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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书

时间:2017-03-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成都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函办理须知(20140814 更新)

lass="txt">(20140814 更新)

【办理流程】

1、请企业经办人首先添加(关注)“成都建设信用”微信服务号,选择企业服务下拉菜单,点击政务咨询,根据办理事项阅读有关办理须知;

2、请企业登录“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www.c dxinyong.com)企业版,进入“工资担保”模块A-1查询后,选择具备出具民工工资保函资格的担保公司。

3、选择确定担保公司后,请企业经办人进入A-2添加生成《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申请表》,并网络打印一份;

4、请企业经办人进入A-3网络打印生成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保证合同》,一式三份;请企业法人代表在甲方栏位置签字盖章;

5、企业经办人携带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申请表》一份、《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保证合同》三份到选定的担保公司办公地点,由担保公司出具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书》(正、副本各三份并签字盖章); 出具保函的担保公司须在《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保证合同》乙方栏签字盖章;

6、请企业经办人携带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保证合同》一份、《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书》(正本和副本)各一份等相关资料到项目属地施工许可办理窗口办理。

【重要提示】

1、在完成企业和报建工程项目实名登记后,才能开展民工工资担保函的网络操作工作。(具体办理流程请关注“成都建设信用”微信服务号)

2、本办理须知适用于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办理民工工资保证担保函。

3、在B-2模块中填报申请表时,应通过输入“组织机构代码”、“标段信用代码”(蓉XM开头),搜索担保公司和项目信息。

4、 网上信息填报需保证准确无误,一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5、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担保网络办理流程自2014年8月15日后开通试运行。

【需备资料清单】

1、《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申请表》一份,需打印生成加盖企业鲜章;

2、《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书》(正本和副本)各三份,由担保公司签字盖章;

3、《成都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保证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须签字盖章。

实时快速咨询请添加(关注)“成都建设信用”微信服务号

篇二: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协议书

"txt">甲方: *****(受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为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农民工管理规范有序,工资依法支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09〕65号)、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梁平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平人社发〔2013〕3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

就 ****桥梁整治和加固维修工程 (工程名称)特签订本保证书,保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基本要求

(一)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施工队负责人责任制,即本保证书确认甲方在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承担监督和维稳责任。

(二)施工队负责人(乙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即本承诺书乙方对所承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三)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应当接受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

与社会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一)保证金由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留10%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并签订《已支付完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书》后 一次性归还扣留部分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若乙方未签订《已支付完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二)若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包括工伤赔偿金等)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本工程款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使用不足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书面)后5日内,补足等额资金。若乙方拒不补足资金,甲方可在梁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补足农民工工资并要求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五)甲方接到农民工关于工资拖欠的投诉时,应及时核实农民工投诉情况,对乙方拖欠工资属实的,应责成其立即纠正,对于不服从协调解决,拒不改正拖欠行为的,将告知农民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按本工程施工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跟踪、监督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

(二)乙方招用农民工,应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三)乙方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月结月清制度,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甲方将乙方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作为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前置条件。若上月农民工工资未按约定付清,甲方按照本承诺书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使用工程款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乙方应建立农民工用工工资档案制度。农民工工资档案(含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等,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

第四条 接受监督管理的约定

(一)检查方式:本《保证书》的履约情况检查由甲方主持,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方式、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且乙方结清本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给农民工的费用之日止。

第五条 监管与处罚

(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接受监督管理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接受监督管理单位视具体情节提出的资金使用、处理意见。

(二)乙方违法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或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甲方有权按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总额的10%进行处罚。如乙方发生两次及以上行为,拒不改正,甲方可无条件清退乙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甲方按80%结算给乙方(此结算价款含乙方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不合格工程不予结算。如乙方结算价款不足以支付乙方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则以乙方留下的机械设备和材料按甲方的估价进行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责任

(一)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保证书的,双方另行协商。

(二)乙方应及时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保险公司赔偿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所获得的损失赔偿首先用于清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费用。当乙方有权获得工期顺延时,负责办理保险的一方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办理保险的延续手续;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在延迟的施工时间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本《保证书》中条款如与本工程建设单位(业主)、主管

部门、地方政府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抵触或遗漏部分以建设单位(业主)、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第八条 本《保证书》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署并盖章(印)立即生效。本《保证书》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本保证书附件与本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2014年 10月14日

篇三: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t">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书

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

承包人:

日 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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