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作文大全 > 初一周记 > 正文

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_完善城乡道路安全设施

时间:2019-02-1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区**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 推? 进? 方? 案 ? 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85号)精神,以及区委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垃圾治理步伐,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可持续的垃圾管理水平,提高全域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

? 一、当前全域垃圾处理工作的现状 ? 目前,全区建设有**区固体废物处置厂、**区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区海诺尔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区万洁垃圾处理厂、**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共六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主要采用焚烧和填埋两种垃圾处置方式;
设计年处理生活垃圾共计达到47万余吨。其中,**区固体废物处置厂、**区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等4个项目采用的是填埋,年填埋处理生活垃圾30.2万吨;
**区海诺尔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区万洁垃圾处理厂等2个项目采用的是焚烧,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6.8万吨。

建设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一座—**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医疗废物规模为每日5吨。

受法律法规不健全、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居民环保意识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等诸多因素影响,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落到实处,推进缓慢。

二、总体思路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具体要求,**区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以“大力推进绿化提质增效,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切实建立健全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区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垃圾管理体系,着力解决城镇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重点流域小城镇治污减排能力不足、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水平偏低问题,着力解决应急填埋厂缺乏、存量垃圾二次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处理设施配套不足问题,着力解决设施运行过程监管和实时监控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提高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达到深化沱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的最终目标。? 三、总体目标 按照“区域性布局、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的要求, 到2019年底,保质保量完成省上下达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到2019年底实现:
(一)完成区域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转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根据我区6条重点小流域污染现状和特点,基本制定完成流域垃圾处理厂、填埋场工作方案。同时,各县(区、区)分别在各辖区内完成对应的河流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力保水体持续不断改善。

(三)完成**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每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

(四)各县(区、区)完成镇乡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设备配套项目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实现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五)各县(区、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六)区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七)建成**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区域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原则,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科学确定垃圾无害化处理地点、规模和技术路线。处理设施坚持以环保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统筹建设区区、县城、建制镇、乡村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乡村延伸。

(二)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科学统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大幅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环保发电处理技术,区域共建共享垃圾环保发电设施。新建项目按照有关规划,加快审批流程,抓紧做好立项、环评、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在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运。对已经建成但是由于历史、技术等原因而不能达标的处理设施进行改建;
对已经建成但严重超负荷运行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扩建,实现达标处理。

二是加强其他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根据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半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科学选择先进的工艺技术和处置设备,严格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音等二次污染。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开发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监管,完善园区配套,创新打造完整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

三是合理布局建设秸秆发电设施。根据秸秆资源量和分布特点,优化秸秆资源区域功能布局,合理建设秸秆发电设施,形成主要农区秸秆错位开发利用格局,并探索创新垃圾环保发电对秸秆发电的资源化利用和秸秆发电管理新模式,促进秸秆发电项目良性发展。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投资发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引导工矿企业结合锅炉改造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三)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各县(区、区)完成镇乡生活垃圾压缩式中转站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分拣站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库(池)设施建设项目、生活垃圾转运车辆配置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提倡生活垃圾分类转运方式,统筹规划布局符合分类需求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加强城区(县城)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镇乡垃圾中转设施建设。推广压缩式、封闭式生活垃圾收运方式,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转运系统,减少和避免生活垃圾收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具备转运条件的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箱、转运站和运输工具;
不具备转运条件的村庄要抓好村组垃圾堆放收集池、房、站的合理布局和升级改造。依托数字化城管中心平台,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路线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转运新模式。

一是因地制宜,完善垃圾收运设施。按照“方便农户、大小适宜”原则,综合考虑农户分布、人口密度等情况,因地制宜布局垃圾收集设施,在**、浅丘等农户较为集中的地区,根据人口数量修建联户定点倾倒池或设置垃圾桶,联户定点倾倒池或垃圾桶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100米。在农户较分散的山区,可以通过摆放铁皮桶、发放箩筐背兜等方式进行垃圾收集。

二是统筹线路,合理安排收运车辆。根据实际情况,购置足够的垃圾转运车辆,探索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确保所有垃圾收集站点的垃圾每天都能得到及时转运。同时,要根据道路分布状况,突破乡镇、村、组的行政区域界线,统一规划、统一安排车辆,将全县村收集站按线路进行串联,提高垃圾收集转运车辆的运行效率,形成垃圾收运网络体系。

三是加强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并利用现场会、传单、电视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弄清楚“为什么要分类”“如何分类”等关键问题,形成自觉分类意识,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避免污染环境。完善奖惩机制,着力构建垃圾分类投放长效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对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实现有效利用、分类减量的目标。有条件的县(区、区)要为村民配备垃圾分类收集箱。

四是全民参与,充分发挥群众自治。深入开展民意调查,掌握群众对垃圾收集处理的需求,引导村民支持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鼓励村民自觉开展垃圾分类,自觉定点倾倒垃圾,自觉监督垃圾收集处理。突破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对垃圾处理费用、垃圾收集承包方式、管理办法等进行商议,让每个人都成为垃圾治理员、卫生监督员,实现责任分担、权利共享。定期组织开展回访活动,掌握本地垃圾治理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群众满意度,达到常态保洁目的。

(四)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餐厨垃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健全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推进**区处理规模为150t/d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五)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大力推行科学分类收运: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高生活垃圾发电能源化利用效率。探索“互联网+”技术在生活垃圾分类上的应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的运行管理体制,力争垃圾分类制度全域覆盖,进一步提高可回收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实行源头减量控制,限制“过度”包装,提倡物品循环利用,发动全民积极参与,扩大宣传,倡导自产自处理,调动全民垃圾分类收集主动参与性,以减少垃圾产生及处理处置量。

(六)加大存量垃圾治理力度。做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重点治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使用期满的填埋场。对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尽快新建或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配套建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对使用期满的填埋场,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封场处理。加大农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力度,加强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

(七)加强实时监管设施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4号)要求,建立**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加强各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垃圾环保发电设施烟气排放监测,重点对垃圾环保发电厂主要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填埋气体排放和渗漏情况的监测以及填埋场监测井的管理和维护;
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垃圾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监管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安全达标运营。到2019年底,全区所有运行中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在线监管全覆盖,全面建成**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在线监管设施,并与省级数字城管平台等联通,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共享。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7年6月—12月)。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切实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力争2017年底前,所有重点项目基本能实现开工建设。完成**区15个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区18个民生实事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区18个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区15个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县25个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县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含辑庆镇、集凤镇、冯店镇等11个镇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设备配套)、**县18个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县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含金山镇、鄢家镇、新盛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设施配套)。

(二)第二阶段(2018年1月—12月)。加快推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2018年7月建成投产。项目规划建设2台处理能力为500吨/日的垃圾焚烧炉,配套建设2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原生垃圾年处理量可达41.6万吨。加快推进**区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确保2018年底投产运营;
建成** 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即14个乡镇完善环卫设施)。

(三)第三阶段(2019年1月—12月)。完成**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即富新镇、板桥镇垃圾中转站项目);
建成**区150吨/日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加速推进**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完成**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在加强定期检查的基础上,确保各县(区、区)镇乡生活垃圾收运、转运、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全面竣工。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与垃圾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
完善以社区废品回收站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
推进建设规模化的再生资源分拣集散中心。继续完善**区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继续开展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和存量垃圾整治工作,实现长效化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动此项工作,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区、区)人民政府是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要认真制定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设施建设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城管执法局切实履行好城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监督实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协调治理存量垃圾。各县(区、区)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
区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核及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工作,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区经信委负责推动城乡垃圾处理装备研制及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工作;
区科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乡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加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督促各县(区、区)落实推进垃圾处理工作资金,会同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落实支持城乡垃圾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
区人社局负责研究和落实逐步提高环卫职工待遇,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
区国土局负责按照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区环保局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订污染控制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督促新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区农业局负责牵头治理农村面源污染,负责指导县(区、区)对农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
区城乡规划局负责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工作。

(三)完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的管理运行体制。制定和完善城乡垃圾处理技术与政策导引、推荐工艺等相关技术政策,加强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工程验收、污染防治和评价等相关地方性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统计指标体系。

(四)狠抓项目建设。细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快项目建设。对于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落实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及项目秘书服务制度,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对于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坚持清单管理,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全面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五)保障建设资金。各县(区、区)、各部门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通过集中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要协调好住建、环保、生态等各类支持政策,统筹好中央、省、区、县各级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和资金“组合拳”,形成政策、资金合力。要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强资金拨付衔接和资金使用监督,保障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如期推进。综合运用PPP模式、财金互动、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鼓励以县(区、区)为单位,将县(区、区)、镇乡和村级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置项目“打包”给大型、专业化垃圾处理企业,由企业统一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负责统一监管,提高产业集中度,努力探索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以城带乡、区域统筹的新模式。

(六)提升运管水平。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在引进德国欧绿保有限公司打造中德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等新技术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引进和推广适合我区实际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注重对城乡垃圾处理厂(站)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养,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运管水平。

(七)强化监督管理。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对故意编造、篡改排污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积极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和排放浓度等信息,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设施故障等突发事件。对垃圾渗滤液、焚烧烟气等监测不达标的处理设施,依法及时关停整顿。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飞灰产生、利用和处置的执法监管。健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机制,完善居民诉求表达、受理调查和解决回复等机制。自2017年起,考核评价每年度进行1次,其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对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责成运营单位整改;
对整改不力、不能达标运营以及失信不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坚决清出区场。

(八)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区)、各部门应加强垃圾处理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等相关知识,全面客观报道相关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垃圾收运和处理的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树立生活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观念。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标签:设施建设 城乡 垃圾处理 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 应当与主体工程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