如果是的话,那就要用一种你的观众们能理解、能接受的方式,至少也要给他们提供蛛丝马迹,让他们有可能读懂你的诗,而且觉得读完你的诗确有收获。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达到你写诗的目的。不要忘了我在考试那堂课所说的:你作为一个诗人,一个作家的职责,就是要让读者准确清晰地明白你的意思,除非是故意的,容不得有任何含糊。
  “标新立异是可以的,但那必须是在你们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技巧,明白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太多的青年作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对语言的掌握既不熟练也不灵活,他们的‘标新立异’,比如故意不用标点符号,故意把一行断开在一个词中间之类,只是作为一种对诗人职责的逃避。这是很浅薄的标新立异,而且必然不是真正的艺术。”
  在这之后的几节课上,我们作了一系列的练习,来学会怎样“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在我们的习作中,凡有模糊不清或空洞夸大的地方,杰弗一律圈上让我们改正过来。如果有语法错误,杰弗也都眼尖手快地标上,在旁边写道:“这是你想表达的意思吗?”
  对我们诗中的陈旧之处,比如“像花朵一样的美”或是“象火一样的热”之类,杰弗也会给我们圈起,旁边标上“太俗,换一个比喻”。如果在三行之内还没透出新意,杰弗绝对是手下不留情的。他的评语一般都非常准确,所以让人心服口服。
  我们班上的同学作品良莠不齐,象妮可尔、拉克希等人不愧是杰弗教过一年的学生,对语言的掌握、句式的变化等等比第一年的学生们要熟练得多。从改第一首习作时我就看出来,妮可尔是这个班里写诗最好的人。她的诗生动、形象,而且总是富有新意,行里行外透出她在语言上的造诣。我虽然还不甚了解她的为人,对她的一些作派也敬而远之,但是在诗歌上我越来越佩服她。每次拿到同学的习作,我会迫不及待地先看她的,而她通常都不会让我失望,不论是写与一个男生的恋情,还是写雨后的一根小树梢,还是写她奶奶的死,她都能毫不做作、举重若轻地把整首诗写得又有美感又有哲理,而且总是有一个令人难忘的结尾。
  我十分注意她,没想到她也是同样地注意着我。有一次,大约是上课一个月多以后,在休息时间,她走过来,笑盈盈地说:“格蕾塔,我觉得你的诗写得特别好,我自己钉了一个小册子,把班上同学写的好的、我喜欢的诗都收在里边,结果你的诗最多。”这句话足足让我高兴了有一星期!
  
  “真实”与“发现”
  
  杰弗带领我们在班上展开一系列的关于什么是好诗的讨论。我们读了杰弗选出来的一组诗,然后逐个在班上讨论。杰弗那时最喜欢引用的一句话是艾略特的“我说谎以达到真实”。他说,真理有时和事实无关,我们要写的是比现实更高的真理。作为一个诗人,我们所需要具备的本领之一就是学会“说谎以达到真实”,是学会辨明哪些是重要的,我们诗中所不能缺少的精髓,哪些是可有可无的,只是诗中一个点缀的花絮。有时候,事实可能还会坏事,因为它们所反映的情调可能与你整个诗的风格格格不入。因此,迷恋事实以求真实是诗人必须克服的毛病。
  杰弗另一个挂在嘴边的词,就是诗中的“发现”。杰弗认为好诗的结尾应该比开始要多点什么──或是悟出了一个哲理,或是看到一个开始没看到的细节,或是意识到了在开始没有意识到的真理。总之,写诗既然是作者更加认识自己的过程,那一首好诗必然使这种探索有所收获。这种收获就是杰弗口中的“发现”。有时,在一首写得还不错的诗旁边,杰弗会写上,“这首诗别的都好,就是没有一个能打动人的‘发现’。”有时就干脆写上“‘发现’在哪里?你需要一个‘发现’!”
  从美学的角度考虑,我觉得杰弗说得也很有道理。整首诗先一步步地铺垫,然后在结尾时逐渐达到高潮时的“发现”。有时,这个“发现”并不是高潮,而只是诗中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折点。但都十分有震撼力,令读者回味无穷。
  我们同学在诗歌班的头两个月的习作,大都用在抓住“真实”和寻找“发现”这两种挣扎上。同学们(包括我)的题材都十分灰暗,三句不离死、心理摧残、强奸、自杀、单恋等等特别沉重的话题,而且好像班里人人都是受害者。那段时间,班里诗中描写得最多的是性,这好像是一个同学们逃都逃不开的字眼。几乎每个星期,我收到的同学们的诗作中,都有一半以上是对各种各样性爱的描写,含蓄的、粗暴的、哀怨而多愁善感的、细腻的、畸形的、有的写得还真不错,有的则忸怩作态,像赶潮流似的。
  我心里十分纳闷,是诗人的情感特别复杂,经验特别丰富吗?怎么班上女生一个个都像是过着带阴影的生活,都像是心理上有毛病似的?有一次在课间休息时大家谈起来,班上16个人果真有六七个人去看过心理医生。不过,我认真琢磨了一下子,倒不觉得是写诗的人特别不正常,而是写诗的人特别容易把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看得太认真,没有一种轻松的心态──都是以西尔维亚?普拉斯作榜样,活得太沉重。老跟她们在一起,有时连我自己的世界都好像变了颜色。
  后来,在这一“阴暗面”的阶段大体过去之后,杰弗在一次课堂上讲话时谈起来:一般诗歌班上的新生,都会有这么一段时间在自己的诗中对性爱、对骂人的字眼、对种种畸形的感情着迷,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反复地写它,把这种描写看成是自己反抗传统或自由写作的方式或者象征。杰弗又说,或早或晚地,这些学生都会终于对这些题目失去兴趣。原因是因为他们成熟了,他们不再认为用一些耸人听闻的题材,或者挖掘自己的阴暗面,或是写作肆无忌惮地带几个脏字,就是自由地创新了。他们厌烦了这种千篇一律的自我剖析,不再被它们吸引,对那些更细腻、更新颖、更有深度却更不易掌握的东西发生了兴趣。
  “不过,”他又说,“这个成长的阶段也是必需的,只有经历过,你们才能用成熟自然的态度对待这些事。好作家也有在书中带脏字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达到艺术的目的,为了烘托某种气氛、为了突出某种性格,他们是有选择的。而太多的人在用这些词时不加考虑,这就是不成熟的作法。当然,你们必须从实践来真正明白什么在诗歌中重要,什么不重要,但最后走不出这个阶段的学生就不可能发展成好诗人。”
  我想起在我自己的学校里给我们文艺杂志频频投稿的那些同学,他们的许多作品在我看来完全是无病呻吟,十分拙劣,但在他们自己眼中恐怕是标新立异,写出了每人心中一直想说却说不出、不敢说的话。他们大概都需要经过这么一个阶段,经过广泛的阅读、比较、挣扎,才能悟出别人的作品好在哪里,自己的作品差在哪里。我们真是幸运啊!有人,而且是真正的行家──至少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专门来点拨指导我们。
  
  对诗的感觉入了点门
  
  在谈完“好诗”的概括性特征后,杰弗开始传授一些他写诗积累下来的技巧方面的心得──这些心得,大都是在我们在班上仔细读其它诗人写的诗时向我们有感而发的,比如节奏,杰弗告诉我们诗歌中的长句子为读者带来压力,而短促的句子则迅速地释放这些压力,所以在几个长句子之后加上一两个短句子在节奏上会特别有效。
  在断行方面,他告诉我们一般应该断在一个名词、动词、形容词这类“重点词”之后,而除非有特殊考虑,不要断在助词、连词这些“非重要词”上。我们在班上作了好几个练习,研究一个句子如果分段不同,会有什么感觉上的变化。比如“一群野鹿在洒着春雨的草地上吃草”这句诗,就有好几种不同的分行法:
  
   “一群野鹿
  在洒着春雨的草地上
  吃草”
  或是――
  
  “一群野鹿
  在洒着
  春雨的
  草地上
  吃
  草”
  
  两种断句方式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前者舒缓,后者急促,前者像一个宽银幕全景镜头,让读者一目了然,而后者则更象电视屏幕上捕捉细节的系列特写,从一个景色切换到另一个景色,因而更有层次感。
  与班上同学待久了,我对她们的了解就渐渐地多了。在这儿的学生,许多在各自的学校里成绩不佳,对学习方面的事不甚上心,与身边同龄人和老师都常常格格不入,十分反叛。他们觉得不被身边人理解,大概都被归于“另类”(alternative)人物,于是,他们也就索性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仰慕一些同样归于“另类”的鲜为人知的摇滚乐队和诗人,更喜欢自称“艺术家”或“诗人”,喜欢那种傲视一切的态度,在这种环境中,她们才有认同感。
  不过,诗歌班中也几个女生似乎是例外。妮可尔很显然地有着极为聪明的头脑,知道怎样淡化自己的异常,而溶进主流中去。但另一方面十分可贵的是,她又真的对写诗很认真,每次都有优秀的作品,不像那个印度女孩子莎娜,尽管人也十分聪明,价值观念也大都与我一样,可她对写诗只是抱着游戏心态,有点像“观光客”──诗歌乐园当然是允许观光客自己动动手的,不过他们动手只是为好玩,根本没打算真制造出什么产品。所以读莎娜每次的习作,都看得出来她十分马马虎虎,出一堆不该出的拼写错误。上过一年的诗歌班后,她进了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去读医学。
  而越接触妮可尔久了,认识她越深,就越觉得她的率真性格十分可爱。初见时曾经觉得她嚣张、不可一世,到后来,我越来越觉得这并不是缺点,她不像有些人那样扭怩作态地假谦虚,而是有话就讲,想什么说什么,认为自己好就是好,比一般人要大方开朗得多。更何况,她还有资格骄傲与自信。在我上诗歌班之后的一年,她获得了全国艺术学会的一笔奖学金,这种奖学金十分难得,每年在全美国范围内只向53个学生颁发,是个相当不容易的荣誉。她后来考取了位于宾州的著名女校布林茅尔学院,在那里一定过得很自如。
  一个学期就这样匆匆地过去。在学期中,我把自己的一些在诗歌班上的习作寄给了新泽西州一年一度的高中生诗歌比赛,居然得了个一等奖。杰弗兴奋地把这件事向全班宣布。我在诗歌颁奖典礼上特别感谢了他(下一年,我又写出一批诗作参加州里的诗歌比赛,居然又在几千首应征作品中获得一等奖。这也应该归功于杰弗老师的教诲)。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在上最后一堂课时,杰弗让我们把我们在班上的所有习作都装钉成册交给他。他还要求,小册子里的每首诗都要有至少三份──一份初稿、一份第一次修改过后的版本,一份最后定稿。他要看我们修改后作品的演变。啊,这倒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学期末,我们诗歌班举行了一年一度的诗歌朗诵会,邀请班上同学的家长来参加。说也奇特,这些奇装异服、有意显现自己强烈个性的“准诗人”们,家长看上去倒是一个个正常得紧规矩得紧,跟我们学校荣誉班同学家长的作派打扮均无两样。他们那些带着鼻环染了头发的女儿们在台上读诗,衣冠楚楚的家长就欣慰地在台下拼命鼓掌。杰弗则坐在旁边笑得那么开怀──他是最有理由高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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