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承诺书 > 正文

篮球赛承诺书

时间:2017-03-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篮球赛承诺书

篮球比赛承诺书

××大学××学院趣味运动会隆重开幕,三对三篮球赛精彩上演,为了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文化,更好的促进的联系与交流,加强之间的友谊,发扬团结、拼搏、进取精神,打造全新的竞技体育模式,特开展此次活动。

为了保证本次三对三篮球赛的顺利进行,各支队伍有一个良好的比赛环境,希望各个参赛队伍能够文明比赛,作为本次比赛参赛队伍,我作出如下保证:

1、 本着第一,友谊第二,比赛第三的宗旨文明比赛,尊重裁判,尊重对手。

2、 遵守本次比赛规则,不做过激动作以及会伤害他人的危险动作,比赛期间必须严格服从裁判的指挥,严禁出现相互漫骂,打架斗殴现象。违规者取消其参赛队的比赛资格

3、 做文明队伍,为本次比赛创造和-谐比赛环境尽自己的力量。

队员签字:

××学院团委学生会

年月日

篮球比赛保证书

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院学生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培养团结协作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大一、大

二、大三男子篮球比赛。为了更好的完成比赛,各班必须做到以下保证:

1、体育部与各班队长协调好的比赛时间,各班不得无故缺席比赛,迟到超过预定时间15分钟的班级视为弃权,另一个班直接获胜。

2、 参赛队员服装整齐(队服不做强制要求,各班自愿)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史。

3、 尊重裁判、服从判罚、不准顶撞裁判,比赛期间队员动作规范,言语文明,若有违背取消精神文明班级评奖资格。

4、 若在比赛期间或赛后、由于篮球赛引起的打架事件,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5、 本班比赛期间,本班学生可做拉拉队,参观队伍语言文明,不许喝倒彩,若有违背取消精神文明班级评奖资格。

以上要求希望各班严格遵守并执行。

负责人签字:

篮球比赛承诺书

致全体同学、各班班委:

为了增强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和各班级同学之间的沟通,以组织比赛的形式为平时缺乏体育锻炼的学生创造运动机会,提供展现集体风采的平台;为了增进学生间的凝聚力,增强团队合作能力,让同学们在比赛中体会到集体的力量,以提高我系学生团体合作和坚韧不拔的精神。航空制造工程系决定举办“凌云杯”篮球赛。请参赛队伍做出以下承诺:

1、比赛中不得有非正规动作出现,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

2、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签到。如有一方队伍在比赛时间到后迟到

15分钟将以弃权论处。参赛队员请携带学生证或相关证件以做身份证明。

3、裁判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前签到。

4、在比赛中严格遵守比赛规程,服从裁判判决,如有不服,赛后可向学生会方提出异议。若被裁判吹罚出场,经核实负主要责任的,将罚款200元。

5、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方球员,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罚款300元,系上也将严肃处理;若出现双方斗殴情况对两队终止比赛且取消比赛权,事后商议再作处理。

6、比赛中,如有异议,队长作为队伍的唯一发言人。

7、安全问题:篮球是一项高强度、高对抗的体育运动赛事,是以安全第一,活动中尽量制止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若有发生,立刻抬至医务室;

8、友谊第一,角逐第二,角逐中杜绝打架等事故!一但出现,经核实,主要责任人将无条件退出以后所有比赛,并罚款300元,系上也将严肃处理;

9、赛程如果因天气或原因而导致角逐无法按计划进行,文体部将会及时作出相应调整通知角逐步队,如未通知,角逐正常进行;

10、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制系团总支学生会。

承诺人:

日期:

篮球赛安全承诺书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为了使比赛得以顺利进行,更为了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文明,我篮球比赛队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从赛事活动工作议程安排,遵守赛事活动有关规定。

二、保证尊重裁判,服从裁判的判罚。

三、保证在比赛过程中遵守文明竞赛原则,不辱骂裁判、对手及工作人员,不打架斗殴。场下替补队员及各队拉拉队员不得在比赛中进入场地,在双方有冲突时,保持冷静,不发生过激行为。如有违反,一切将听从现场裁判与工作人员安排。

四、保证比赛顺利举行,不中途退赛、罢赛。若有违反,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五、本着交流的目的,在比赛过程中把参赛队员安全放在第一位,队员参赛安全、意外伤害事故由本队自行负责。

队 长 签 名:

华中农业大学动科动医学院研生会

2015年3月17日

3V3篮球赛安全保证书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趣味运动会隆重开幕,三对三篮球赛精彩上演,为了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更好的促进同学的联系与交流,加强同学之间的友谊,发扬团结、拼搏、进取精神,打造全新的竞技体育模式,特开展此次活动。

为了保证本次三对三篮球赛的顺利进行,各支队伍有一个良好的比赛环境,希望各个参赛队伍能够文明比赛,作为本次比赛参赛队伍,我作出如下保证:

1、 本着安全第一,友谊第二,比赛第三的宗旨文明比赛,尊重

裁判,尊重对手。

2、 遵守本次比赛规则,不做过激动作以及会伤害他人的危险动

作,比赛期间必须严格服从裁判的指挥,严禁出现相互漫骂,打架斗殴现象。违规者取消其参赛队的比赛资格

3、 做文明队伍,为本次比赛创造和-谐比赛环境尽自己的力量。

队员签字:

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5年10月7日

篮球比赛保证书

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学生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班级凝聚力,培养团结协作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高一、二男子篮球比赛。为了更好的完成比赛,各班必须做到以下保证:

1、 参赛队员服装整齐、不留怪异发型,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史。

2、 尊重裁判、服从判罚、不准顶撞裁判,比赛期间队员动作规范,言语文明,若有违背取消精神文明班级。

3、 若在比赛期间或赛后、由于蓝赛引起的打仗事件,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同时在本班当周评比中扣10分。

4、 本班比赛期间,本班学生可做拉拉队,参观队伍语言文明,不许喝倒彩,若有违背取消精神文明班级。

5、 比赛期间注意安全,班主任必须到场。

以上要求希望各班严格遵守并执行。

班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篮球比赛承诺书”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原文地址

篮球赛承诺书

我们篮球队即将参加“雁荡山啤酒” 2013 乐清男子篮球联赛。在此,特向主办单位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守赛季《竞赛规程》、《协议书》等乐清市体育局、篮球 协会下发的联赛有关文件规定和规章制度,服从联赛组委会和相关 委员会或部门的管理。

二、自觉维护公平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搞私下交易。教 育并保证本俱乐部参赛人员做到“三尊重”,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

在场上尊重对方队员,不得有坏动作或暴力行为。尊重观众、文明 礼貌,不恶意煽动观众和制造不利于赛场秩序的事端。

三、自觉维护联赛的形象和荣誉,参赛俱乐部人员遵守有关规 定,加强赛风赛纪的教育和管理,做到认真对待每场比赛,全力以 赴、赛出风格和水平,不打假球、不消极比赛。

四、不向裁判员行贿。坚决服从裁判员在规则范围内的所有判 罚,支持裁判员的工作,除按规定程序反映和申述外,不发表不利 于裁判员工作的言论。不与裁判人员发生非工作关系接触,承办比 赛的俱乐部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不得超标准接待裁判员。

五、对联赛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问题和纠纷,要本着维护大局 和整体利益出发与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友好协商解决。对比赛出现 的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理。

六、保证不在赛季中途退出联赛或出现弃权和罢赛,如有违反, 接受主办单位依据规定的处罚并赔偿损失。

七、承办比赛的俱乐部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自觉接受当地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做好主赛场各项组织及宣传推广 工作,争创最佳主赛场。

八、服从并接受主办单位根据违纪违规事实并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的警告、罚款、停赛等各类处罚(每俱乐部需向乐清市场篮球协 会缴交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作为承诺处罚金。

九、服从和配合主办单位组织的各项宣传,推广等指定的活动。

十、本承诺自承诺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俱乐部负责人签字: 乐清男子篮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一章 第一条为保证乐清男子篮球俱乐部联赛(以下简称联赛)健 康、稳定、有序发展、杜绝违背公平比赛、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发 生,维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以及中国篮球协会, 联赛合作伙伴,赛区承办单位,参赛俱乐部,运动队和赛区组委会 的合法权益,根据乐清体育局有关规定和《乐清篮球协会章程》等 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联赛主办单位依据本规定对参赛运动员、教练员、技 术代表、裁判员、工作人员,俱乐部竞赛承办单位等违反竞赛纪律 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应遵守循及时,公开、公平、公正、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联赛组织委员下设的纪律委员会负责联赛处罚工作, 处罚决定由联赛主办单位发布,联赛纪律委员会在接到技术代表, 赛区竞赛负责人,裁判员等赛后24小时内上交的书面报告后,依据 有关规定在经过调查,认定事实和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在72小时内 做出处罚决定(重大事件须报乐清体育总局审批的例外)。对严重的 违纪违规而未得到有关方面报告的事件,联赛主办单位在核实情况 后,有权参照本规定做出必要的处罚和追加处罚的决定。

第四条 联赛纪律委员下设的联赛裁判员监督评审组(监评组) 专门负责对裁判员、技术代表的监评工作。监评组对每一场比赛裁 判员临场工和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第五条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含警告和严重警告); 二、通报批评(含内部通报批评); 三、罚款(含扣发联赛经费和保证金); 四、取消优秀赛区相应奖项评稳选资格; 五、停止参加联赛若干场和取消参赛资格; 六、责令更换或取消主场; 七、取消注册资格若干年; 上述各种处罚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第六条 裁判员依据《篮球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及产 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内,声像等可作为调查违纪事件和进行 处罚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球迷经比赛场外发生的违纪违规、寻衅滚事、打架斗 殴等行为,由赛区组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触犯《大型 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由当事人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运动员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 第一条 运动员参与或组织赌球活动并打假球或"默契球",造 成恶劣社会影响,球员处以罚款2000元,并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和 在乐清篮协的注册资格。

第二条 运动员在赛区与球迷发生言语冲突引发事端,对联赛 造成不良影响者,处以通报批评,取消本场比赛资格(不得在球队 席就座,去本队运动员休息室)追加停赛1-10场的处罚。

第三条运动员在赛区与球迷发生言语冲突并升级为肢体冲突 引发事端,对联赛造成重大影响者,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取消 本场比赛资格(不得在球队席就座,去本队运动员休息室),取消本 赛季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四条 运动员在赛区发生录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扰乱社会公 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比赛中,运动员个人第一次因不服从裁判员的判罚或管 理(或在比赛休息期间)导致观众骚乱进而谩骂或攻击裁判员的,处 以罚款 500元的处罚;在同一场比赛中,运动员个人累计第二次违反 的,处罚款1000元、追加停赛1场的处罚;在同一赛季中,运动员个 人累计第三次违反的,处以罚款2000元,追加停赛2场的处罚。

第六条 在比赛场馆内,与对方运动员有侮辱性、挑逗性、恐 吓及威胁性语言的,或持球、掷球攻击对方身体,或向对方吐口水, 做不文明手势等侮辱性、攻击性行为,视具体情节,处以通报批评, 罚款10000至20000元,取消本场比赛资格(不得在球队席就座, 去本队运动员休息室)追加停赛1至5场的处罚。

第七条 运动员出于报复目的,故意推或拉倒对方,或对对方 队员有意使用拉、打、钩、踢、绊等恶意动作,造成对方队员猛烈 摔倒者,不管临场裁判员是否对此进行了判罚,主办单位经调查认 定属故意伤人行为后仍然可给予追加处罚,处以警告,罚款2000元。

第八条 在同一个赛季中,运动员个人第二次出现第七条情形 的,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追加停2场的处罚。

第九条 在比赛中,凡故意用身体任何部位与对方运动员有顶、 推、击打、踢、踩、绊等伤人行为并引起观众骚动者,不管临场裁 判员是否对此进行了判罚,主办单位经调查认定属恶意行为仍然可给予追加处罚,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追加停赛1场的处罚。

第十条 在比赛中,凡故意用身体任何部位与对方运动员有顶、 推、击打、踢、踩等恶意伤人行为视情节恶劣者,并致对方运动员 受伤(伤情必须经主办单位指定权威医疗机构认定)不能正常参加 比赛连续两场(含当场比赛)以上的,处以通报批评,罚款3000元, 追加停赛2场的处罚。

第十一条 在联赛期间,凡故意对比赛巡视员、技术代表、裁 判员等工作人员有侮辱性言行或无理举止,视具体情节,处以通报 批评,罚款1000至2000元,追加停场1至3场的处罚;有顶、推、 击打、踢、踩等故意伤人行为,处以通报批评,罚款 2000至 3000 元,追加停赛2至10场直至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和取消在乐清篮球 协的注册资格1年。

第十二条 在连续两个赛季中,运动员个人累计第二次出现第 十条、第十一条情形的, 处以通报批评,罚款 2000元,追加停赛 10场直至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和取消在乐清篮协的注册资格1年。

第十三条 在比赛中,双方各一名运动员出现打架,除俱乐部 将受到 5000的罚款外,当事者个人还得分别处以通报批评,罚款 2000元,追加停赛5场的处罚。

第十四条 在同一个赛季中,所有运动员在内的个人累计出现 第二次打架,除俱乐部将受到 10000元的罚款外,当事者个人还将 分别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十五条 在比赛中,一方有两名(含)以上运动员(包括替 补席上的人员)出现打群架,除俱乐部将受到 10000元的罚款外, 当事者个人还将分别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取消在乐清篮协的注册资格1年。

第十六条 在比赛进行中或结束后,现场主队运动员怂恿,煽 动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或其他严重扰乱现场秩序的行为,或出现客 队运动员向观众席投掷物品,做下流手势,言语对峙或冲击观众席 等行为者,除俱乐部将受到5000元的罚款外,当事者个人还将分别 受到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追加停赛11场的处罚。

第十七条 当出现第十七条的情形并且运动员与观众发生肢体 冲突的,除俱乐部将受到5000元的罚款外,当事者个人还将分别处 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取消在乐清篮协 的注册资格。

第十八条 在比赛中或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因发泄不满,故意 损坏赛场比赛器材、广告机(板)桌椅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 还将受到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追加停赛3场的处罚。

第十九条 联赛期间,第一次出现在赛前训练,比赛中(包括 赛前热身)着装(包括鞋)违反联赛规定并不听劝告,拒不改正者, 取消本场比赛资格(不得在球队席就座,去本队运动员休息室)并 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追加停场5场的处罚。

第二十条 联赛期间,在比赛中或在比赛休息期间,在场上公 开指责,辱骂裁判员或记录台无礼责问,挑衅闹事,干扰记录台工 作,造成观众骚动和/或比赛中断者,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 追加停赛5场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联赛期间,在比赛中或比赛休息期间,包括所有 参赛队运动员在内累计出现第二次以上在场上公开指责,辱骂裁判 员或到记录台无礼责问、挑衅闹事、干扰记录台工作,造成观众骚动和比赛中断的,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取消本赛季参赛资 格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联赛期间,运动员出现了本规定中没有预见到的 不良行为并且给比赛或联赛造成了矛盾或严重后果,联赛纪律委员 会有权按照程序在本规定的处罚种类和标准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理 意见经纪律委员会和乐清篮协审批。

第三章 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及俱乐部 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 第一条 在赛区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对联赛造成不良影响的, 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不得在球队席 就座,去本队休息室)和追加停赛 2-5场的处罚,另视情节,保留 进一步追加处罚利。

第二条 在赛区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对联赛造成重大影响的, 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不得在球队席 就座,去本队休息室)和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的处罚,另视情节, 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第三条 参与或组织赌球并提使或授意球队打假球或"默契球,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的 处罚。

第四条 在裁判员,技术代表等相关人员还没到赛区报到前, 或者到达赛区后,主客队教练员、裁判或俱乐部工作人员主动联系 (如打电话、发短信、授意他人等)与临场裁判员,技术代表等相关人员非工作性接触,参与或组织宴请、送礼、消费甚至贿赂等活 动意图谋求不当利益,对有此行为者,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 并取消本赛比赛资格(不得在球队席就座,去本队休息室)和取消 本赛季联赛的处罚。

第五条 在一个注册年度中,第一次出现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 联赛办公室要求参加的联赛工作会议,联赛总结会或其它各类会议 的,处以警告和罚款500元的处罚;累计出现第二次(及以上)的, 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和追加停赛2场的处罚。

第六条 比赛中,在球队席上超出竞赛规程规定的人员就坐, 经临场裁判员提醒,管理后无效,对其领队处以警告,罚款5000元 和取消在本场比赛资格(不得在球队席就座,去本队休息室)的处 罚;在同一个赛季中,同一个球队累计第二队(及以上)现现违犯, 除每次处以俱乐部1000元罚款外,还要对其领队处以通报批评和追 加停赛3场的处罚。

第七条 联赛期间,在比赛中或比赛休息期间,第一次出现公 然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在场上公开指责,辱骂裁判员或到记 录台无礼责问,挑衅闹事干扰记录台工作,造成观众骚动和/或比赛 中断,将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和追加停赛2场的处罚。

第八条 联赛期间,在比赛中或在比赛休息期间,累计出现第 二次(及以上)公然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在场上公开指责、 辱骂裁判员或到记录台无礼责问,挑衅闹事干扰记录台工作,造成 观众骚动或比赛吵断,将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追加停赛7 场的处罚。

10 第九条 在比赛中,用夸张的举止挑逗观众的不良情绪来对裁 判的判罚表示不满,造成观众情绪失控出现骚动和/或比赛中断,将 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追加停赛3场的处罚。

第十条 联赛期间,第一次出现教练员对场上运动员多次出现 不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和管理,采取怂恿,放任的态度或管理不力, 或为这些行为辩解的,处以警告,罚款2000元的处罚。

第十一条 联赛期间,累计第二次(及以上)出现第十四条情 况的,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和追加停赛5场的处罚。

第十二条 在比赛中出现打群架(包括球队席成员)教练员和 领队未予制止或制止不力,领队和教练员分中坚力量还将处以通报 批评,罚款1000元和追加停赛5场的处罚。

第十三条 在比赛中出现打群架(包括球队席成员),教练员和 领队未予制止,反而予以支持或参与其中,领队和教练员分别还将 处以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和取消本赛季联赛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十四条 比赛中断后,因不满裁判员的判罚或其它各种理由, 以其行动阻碍比赛重新开始,除按照规则判罚外,还要对教练员处 以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和追加停赛5场的处罚,经裁判员提醒无 效,确认为罢赛的,教练员还将受到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和消取 本赛季联赛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十五条 在联赛期间,凡故意对比赛巡视员、技术代表、裁 判员等官员和工作人员有侮辱性言行或无理举止,视具体情节,处 以通报批评,罚款5000元至1000元,追加停赛2至5场的处罚; 有顶、推、击打、踢、踩等故意伤人行为,视具体情节,处以通报 批评,罚款1000至2000元,追加停赛5至10场直至取消本赛季参 赛资格的处罚。

11 第十六条 凡出现在比赛中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不服从裁 判员的判罚或以其他理由进行纠缠,不听劝阻造成比赛延误,在临场 裁判员或技术代表通知该队教练员进入比赛后仍继续延误比赛者的, 一律按罢赛处理,给予该俱乐部罚款 3000元的处罚,并根据《乐清 男子篮球个乐部退出暂行管理办法》强制退出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技术代表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 第一条 技术代表在赛区应全面履行主办单位赋予的管理职 能,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处以取消本赛季工作权利的处罚。

第二条 技术代表在赛区不能有效地履行工职责,第一次出现 赛前联席会工作不到位,或赛场秩序出现问题后处理不力,控制失 当的,处以警告、停止联赛工作2轮的处罚。

第三条 技术代表在赛区不能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个人出现 第二次(及以上)赛前联席会工作不到位,或赛场秩序出现问题后 处理不力、控制失当的,处以通报批评、停止联赛工作5轮的处罚。

第四条 技术代表第一次出现在赛后对裁判员的鉴定及打分不 能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地反映临场裁判员表现的,处以警告、停止 联赛工作5轮的处罚。

第五条 技术代表第二次出现在赛后对裁判员的鉴定及打分不 能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地反映临场裁判员表现的,处以警告,取消 本赛季工作权利的处罚。

第六条 技术代表个人第一次出现赛前没有检查记录台设备而 引发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问题者,处以警告、停止联赛工作 处罚。12 第七条 技术代表个人第二次出现赛前没有检查记录台设备而 引发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问题者,处以取消本赛季工作权利的处罚。

第八条 技术代表在比赛场地与观众、工作人员、记者等发生 言语、身体冲突和摩擦,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通报批评、停止联 赛工作5轮的处罚。

第五章 裁判员违纪违规的处罚规

篮球赛承诺书

定 第一条 有意操纵比赛胜负,或明显有意偏袒一方者,处以通 报或内部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陂消在乐清篮协注册的 资格。

第二条 收受或索取俱乐部,承办单位及相关人员贿赂的,处 以通报或内部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取消在乐清篮协注 册的资格。

第三条 在赛区与俱乐部、运动队或之相关的人员接触或接受 他们的宴请,或收受礼品,接受或暗示俱乐部、运动队或相关人员 安排消费活动的,处以警告,取消本赛季和下赛季俱乐部联赛的执 裁资格的处罚。

第四条 不服从组委会领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委会活动或 规定在动的,处以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和下赛季俱乐部联赛和执 裁资格的处罚。

第五条 对参赛队成员 观众有不文明举止、有侮辱性、指责性 语言者,处以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俱乐部联赛的执裁资格的处罚。

13 第六条 挑动观众和参赛队成员或观众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 影响者,处以通报或内部通报批评,停赛 5轮直至取消本赛季和下 赛季俱乐部联赛执裁资格。

第七条 破坏团结,拨弄是非,影响极坏者,处以通报或内部 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联赛执裁资格,取消在乐清篮协注册的资格。

第八条 临场裁判员在一场比赛中,对一起明显事件出现明显 与自身等级不相符的错判、漏判、反判并引起球队不满和/或部分观 众骚动,但经裁判员们磋商后予以纠正者,处以警告,停场 处罚。第九条 临场裁判员在一场比赛中,对一起明显事件出现明显 与自身等级不相符的错判、漏判、反判并引起球队不满和/或部分观 众骚动,但未影响比赛胜负颠倒的、处以警告、通报或内部通报批 评,停赛5轮的处罚。

第十条 同一个赛季中,临场裁判员第二次出现第十三条的情 况的,处以通报或内部通报批评,停赛10轮的处罚。

第十一条 同一个赛季中,临场裁判员出现两次以上第十三条 的情况的,处以通报或内部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十二条 临场裁判员在一场比赛中两次(及以上)出现不应 有的错判、漏判、反判,并对比赛胜负造成一定影响的,处以通报 或内部通报批评,停赛5至10轮的处罚。

第十三条 临场裁判员在一场比赛中两次(及以上)出现不应 有的错判、漏判、反判、或在关键场次决定胜负的关键判罚出现明 显错判、漏判、反判,并对比赛胜负造成一定影响的,性质严重的, 14 处以通报或内部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和下赛季俱乐部执裁资格的 处罚。

第十四条 临场裁判员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事件或违 反体育道德的伤人动作不敢管理或处理不当者,处以警告,停赛 轮的处罚。第十五条 临场裁判员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事件或违 反体育道德的伤人动作不敢管理或处理不当,导致赛场秩序失控, 引起不良后果的,处以通报或内部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 的处罚。

第十六条 违反联赛有关交通及财务制度规定者,处以警告、 停赛15轮的处罚。

第十七条 对监评组、俱乐部、运动队、媒体等方面反映不足 意见比较集中的裁判员,处以警告,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六章 赛区(俱乐部)、比赛场馆违规违纪的 第一条主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与主办单位签订有关协 议后擅自更换主场的,将由当事主俱乐部负担损失费2000元。

第二条 在一个赛季当中,观众席第一次出现局部秩序混乱, 观众辱骂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赛区和主队俱乐部不予制止或 制止不力的,将给予赛区竞赛承办单位和主队俱乐部警告,通报批 评并责成加强整改工作,同时,各罚款1000元。

第三条 在一个赛季当中,观众席第二次(含以上)出现局部 秩序混乱,观众辱骂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赛区和主队俱乐部 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将给予赛区竞赛承办单位和主队俱乐部警 告,通报批评并责成加强整改工作,各罚款2000元。

15 第四条 在一个赛季当中,比赛中观众席出现成群地辱骂裁判员、 教练员、运动员、赛区和主队俱乐部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将给予 主队俱乐部警告,通报批评并责成加强整改工作,各罚款3000元。

第五条 在一个赛季当中,赛区首次出现个别观众向场内投掷 杂物,没有中断比赛的,给予赛区竞赛承办单位和俱乐部警告,并 各罚款1000元。

第六条 在一条赛季当中,第二次(含以上)出现个别观众向 场内投掷杂物,没有中断比赛的,了给予出队俱乐部警告,通报批 评和罚款2000元外。

第七条 赛场出现安全问题,比赛中或赛后观众在体育馆内, 外围攻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联赛工作人员致使其人身安全受 到威胁的,将视情节给予赛区通报批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 主办单位将责成主队俱乐部更换主场,取消竞赛承办单位承办资格。

第七章 记录台、现场主持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 第一条 比赛期间,记录台出现严重错误和明显的倾向性错误, 对比赛造成不良影响但未影响比赛胜负的,对竞赛承办单位给予严 重警告,对记录台违纪者给予停止参加联赛工作的处罚。

第二条 比赛期间记录台出现严重错误和明显的倾向性错误, 影响了比赛胜负的,技术统计人员弄虚作假或严重失眠而影响统计 数据的权威性、准确性的,给予通报的评,罚款 500元直至取消对 违纪的记录台,技术统计人员给予停止参加联赛工作的处罚。

16 第八章 第一条本规定只适用于乐清男子篮球俱乐部联赛。

第二条 所有处罚自联赛主办单位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生效, 主办单位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三条 本规定未能详列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在赛前 或赛后(场内或场外)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联赛纪律委员会可参 照《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或与之相近似的条款予以处罚。

第四条 本规定由乐清篮球协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2年6月27日起生效。

17 128、虹桥宇球电子……………………………………… 13 9、乐成火星…………………………………………… 14 10、大荆雁荡山啤酒 15四、比赛日程表 16五、竞赛成绩表 22六、参赛承诺书 23七、纪律处罚规定

篮球赛承诺书

篮球比赛承诺书 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篮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传媒学院所有热爱篮球,钟情篮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团委学生会策划并组织了本次迎新篮球赛。我们将本着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的原则,促进各专业间学生以及新老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特举办本次活动。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份安全责任书,望广大球队队员准守。

一、比赛承诺 篮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凡参加本次 迎新杯 篮球比赛的人员均为纯粹的个人行为。

1.篮球活动是一项对体能和技术有一定要求的运动,活动参加人员可能因个人的体能及技术 方面的原因而达不到预期目标。全体活动参加人员均已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行负责。活动期间 参加人员凡因自然和个人因素不能继续进行活动,活动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责任。

2.篮球运动参加人员须按组委会要求准备必备的个人 保护装备,因个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篮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篮球,钟情篮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篮球赛。我们将本着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篮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篮球,钟情篮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篮球赛。我们将本着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人保护装备和用品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一切责任自负。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3.比赛期间,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负责球队的比赛日程安排、交以及所需要的后勤保障。

4.比赛期间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 承担。参加活动前个人必须向各球队队长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5.比赛期间,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终止球队和球员个人的活动。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宣布比赛结束后任何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6.篮球运动是一项团队活动,活动参加人员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体现团队精神,共同完成本次活动。凡活动参加人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一方负责,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不承担责任。

7.参赛球队所有人员队员必须服从裁判指导,遵守比赛秩序,文明比赛,不打架斗殴。否则,按山西师范大学学社工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为本次篮球赛能顺利进行,诚挚要请 11 级和 0903 班辅导员到现场观看,以及监督比赛过程。

二、个人承诺 本人已清楚认识到篮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系 迎新杯 篮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篮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 状况不佳之人。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且本人身体健康,无第 4 条所述之健康状况不佳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因参加此次篮球比赛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承诺不因此向教育技术与传媒学院迎新篮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三、球队承诺 由于篮球运动是项集体运动,参与方是以球队为单位,所以本次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与参与此次比赛的球队负责人签署上述协议后,视为该球队每位报名参与此次比赛队员同意接受该协议,接收协议中责任告知及个人承诺条款。

队 长 签 名: 队 员 签 名: 辅导员签名 : 教育技术与传媒学院学生会 2011 年 10 月 15 日 航空制造工程系 凌云杯 篮球比赛承诺书 致全体同学、各班班委: 为了增强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和各班级同学之间的沟通,以组织比赛的形式为平时缺乏体育锻炼的学生创造运动机会,提供展现集体风采的平台;为了增进学生间的凝聚力, 增强团队合作能力,让同学们在比赛中体会到集体的力量,以提高我系学生团体合作和坚韧不拔的精神。航空制造工程系决定举办 凌云杯 篮球赛。请参赛队伍做出以下承诺: 1、比赛中不得有非正规动作出现,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

2、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 10 分钟签到。如有一方队伍在比赛时间到后迟到 15 分钟将以弃权论处。参赛队员请携带学生证或相关证件以做身份证明。

3、裁判必须在比赛开始前 15 分钟前签到。

4、在比赛中严格遵守比赛规程,服从裁判判决,如有不服,赛后可向学生会方提出异议。若被裁判吹罚出场,经核实负主要责任的,将罚款 200 元。

5、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方球员,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罚款 300 元,系上也将严肃处理;若出现双方斗殴情况对两队终止比赛且取消比赛权,事后商议再作处理。

6、比赛中,如有异议,队长作为队伍的唯一发言人。

7、安全问题:篮球是一项高强度、高对抗的体育运动赛事,是以安全第一,活动中尽量制止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若有发生,立刻抬至医务室; 8、友谊第一,角逐第二,角逐中杜绝打架等事故!一 但出现,经核实,主要责任人将无条件退出以后所有比赛,并罚款 300 元,系上也将严肃处理; 9、赛程如果因天气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角逐无法按计划进行,文体部将会及时作出相应调整通知角逐步队,如未通知,角逐正常进行; 10、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制系团总支学生会。

承诺人: 日期: 西南大学第八届 新生杯 篮球赛 承诺书 为发扬奥林匹克精神,也为给热爱篮球的同学们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和相互交流的机会,丰富全校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并营造一种学校内全民健身、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经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将于 10 月 13 日至 11 月初举办西南大学第八届 新生杯 篮球赛。

比赛期间,学院篮球队教练、领队和参赛队员需遵守以下承诺: 1. 各学院团队报名表上的队员名单为最终名单,不得在比赛过程中随意进行更改。若出现必须更改如伤病等许及时向体育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2. 各参赛队伍必须准备颜色统一、有号码的球服方可参赛。由校学生会提供的球服必须每场着此套球服参赛。若一场比赛对阵双方球服颜色相同或相近,当场工作人员将通过抛硬币的方式决定哪方穿上校学生会体育部提供的球服;因参赛队伍球服号码不清楚或没有号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及后果,由该队伍全权负责。

3.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4. 上场队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允许佩戴饰物、留长指甲,以免在比赛过程中伤及己方或他方,凡属不服从规定者,取消该队员所在球队的参赛资格。

5. 每场比赛前各参赛队领队必须把上场队员的一卡通交由该场比赛的记录员核对之后方能上场,若未携带有效证件则取消该队员该场比赛的上场资格。

6. 每名球员各有 次被允许犯规的机会,第五次即犯满退场。全队一节比赛累计 4 次犯规之后的每次犯规对方都将罚球。

7. 比赛过程中参赛双方各派一名同学在记分牌两侧负责计分,该同学须及时刷新分数,使比分与比赛进程一致,当计分牌与记录表上所示比分有出入时,以记录表所示比分为准。

8. 各队伍应严格按照西南大学体育部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时间需提前向西南大学学 生会体育部提出申请,体育部将在双方球队负责人都同意更改比赛时间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决定。若因天气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比赛,西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会提前通知各学院球队负责人,未得到通知则安规定时间比赛,另行通知后未能及时参加比赛的球队按弃权处理。

9. 所有报名参赛队伍必须服从赛程安排,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比赛的队伍视为弃权,以 0:20 告负,不予补赛。各参赛队伍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场,迟到 15 分钟的队伍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判其本场比赛以 0:20 告负。若由于天气等其他客观原因需推迟比赛,由校学生会体育部通知各学院体育部或球队领队,未接到通知则视比赛正常进行,若一方未参加比赛,判对方 20:0 获胜;若对阵双方均未参加比赛,该比赛判为 0:0。若都是无故缺赛,则不予补赛。

10. 为保证比赛过程中记录计时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球队的大本营需设在 球场的两个篮球框下,球队队员、领队以及代表此参赛队伍所在学院的拉拉队员需至少保持与记录台 3 米的距离。每场比赛 的过程中,仅允许该场比赛参赛队伍的领队与记录台进行沟通,包括暂停、换人等要求,需由领队亲自到记录台申请。未经申请擅自上场的队员将视为违体犯规,并被驱逐下场。领队在记录台申请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2 分钟,否则将视为违 体犯规。

11. 若比赛中发现或经人检举有替打现象,经主办方核实查证情况属实者,将 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并扣除所有保证金,该场比赛以0:20 告负。

12. 为了维持赛场正常有序的竞技秩序,避免出现严重的事故,比赛过程中若 参赛队伍领队、教练、队员被判技术犯规,每人每次扣除球队保证金 10 元;若参赛队伍领队、教练、队员被判违体犯规,每人每次扣除球队保证金 10 元,扣除球队保证金10 元。

13. 在比赛中,严禁参赛队员、拉拉队及观众以漫骂 、吐唾沫、 起哄、 打击、 围攻等方式侮辱或侵犯裁判员及对方球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扣除该队的所有保证金并交由校方处理。

14. 如果参赛队伍不服从裁判员的判罚而中断比赛超过五分钟或以其它理由放 弃正在进行的比赛,则认为其罢赛,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比赛判为 0:20 告负,扣除所有保证金。

15. 竞赛规则参照体院专业裁判组所制定的规则及国际篮协最新版本的《篮球 竞赛规则》。

16. 在比赛过程中,如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可以在比赛结束后以书面形式上 交本届篮球赛仲裁委员会仲裁。

17. 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表上签字,裁判员签字后比赛 结果立即生效。参赛球队如对比赛有任何异议,可在比赛日起两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

18. 参赛队员必须为本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19. 各院学生会务必协助校学生会做好比赛准备工作,若出现因院学生会内部 问题导致球队比赛延误,校学生会不负任何责任并在查明后批评该院学生会,惩罚措施由仲裁委员会商定。

20. 各院学生会应积极开展对比赛的宣传工作,让本院代表队比赛能在良好的竞技氛围中参与比赛,赛出优异的成绩为学院争光。

21. 本届比赛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体育部及体育学院所有。

2012 年 9 月 15 日 承诺方: 学院: 领队: 参 赛 承 诺 书 我们篮球队即将参加 雁荡山啤酒 013 年乐清男子篮球联赛。在此,特向主办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赛季《竞赛规程》、《协议书》等乐清市体育局、篮球协会下发的联赛有关文件规定和规章制度,服从联赛组委会和相关委员会或部门的管理。

二、自觉维护公平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搞私下交易。教育并保证本俱乐部参赛人员做到 三尊重 ,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在场上尊重对方队员,不得有坏动作或暴力行为。尊重观众、文明礼貌,不恶意煽动观众和制造不利于赛场秩序的事端。

三、自觉维护联赛的形象和荣誉,参赛俱乐部人员遵守有关规定,加强赛风赛纪的教育和管理,做到认真对待每场比赛,全力以赴、赛出风格和水平,不打假球、不消极比赛。

四、不向裁判员行贿。坚决服从裁判员在规则范围内的所有判罚,支持裁判员的工作,除按规定程序反映和申述外,不发表不利于裁判员工作的言论。不与裁判人员发生非工作关系接触,承办比赛的俱乐部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不得超标准接待裁判员。

五、对联赛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问题和纠纷,要本着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出发与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友好协商解 决。对比赛出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理。

六、保证不在赛季中途退出联赛或出现弃权和罢赛,如有违反,接受主办单位依据规定的处罚并赔偿损失。

七、承办比赛的俱乐部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自觉接受当地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做好主赛场各项组织及宣传推广工作,争创最佳主赛场。

八、服从并接受主办单位根据违纪违规事实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警告、罚款、停赛等各类处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杜绝违背公平比赛、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维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以及中国篮球协会,联赛合作伙伴,赛区承办单位,参赛俱乐部,运动队和赛区组委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乐清体育局有关规定和《乐清篮球协会章程》等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联赛主办单位依据本规定对参赛运动员、教练员、技术代表、裁判员、工作人员,俱乐部竞赛承办单位等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应遵守循及时,公开、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联赛组织委员下设的纪律委员会负责联赛处罚工作,处罚决定由联赛主办单位发布,联赛纪律委员会在接到技术代表,赛区竞赛负责人,裁判员等赛后 24 小时内上交的书面报告后,依据有关规定在经过调查,认定事实和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在 72 小时内做出处罚决定。对严重的 违纪违规而未得到有关方面报告的事件,联赛主办单位在核实情况后,有权参照本规定做出必要的处罚和追加处罚的决定。

第四条 联赛纪律委员下设的联赛裁判员监督评审组专门负责对裁判员、技术代表的监评工作。监评组对每一场比赛裁判员临场工和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第五条 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取消优秀赛区相应奖项评稳选资格; 五、停止参加联赛若干场和取消参赛资格; 六、责令更换或取消主场; 七、取消注册资格若干年; 上述各种处罚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第六条 裁判员依据《篮球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及产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内,声像等可作为调查违纪事件和进行处罚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球迷经比赛场外发生的违纪违规、寻衅滚事、打架斗殴等行为,由赛区组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触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或司法机 关处理,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运动员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 第一条 运动员参与或组织赌球活动并打假球或 默契球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球员处以罚款 2000 元,并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和在乐清篮协的注册资格。

第二条 运动员在赛区与球迷发生言语冲突引发事端,对联赛造成不良影响者,处以通报批评,取消本场比赛资格追加停赛 1-10 场的处罚。

第三条 运动员在赛区与球迷发生言语冲突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引发事端,对联赛造成重大影响者,通报批评,罚款 1000 元,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的处罚。

第四条 运动员在赛区发生录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比赛中,运动员个人第一次因不服从裁判员的判罚或管理导致观众骚乱进而谩骂或攻击裁判员的,处以罚款 500 元的处罚;在同一场比赛中,运动员个人累计第二次违反的,处罚款 1000 元、追加停赛 1 场的处罚;在同一赛季中,运动员个人累计第三次违反的,处以罚款 2000 元,追加停赛 2 场的处罚。

第六条 在比赛场馆内,与对方运动员有侮辱性、挑逗性、恐吓及威胁性语言的,或持球、掷球攻击对方身体,或 向对方吐口水,做不文明手势等侮辱性、攻击性行为,视具体情节,处以通报批评,罚款 10000 至 20000 元,取消本场比赛资格追加停赛 1 至 5 场的处罚。

第七条 运动员出于报复目的,故意推或拉倒对方,或对对方队员有意使用拉、打、钩、踢、绊等恶意动作,造成对方队员猛烈摔倒者,不管临场裁判员是否对此进行了判罚,主办单位经调查认定属故意伤人行为后仍然可给予追加处罚,处以警告,罚款 2000 元。

第八条 在同一个赛季中,运动员个人第二次出现第七条情形的,处以通报批评,罚款 2000 元,追加停 2 场的处罚。

第九条 在比赛中,凡故意用身体任何部位与对方运动员有顶、推、击打、踢、踩、绊等伤人行为并引起观众骚动者,不管临场裁 迎新杯篮球赛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我院教育方针,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培养同学们团结合作、奋斗拼搏的优良品质,我理工部特此开展迎新杯篮球赛。我承诺我班人员做到以下几点: 1、运动员做好安全措施,打球过程中注意小心,尽量避免跌伤、扭伤。绝对听从裁判的安排、指挥。

2、比赛时啦啦队按要求站,不能乱追乱跑,不喧哗、起哄,要做文明观众,不发生打架事件。

3、做好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比赛过程中,切记友谊第一,不能故意乱撞同学,造成争吵、打架事件。

4、若发生学生受伤,需护送医院,由班级负责人负责。

5、若学生在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打架事件,由当事人及班级负责人负责,并同意学校按照本校《学生管理规定汇编》处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和任何损失,均由本人负责。

专业班级: 队长签名: 2010 年 10 月 22 日

标签:班级篮球赛承诺书 篮球赛安全承诺书 篮球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