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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绥化市幼儿园家园合作现状的思考 2018年幼儿园免收学费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通过对绥化市幼儿园的调查,在获取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对绥化市幼儿园在家园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幼儿教师与家长地位不平等、家园合作缺乏深层次的交流与沟通、家园合作的渠道较狭窄、幼儿园教师与家长缺乏配合、责任不明确等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绥化市;家园合作;教育建议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284-02
  
   教育部2001年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配合,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家长是幼儿园教师的重要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的原则,吸引家长主动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工作。”[1] 对《纲要》的这一精神,绥化市幼儿园贯彻得如何呢?
   一、问题与分析
   (一)教师与家长的角色单一,地位不平等,没有形成互动
   幼儿园和家庭是影响幼儿身心发展最主要的两个大环境,教师和家长分别是这两个大环境中的实施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与家长应是一种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但受长期狭隘教育观的影响,绥化市的幼儿教师往往认为自己是教育孩子的专家,是“权威者”,习惯于要求家长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把家长看做是被动的学习者,必须依赖于“专家”来完成育儿的任务。尽管在谈话中有很大一部分教师与家长认为家长有能力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中,而事实上这种单一性的要求与接受,根本不可能发挥家长的作用,更无法形成教育孩子的双向互动与统一性。
   (二)家园合作表面化现象严重,缺乏深层次的交流与沟通
   家园合作是一种双向互动,因此需要家长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然而从调查中发现,目前绥化市家长对幼儿园的参与较多地停留在表面,主要表现为:家长虽然进入了幼儿园,但参观的多,真正参与的少,例如:幼儿园举办亲子活动需要家长的配合,但活动结束之后却都是匆匆离开,并没有对活动进行总结和交流。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教师和幼儿园没有充分认识到家园合作对于提高教师素质、提高办园质量的价值,而且也是为了促进教师和幼儿的共同发展。有的教师害怕家长参与给自己的工作带来更多的麻烦,只愿意嘴上说,表面上做,却不愿意将工作深入进行。受传统教育观念“养不教,父之过;教不学,师之惰”的影响,孩子在家,归家长管,在幼儿园归教师管,两方面各司其职,互不影响。教育方法缺乏统一性,造成幼儿教育观念的混乱。这些都直接影响了绥化市家园合作向更深层次的发展。
   (三)家园合作的渠道狭窄,形式不够多样
   在对绥化市10所幼儿园(绥化市机关幼儿园、绥化市幼儿园、小百灵幼儿园、绥化市神童第二幼儿园、绥化市神童第四幼儿园、哈佛幼儿园、美艺双语幼儿园、天资幼儿园、学府幼儿园、骄子幼儿园)的调查中发现,面谈、电话沟通是目前家园合作的主要形式。面谈虽然比较直接、有针对性,但匆匆数语,多在入园、离园的时候进行,效率不高。一位老师一天最多和三四位家长面谈,难以达到较好的效果。仅次于面谈的电话沟通,不能全面、具体、详细地让家长了解到幼儿一天在园中的情况。其他的诸如家园联系手册、家长会、家长开放日也都只注重形式,虽然能在计划中看得到,但是在执行中却很难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园刊、网站在绥化市幼儿园大部分尚属空白,只有极少数幼儿园开通了网站,但多形同虚设,没有实际意义。
   (四)家园合作中家庭与幼儿园的责任不明确
   家园合作是家庭与幼儿园的相互配合,既然是相互配合的工作,必然就有一定的责任分工,才能使工作正常的有序的进行下去。但就对绥化市幼儿园的调查结果来看,有一些小幼儿园没有正式的家园合作制度(如学府幼儿园、小百灵幼儿园、哈佛幼儿园等),民办私立幼儿园一味迎合家长的需求,很大一部分教师对家园合作的内涵还并不完全理解。与教师相比,家长对自己在家园合作中的责任不明确,好多家长把自己配合幼儿园工作仅仅看成是知识学习上的配合,却不能意识到配合幼儿园工作是提高自身教育能力的一种方式。由此可以看出,家园合作的双方责任不够明确[2]。
   二、思考与教育建议
   幼教实践证明,幼儿园只有“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协调一致”,才能提高教育影响的有效性,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作为幼儿园及教师自身首先要意识到家园合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家园合作的思想。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负有“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的责任。“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是幼儿园的重要任务。不可否认,教师在家园合作中占主导地位,是家园合作的发起者、策划者、组织者。然而主导地位并不意味着教师对幼儿的评价是绝对正确的。教师要学会尊重家长,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家长,耐心地听取家长的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一个平等、轻松、愉快的合作环境。这样家园合作才能保持协调一致。大量研究表明,良好的家园关系有助于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和社会性的发展。切不可将家园合作视为额外的负担或权宜之计。
   (二)提高认识,强化家园双方的合作意识
   众所周知,家庭与儿童有着特殊的关系,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入园前的生活是在家庭里度过的,每个孩子都从自己家庭的生活中获得不同于他人的经验,形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等。在幼儿入园后,这一切仍然极大地影响和制约着幼儿园的教育。家长都十分关心儿童的学习和发展,作为家长不仅要理解和支持儿童的发展,而且还要理解和支持学校的课程。因此,幼儿园应以此为契机,把儿童的学习活动作为与家庭开展合作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吸引家长的广泛参与[3] 。所以,幼儿园必须同时向家长大力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统一认识,增加彼此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相互配合,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三)通过培训,提高家园双方的合作技能
   面对当前绥化市家园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家园双方进行培训是十分必要的。教师在家园合作中起主导作用,教师的教育观,教育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家园合作的实效。根据各园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广泛进行观摩、交流、总结,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技能。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把与家长沟通的技能作为教师必备的基本功,足见其在幼教中的特殊重要性。幼儿教师应当具备与家长交流的技巧,如与家长面对面交谈时,聆听的技巧,以适合家长的态度、语言、表达方式以及考虑家长的观点和心情;在向不同类型的家长传达信息时,特别是描述孩子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时应当先肯定孩子的优点,然而再点出孩子的不足;多鼓励、少打击等等。这些技巧的运用将会使双方围绕一切为了孩子的成长而达成共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调查发现,家长们普遍喜欢利用接孩子的这段时间参加集体活动、沟通活动,教师就应当把“家长会”、“咨询活动”等安排在这一时间里,以便于更多的家长能参与进来;可以根据孩子的发展特点予以指导,促进孩子更好的发展。
   (四)拓展渠道,促进家园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家园合作的目的是使家庭教育和幼儿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密切配合,促进幼儿更好地发展。因此家园合作的形式绝不仅仅是入园、离园时双方相互交谈反映情况这么简单。家园合作可以有很多种形式,如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园刊、家长会、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家访和进行书信、电话、网络等联系。教师也可在自己班级门外的墙壁上开辟一块空间,作为家长园地,定期向家长介绍教育的目标、内容、形式、方法,可以是某个学科的教案,也可以是某个主题教育活动设计。在开展活动中,让家长参与班级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家长委员会参与教育管理以挖掘社区的教育资源。家长可以说是幼儿园教育资源的重要来源,如家长的职业、经历以及兴趣爱好,都可以帮助幼儿园开展某一方面的教育活动,可以请担任警察、医生、司机、厨师工作的家长到课堂给幼儿表演、讲述,以弥补教师知识经验的不足,甚至有些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先进教育经验也可以“刷新”教师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同时,也使幼儿有机会了解自己的父母亲的工作与“本领”,对家长产生敬佩、尊敬的情感。家长和幼儿一起为幼儿园的主题活动收集资料、实地观察,帮助幼儿解决问题,都促进了亲子交往,密切了亲子关系[4]。
   家园合作是幼儿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幼儿园和教师应真正将家园合作视为自己的重要工作之一,并认真思考研究符合绥化市实际情况的家园合作方式,努力贯彻《纲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丁连信.学前儿童家庭教育[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35.
  [2] 曹丹丹.家园合作问题分析[J].学前教育研究,2003,(7-8).
  [3] 李生兰.幼儿园家长开放日活动的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384.
  [4] 丁连信.学前儿童家庭教育[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49.
  
  [责任编辑 陈 鹤]

标签:绥化市 幼儿园 现状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