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创新举措 -------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质监部门职能的强化和监管领域的日益广泛,各级质监部门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就如何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然是质监部门今后的重点任务,仍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做。现就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和同志们参考。
(一)对小作坊划清'身份“,明确监管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精神,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责,包括证照齐全的食品小作坊,为此要将小作坊的'身份“进行梳理,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或只有其中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请当地政府进行取缔;
对于证照齐全的则纳入整治范畴,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整治。
(二)小作坊和大企业齐抓共管 1、小作坊存在的必然性。县级以**镇和农村的小企业、小作坊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四分之三多,说明社会生活离不开这些企业。我们既不能因为这些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等原因,取缔它们;
也不能因为不可能对它们都实施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而放任不管。
2、特点。小作坊有以下特点:一是产品和生产工艺单一,小作坊业主几乎没有研发能力,违法行为表面化,容易为监管人员发现;
二是产品销售范围有限,事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危害范围不易扩大;
三是销售对象单一,往往就是当地群众,四是对当地经济作用有限,监管和查处阻碍小。
3、措施。保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首先,对小作坊要进行全面的登记普查;
其二,监管部门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检查;
第三,限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销售范围,将其控制在乡镇区域内。这些内容都有必要通过实施细则加以明确。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些小企业、小作坊既服务于百姓生活,又不至于危害百姓健康。
4、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存在的误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行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其产品覆盖率和产品影响范围较之食品小作坊均不可同日而语,一旦出现事故,影响大、范围广、危害严重,理应加强监管。在2007年,以小作坊为监管重点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但2008年就出现了由多家...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