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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时间:2017-03-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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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二、总体思路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创业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环境,推动社会纵向流动。

——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尊重创业创新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统筹,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确保创业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创新经验。

——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创业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和完善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等创业创新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三)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四)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加快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让一批富有创业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

四、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

(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六)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完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七)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五、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八)优化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九)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十)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六、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

(十一)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基金规模,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更多向创业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不断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监管和预警体系,加快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创业投资立法,完善促进天使投资的政策法规。促进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协同联动。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十二)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推动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进一步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十三)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研究制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研究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

(十四)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抓紧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完善外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制度,简化管理流程,鼓励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鼓励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境外高端研发项目的投资,积极分享境外高端技术成果。按投资领域、用途、募集资金规模,完善创业投资境外投资管理。

七、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

(十五)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十六)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

(十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

(十八)研究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八、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

(十九)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丰富创业平台形式和内容。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定期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挑战大赛等赛事。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等,支持企业内外部创业者创业,增强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为创业失败者再创业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不断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加快建立创业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监测和分析。

(二十)用好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向社会开放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鼓励依托三维(3D)打印、网络制造等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加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项目实施、信息交互和标准化协调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

(二十一)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支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省(区、市)、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依托改革试验平台在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创业创新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中心。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型城市完善环境,推动区域集聚发展。推动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九、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

(二十二)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鼓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二十三)支持大学生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抓紧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二十四)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发挥留学回国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创业引领带动作用。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建立和完善境外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放宽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办理签证、永久居留证等条件,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引导和鼓励地方对回国创业高端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创办高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把更多的国外创业创新资源引入国内。

十、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十五)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引导和鼓励集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于一体的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城乡基层创业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开展创业。完善有利于中小网商发展的相关措施,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发展面向中小网商的融资贷款业务。

(二十六)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结合城乡区域特点,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融入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开展创业,完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二十七)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创业人员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区域创业转移接续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引导和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开展面向基层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创新,发挥社区地理和软环境优势,支持社区创业者创业。引导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发挥优势,拓展乡村信息资源、物流仓储等技术和服务网络,为基层创业提供支撑。

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改革创新,坚持需求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创业创新中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二十九)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推进“立、改、废”工作,将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增强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

(三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快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本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国务院

  2015年6月11日

(本文有删减)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之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创业创新的风潮。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创业创新。创业创新的号召始于2013年10月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强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此后,创新创业成为了当下的时代风潮。2014年9月召开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要借改革创新的“东风”,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

中央与地方政策联动助力双创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5月至今中央层面已经出台至少22份相关文件促进创业创新。今年3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6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也正式公布。这些文件正在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对创业创新起作用。

从地方政府层面看,随着中央的号召以及政策的出台,全国多个省份已经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等13家指导单位和中国政府网、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发现双创之星》大型主题系列活动,通过“讲诉双创好故事,展现中国好创意”为中国创客搭建思想交流的平台、创意诞生的襁褓、匠人技能的舞台、梦想实现的工场。目前,该活动已经成功在北京、天津、安徽成功举办。据透露,该主题活动的举办旨在充分落实中央精神,更好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国蓬勃开展,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国力不断提升。

今年7月30日,“发现双创之星·走进安徽(合肥)”在安徽合肥举办。据了解,安徽站是该主题活动的第三站,此前已经相继在北京、天津举办成功。根据相关消息,北京和天津已经推出一系列新政策推进创业创新目标的落实。在北京,“中关村领创空间”通过“全国百城优选计划”,为全国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百城优选计划”指的是将选址100个城市,建设“中关村领创空间”:在2015年选择20个城市,与100家领军企业合作,扶持1000家创新创业企业,提供10000人办公,带动50000人就业。通过运营,将来会选择100个城市,与1000家领军企业合作,扶持10000家创新创业企业,提供10万人办公,带动100万人就业。在天津,最新推出创新创业“津十条”明确,市政府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万-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到2016年,全市众创空间将超过100个,在此基础上,政府将“触角”延伸到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同样的,在安徽省,已经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推出10条新政策(即创新创业“安十条”),重点从财税金融、科研资助、保障服务、政策激励等方面对高层次人才在皖创新创业加以扶持。据介绍,“安十条”旨在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和创业激情。

“互联网+”优势明显

在本次“发现双创之星·走进安徽(合肥)”活动中,安徽省评选出了30名创客候选人。据统计,30名创客中,从事电子商务与互联网创业的有10人,从事装备制造业创业有8人,高科技服务以及新材料等有7人,从事农业方面创业有5人,从这个数据不难看出“互联网+”的模式在创业创新的行动中占比例较多。

从拉动就业与产值创造等方面看,“互联网+”模式优势也不少。严俊成立的以电子商务为主要业态的青年创业园,目前园区一期吸纳青年就业约1600人,带动就业过万人,二期将解决直接就业5000人,带动就业过2万人。青年创业园年交易额突破15亿元,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丁国亮成立的合肥中科翰云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申请发明专利1项、拥有软件产品2项、软件著作权8项,2014年初该公司以1000万估值获得首轮投资。章燎源在2012年创办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到3年时间,三只松鼠的年销售业绩突破10亿元。汪海2003年创办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他的团队打造安徽第一人气社区合肥论坛。2012年与汪海有战略合作的江苏三六五网登陆深圳创业板,肥肥网络成为安徽第一家互联网上市企业,合肥论坛成为中国社区网络百强。现在,该论坛已有200多万注册用户,2011年被评为“全国最具商业价值地方网站”。从数据上也可以看出“互联网+”作为一种“轻创业”模式却有着巨大优势。

在互联网领域做功夫,利用互联网创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互联网+”已成为创业的“弄潮儿”。据统计,总理李克强在半年内进行了6次考察,涉及国有企业、创业大街、金融机构、社区、国家部委等,而“大众创业”、“改革”、“互联网+”等,都是总理关注的“关键词”,在上半年的6次参观考察中四次提及“互联网+”。而就在7月初,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11项行动、40项重点发展任务、7方面政策举措、25项具体措施。《指导意见》既是新常态下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行动纲领,也是引导未来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蓝图。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编者按:

  随着我国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席卷全国。自2013年5月至今中央层面已经出台至少22份相关文件促进创业创新,这些文件正在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对创业创新起到积极作用。2016年两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又一次作为两会热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重点提及,开启打造2016年最强“双引擎”的大幕。

 发展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靠改革创新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如何从理论和现实层面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义,怎样从实践层面释放创业创新活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我们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发展历程

 一、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事记

 1.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市场要活、创新要实、政策要宽,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政策制度环境。

 2.2014年9月10日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致辞,指出“只要大力破除对个体和企业创新的种种束缚,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中国发展就能再上新水平。”

 3.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2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会议指出,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关键是稳和进相互促进,要着眼于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坚持稳政策稳预期、促改革调结构,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推动经济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

 4.2015年3月5日,两会政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再次提到要“把亿万人民的聪明才智调动起来,就一定能够迎来万众创新的新浪潮。”由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开始引发公众关注,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也成为2015年热点事件之一。

 5.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6.2015年5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后来到中国科学院和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考察调研。他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充分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坚决消除各种束缚和桎梏,让创业创新成为时代潮流,汇聚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动能。

 7.2015年06月16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

 8.2015年7月6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会见出席首届世界华侨华人工商大会的全体代表,李克强强调,中国正着眼于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

 9.2015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既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和科技人员的骨干中坚作用,又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10.2015年10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北京出席首届“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并考察主题展区。“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发展方式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要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结构性改革激发全社会创造力,打造发展新引擎。”

 11.国务院总理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李克强1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12.2016年3月2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规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操作措施,强调要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三、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重点工作部署当中,明确提出“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提高实体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2015年工作回顾中,李克强总理指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互联网与各行业加速融合,新兴产业快速增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全年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21.6%,平均每天新增1.2万户。新动能对稳就业、促升级发挥了突出作用,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升级 

 政府工作报告中谈2015年所做的工作时候,又一次提到“聚焦提质增效,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制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意见,出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一大批创客走上创业创新之路。”

 3.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核心位置,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十三五”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一批新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科学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壮大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广泛应用。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到2020年,力争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战略前沿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迈进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行列。

 4.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将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工作重点中强调,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培育创业服务业,发展天使、创业、产业等投资。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富裕起来。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

 四、热词解析

 众创、众包、众扶、众筹

 1.早在2015年9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河南省洛阳、许昌、郑州考察时就提出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带动创业和就业。

 2.2015年9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中,专门对“四众”平台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四众”旨在汇众智搞创新、汇众力增就业、汇众能助创业、汇众资促发展。

 3.这一次的政府报告当中,总理又正式提出这一理念,“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

 具体来说,“众创”指通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众包”则是指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向自愿参与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进行分工;“众扶”指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途径,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众筹”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更灵活高效满足产品开发、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的融资需求。

 “四众”旨在优化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资源的配置方式,为社会大众广泛平等参与创业创新、共同分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提供了更多元的途径和更广阔的空间。

 五、政策支持

 

 

  

 

  

 六、创新风向

  十三五中国要上100个的大项目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随着今年全国两会渐入佳境,今天,发改委也公布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用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的话来说,“十三五”是我国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最后一个五年,大家非常期待,希望能够吃到“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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