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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八个逐笔”,落实推进工作方案】不良贷款五级分类

时间:2019-02-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不良贷款“八个逐笔” 落实推进工作方案 ? 为了进一步规范不良贷款“八个逐笔”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为清收工作奠定好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翻阅贷款基础资料,并逐笔实地到户调查核实,对每一笔不良贷款都要明晰债务主体、原责任人、清收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督办责任人、清收方向和方式、五级分类形态和分解落实清收任务,并在信管系统中对“八个逐笔”电子台账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维护。

二、工作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八个逐笔”落实工作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贷款真实情况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应的落实标准进行落实,确保落实一笔真实一笔,禁止弄虚作假,走过场,自欺欺人。

(二)尽职尽责原则。要尽职尽责做好“八个逐笔”落实工作,要穷尽所有工作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努力逐笔查找债务主体,对于确实无法找到债务主体的,要取得真实的能够证明债务主体确实无法落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动态管理原则。“八个逐笔”落实是个动态的工作过程,有的承债人暂时找不到,但是可能过一段时间就找到了落实了债务,有的虽然暂时落实了承债人,但是可能过几年人又走了,这些都需要清收责任人通过跟踪清收管理,及时调整“八个逐笔”台账真实情况,为清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依据。

(四)与清收相结合原则。“八个逐笔”落实的目的是保全并实现债权,因此,要与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同时操作、同步进行,禁止为了落实而落实,导致债权的悬空或落而不实。要把两者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

三、工作范围 ? ? 存量不良贷款和以后年度锁定入包的不良贷款。

四、工作时限 (一)2015年末,全省“一包、二包、三包”不良贷款“八个逐笔”落实要完成70%以上,2015年6月末“四包、五包”不良贷款“八个逐笔”落实要完成100%。

(二)2016年末前要全面完成。

五、重点工作内容及落实标准 (一)债务主体的落实及标准 落实不良贷款的债务主体是“八个逐笔”落实的核心,是保全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从法律上确认农信社合法债权真实有效的前提。为此,各地要对不良贷款按照成因做好分类,并依据不同的落实标准采取不同的落实方法,做好债务主体的认定工作,确保认定结果的真实性,为后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债权实现打好基础。

1、村级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村统贷、户贷村用和虚假分解等村集体使用的贷款,与乡镇农经站、村委会核对无误后,由使用贷款村委会承债,并签订承债书,由乡镇农经站、村委会签章确认,债务主体填“XX村委会”;
承债后,要进一步落实还款计划,签订还款计划承诺书。对于村委会不承认债务,或只承认一部分债务的,其不承债部分要进一步与村委会、借款人核实,客观真实的区分债务主体,应由村委会承担的由村委会承担,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由借款人承担,不能悬空债权。

2、以物抵债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在贷款科目中核算的抵债资产,经过法院裁定或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能够全额以物抵债,不再追索债权的,债务主体填“已接收抵债资产未纳入待处理抵债资产科目核算”;
部分以物抵债,信用社继续保留追索权的,债务主体仍为贷款合同的借款人;
向借款人、担保人和实际用款人签发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签订承债书,落实还款计划,签订还款计划承诺书。

? ? 3、假名贷款、冒名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内部人员参与的假名贷款、冒名贷款,实际用款人不承债的,信用社经办责任人和审批人为共同债务主体。由经办责任人和审批人共同签订承债书,限期收回,责任人一次无法偿还的,要落实还款计划。经办责任人和审批人拒绝承债、已被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索债权。

4、公安清收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涉案贷款,债务主体为实际用款人,对于实际用款人无法落实的,信用社要对案件情况形成说明,详细说明实际用款人被判刑期,是否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贷款处理情况,资金损失及责任人处理情况等,并附法院刑事判决书或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债务主体填“涉案”,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对于经公安机关清收最终未认定为案件的,剩余贷款本息未收回的部分,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承债的,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为债务主体,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拒绝承债的,要依法进行起诉,在债务主体栏内注明“法院清收贷款”,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5、借款人死亡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1)借款人死亡,是抵(质)押贷款的,其抵押物共有人为债务主体;
财产继承人承债的,债务主体为财产继承人,由共有人和财产继承人签订承债书,落实还款计划;
财产继承人不承债的,要诉讼至法院执行抵(质)押物。无财产继承人的,应按照法律程序收回抵(质)押物,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债务主体填“死亡”,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2)对于借款人死亡,是信用贷款的,无财产继承人或财产继承人拒不承债的,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债务主体填“死亡”,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是保证联保贷款的,保证人为债务主体,对保证人进行诉讼,依法追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

? ? 6、破产倒闭企业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破产倒闭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主体为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承债书,落实还款计划,主管部门拒绝承债的,要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落实债权;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债务主体为破产倒闭企业,由有关有权部门出具破产倒闭证明、工商局营业执照注销证明等,在债务主体栏内注明“破产或倒闭”,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7、以贷收贷、以贷收息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以贷收贷、以贷收息贷款,借款人承债的,债务主体为借款人;
借款人不承债的,由县联社审计、信贷和监察部门共同认定,确认无误后出具认定证明,债务主体仍为原贷款合同的债务人,并在备注部分填“以贷收贷”、“以贷收息”,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8、多户贷一户用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1)对于内部人员参与的多户贷一户用贷款,借款人、实际使用人、责任人为共同的债务主体,信用社要与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签订承债书,落实还款计划;
借款人、实际使用人和责任人拒绝承债的,要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索债权。

(2)对于借款人自身参与的多户贷一户用贷款,实际用款人承债的,将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列为共同的债务主体,信用社要与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签订承债书,落实还款计划。实际用款人不承债的,借据上载明的借款人仍为债务主体;
借款人拒绝签字或赖债的,要向法院进行诉讼,确保债务主体的落实。

9、走逃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1)对于借款人和担保人走逃,借款人和担保人全家全部搬走或外出打工的,信用社要每年签发一次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固定资产的,要在固定资产前拍摄照片,照片中要有一个无利害关系人,村委会开具借款人和担保人全家全部搬走或外出打工的有效证明,证明信用社对贷款进行了催收,债务主体 ? ? 填“走逃”,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2)对于借款人和担保人走逃,借款人和担保人部分搬走或外出打工的,在家的借款人或担保人为债务主体,在家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承债的,向其签发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由其签订承债书,落实还款计划。在家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承债,拒绝签字或赖债的,要向法院进行诉讼,保证债务主体的落实。

10、法院清收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通过诉讼、申请支付令等法院司法清收的贷款,要取得法院立案通知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等文书,在债务主体栏内注明“法院清收贷款”,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11、借款人拒不认账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借款人不认账的贷款,信用社要核实到户,与借款人、担保人及经办人三方对质,找出不认账的原因,确属借款人、担保人不知情的,也无法找出实际使用人的,信用社审批人和经办人为债务主体,由经办责任人和审批人共同签订承债书,限期收回,责任人一次无法偿还的,要落实还款计划。经办责任人和审批人拒绝承债、已被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索债权。借款人主观故意抵赖不认账的,信用社立即对借款人、担保人依法诉讼,确保债权的落实。

12、农户间顶名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农户间顶名贷款,实际用款人承债的,将实际用款人和借款人列为共同的债务主体;
信用社要与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共同签订承债书,落实还款计划。实际用款人不承债的,借款人仍为债务主体,并立即对借款人依法诉讼,确保债权的落实。

13、借款人认账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借款人承债的贷款,借款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含受灾贷款),与借款人签订承债书,落实还款计划,向借款人、担保人签发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

? ? 14、让利清收贷款债务主体落实标准 对于让利清收后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已经形成损失的贷款,债务主体填“让利清收”,视同债务主体已落实。

(二)责任人的落实及标准 原责任人是贷款借据载明的贷款发放时的经办人、审查人、审批人,无异议的以贷款借据载明的相关人员为准;
对于借据记载人员有异议的,能找到相关人员的由信用社将相关人员集合到一起,还原贷款发放时的情形,认定原责任人;
找不到相关人员的,经办人、审查人和审批人共同为原责任人。借据未登记相关人员的,由县级联社组织人员逐笔确认原责任人。原责任人不因人员调整、退休、处分等因素变动而改变责任。

清收责任人是直接负责该笔贷款清收的人员,应由信用社(营业部)主任(农商银行支行行长,下同)、副主任(副行长下同)、信贷员担任,由信用社主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划分,因信贷员换片等因素对清收责任人作出调整时电子调账也要相应更新,做到与清收实际相符,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管理责任人是不良贷款所在的基层信用社(营业部)主任,负责推动并参与清收工作;
基层信用社(营业部)主任调整时,应及时在电子台账中予以更新。

督办责任人是各县级联社领导包片责任人(或联社部门负责人),即县级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或联社部门负责人)按照包片分工,应负责督导该笔贷款的清收工作,则该班子成员(或联社部门负责人)为该笔贷款的督办责任人。县级联社班子成员(或联社部门负责人)包片作出调整时,应及时在电子台账中予以更新。

(三)清收方式的落实及标准 在落实了债务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对不良贷款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每笔不良贷款实际,清收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要落实最可行的清收方式;
对于额度较大、情况复杂、需要县级联社支持的不良贷款,督办责任人也要共同参与研究清收方式, ? ? 并将拟采取的清收方向和方式录入电子台账。在工作实践中要及时对清收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按照实际做好电子台账的更新工作。

清收方式要结合每笔不良贷款的实际,经过原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以及清收责任人充分研究后,选择合适的方式加以落实。

责任人清收:对于债权债物明晰,相关责任人清楚而且在岗的,落实责任人清收。

公安部门清收:对于涉及内外勾结、诈骗、走逃以及其他经济案件不能正常偿还的贷款,要借助公安部门帮助清收。

纪检监察部门清收:对于涉及机关干部、公职人员关联的贷款而又不能正常偿还的,要借助纪检监察机关帮助清收。

法院部门清收:对于有能力偿还,又赖债不还的;
涉及债务链等纠纷不能正常还款的,要借助法院部门依法清收。

内部认领清收:对于逾期时间较长,原责任人多数不存在的不良贷款,可以采取内部挂牌员工认领清收。

委托清收:对于历史多年形成,原责任人已经不存在,内部员工认领后剩下的不良贷款,以及表外已经置换核销的损失类贷款,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清收。

市场化清收:对于表外已经置换和核销的损失类贷款,可以全面采取市场化打包出售的方式清收。

集中清收:对于乡村统贷贷款、户贷村用贷款,以及和地方政府关联的不良贷款,采取统一由县级联社集中组织落实债权的方式进行。

对于拟采取的清收方式,要能说明合理和可行的理由,要有很强的针对性,避免“逐笔落实清收方式”流于形式。要针对具体的清收方式,采取现金清收、让利清收、激励清收、贷款重组、接收抵债资产等多种配套措施,在不断总结创新的基础上,加大清收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高效开展。各级联社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八个逐笔”落实在不良贷款清收中的重要作用;
要成立工作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细化方案和奖惩措施等;
要有“新官理旧账”的觉悟,确保专项工作能够取得预期效果;
各市 ? ? (地)联社(办事处)、县级联社班子成员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抓好组织推动,负起领导职责。

(二)落实责任。县级联社一把手为“八个逐笔”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内落实工作负总责;
资产保全部承担主体责任,组织辖内工作开展和监督检查;
基层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对该社工作落实负主要责任,信贷人员对工作落实负具体责任。要明确职责,建立压力传导机制,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八个逐笔”落实工作的质量,采取逐级验收制,对于没有达标的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确保真正达标。

基层信用社要对自身“八个逐笔”落实工作从真实性和取得材料的完整性上进行逐笔自查,同时要分别建立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不良贷款 “八个逐笔”电子台账,并按照实际情况做好台账的更新和维护工作。《方案》下发后,工作人员要人手一本工作日志,专门记录“八个逐笔”工作情况;
详细说明开展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遇到的问题等,以备检查。辖内存量不良贷款“八个逐笔”落实笔数达到100%的基层信用社要向所在县级联社进行报备,基层信用社要对所报备的材料和电子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联社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报备的基层社“八个逐笔”落实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每个包次的检查比例不低于70%。检查主要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工作日志、查看取得的相关材料和电子台账等方式进行,对基层信用社工作成果的真实性进行考核,重点检查债务主体的落实情况。辖内存量不良贷款“八个逐笔”落实笔数达到100%的县级联社要向所在市(地)联社进行报备,县级联社要对所报备的材料和电子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 ? 市(地)联社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报备的县级联社已经检查过的不良贷款的“八个逐笔”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每个包次的抽查比例不低于不良贷款笔数的40%;
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证明材料不真实等情况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辖内存量不良贷款“八个逐笔”落实笔数达到100%市地联社要向省联社进行报备。

省联社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报备的市(地)选择部分联社进行验收,每个县级联社每个包次的抽查比例不低于不良贷款笔数的10%。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证明材料不真实等情况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检查。同时,对全省“八个逐笔”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四)做好电子台账的动态维护管理工作。各县级联社和信用社要高度重视“八个逐笔”落实电子台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认真、及时做好台账维护和数据更新。

(五)做好“八个逐笔”落实纸质档案管理工作。

“八个逐笔”落实工作日志、取得的纸质档案以及有效证明文件必须与贷款档案一同归档,妥善进行保管并定期核对,不得随意摆放,以免毁损或灭失。

(六)加强信息沟通。各市(地)联社、县级联社在“八个逐笔”落实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发现省联社的政策不适应工作实际的,要及时将发现的情况和工作建议反馈给省联社,省联社将根据实际及时对政策做出调整,以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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