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出国留学 > 大学排名 > 正文

港口物流企业并购与融资战略研究 企业并购战略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港口物流企业一般投资大、回收周期长,通常由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寻找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已成为港口物流企业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关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国内港口间竞争日趋激烈,世界港口企业纷纷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规模化。因此,如何运用现代市场经济手段,通过金融市场实现其并购和融资战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是当前我国港口物流企业面临的难题。本文通过分析营口港自2002年首次公开发行以来所采取的并购和融资方式及其作用和效果,探讨港口物流企业如何通过并购和融资战略实现自身战略目标。
  一、营口港简要情况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营口港,股票代码600317)是200
  0年3月由营口港务局(后改建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2002 年1月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亿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5,000万元。2004年5月,公司发行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累计增加股份98,785,813股。2008年5月公司向大股东营口港务集团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亿股,股本总额增加至548,785,813元。2009年12月公司以资本公?548,785,813元转增股本,股本总额增至1,097,571,626元。公司现属港口业,主要经营港口装卸、堆存、运输服务等。
  二、营口港并购重组战略
  港口物流企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内部扩张和外部并购两种方式,前者存在进展缓慢、成本高和不确定等弱点,而后者则能达到低成本快速扩张的目的。因此,并购已成为当前港口物流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战略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以下是营口港采取的主要并购战略。
  (一)通过合资控股实现对盘锦港的并购 合资控股一般是由并购方和目标企业各自出资组建一个新的法人单位。目标企业以资产、土地及人员等出资,并购方以技术、资金、管理等出资,占控股地位。这种方式严格说来属于合资,但实质上出资者收购了目标企业的控股权,应该属于企业并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可以少量资金控制多量资本,节约了控制成本,如果目标公司为国有企业时,让当地的原有股东享有一定的权益,同时合资企业仍向当地企业交纳税收,有助于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从而突破区域限制等不利因素。2007年2月,营口港就是通过合资控股方式合资组建盘锦港有限公司,营口港集团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成为盘锦港的控股股东,使两港资源得以有效整合,大大促进了营口港迅速地做大做强步伐。
  (二)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整体上市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除此以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无盈利及其他要求。由于非公开发行可募集资金,也可直接购买非现金资产,因此,近两年来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重要手段。其优势体现在:上市公司可通过非公开发行引进投资人(包括外资)成为上市公司的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股权结构和管理体制;通过非公开发行购买大股东资产实现整体上市,也可以定向其他投资人购买盈利性强的资产,增加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甚至是实现企业行业的战略转型;通过非公开发行融资后去进行并购,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营口港自2002年上市以后,前后共进行过两次非公开发行式并购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非公开发行。2008年6月,营口港通过非公开发行向大股东定向增发2亿股购买大股东价值合计29.1亿的泊位资产,发行价格为14.55元/股。由此,公司总股本由3.49亿股增加到5.49亿股,增幅达157.3%,使公司规模大幅度增加,增加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率,扩大了公司再融资规模和能力;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由36%增加至57.33%,巩固了控制权,减少了关联交易,同时,将大股东盈利性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2)第二次非公开发行。2011年6月,公司董事会通过向大股东定向增发购买大股东合计60.43亿元的泊位等资产的方案,拟发行价格5.75元/股,增加股本10.51亿股。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的股本将由10.98亿股增加至21.48亿股,增幅达195.6%,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将达到78.2%。公司拟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解决”小股份,大集团”问题从而初步实现公司整体上市。
  三、营口港融资战略
  (一)首次公开发行融资战略 企业上市是港口物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的必由之路。目前国内上市的港口企业有16家。一些中小型港口,例如营口港、锦州港和南京港通过上市不断做大做强。企业上市不仅可以募集到建设资金,保证港口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使企业拥有了融资平台和资本运作的孵化器,同时,企业上市后知名度将会大幅度地提高,市场地位也将不断增强。营口港是我国中小型港口物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典型代表。2002年1月,营口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1亿股,募集资金5.9亿元,企业实现了上市。经过近十年的资本运作,公司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按照吞吐量计算,营口港1995年仅为1000万吨,企业上市后,2004年达到5000万吨;2007年达到1.22亿吨,成为中国沿海第10个亿吨港口。2010年营口港吞吐量更是达到了2.25亿吨,增速全国第一、港口集装箱比例跃居全国之首。国务院2009年通过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中指出:“辽宁省要形成以大连港、营口港为主要港口的分层次布局”, 充分体现了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营口港在辽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布局中的战略地位。
  (二)再融资战略 再融资战略包括以下几种方式:第一,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指根据债券合同规定可以在一定期限之后,按规定的转换比率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的债券。对发行方股份公司来说,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在股票市场低迷时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同时,可转换债利率较低,可以减少利息费用。由于可转换债既有权益性质又有债权性质,公司筹资可进可退,因而受到很多上市公司的欢迎。2004年6月,营口港发行可转换债券,共募集资金7亿元,截止2007年底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共有6.9亿元转股,共增加股本9897万股。可转债因为可转换的特征使得营口港在当时市场融资困难的情况下筹集了大量资金,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如果上市公司的信用评级达到AA级,发行利率比市场利率能够降低20%甚至更多,从而可以节约财务成本;近两年来,监管部门非常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融资,同时,监管部门对于发公司债的募集资金用途也未作出特别限定,并允许上市公司根据需要一次核准、分次发行。此外,企业发行公司债所支付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从而具有减税效应,因此公司债已成为国外许多先进、发达的港口企业必不可少的一项融资工具,如纽约港、新泽西港等世界著名大港都曾采取这种方式筹集了大规模的建港资金。港口企业尤其是港口上市企业应?极使用发放公司债券方式融资。2008年12月, 营口港发行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12亿元,期限10年, 从而减少了公司融资成本,改善了公司债务结构。第三,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 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其主要优点包括筹资成本较低、筹资数额比较大和可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等。 2009年6月,营口港发行短期融资券, 共募集资金24亿元, 分2次发行, 每次12亿元,此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大大拓宽了营口港发展的融资渠道,有效降低了港口建设的资金成本, 同时还填补了营口市短期融资券市场的空白。
  营口港在发行上市后,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合资控股、发行可转换债权和公司债等并购和融资战略增强了自身活力,初步实现了资产、经营业务及经营策略的整合,提高了公司的竞争能力,其具体并购和融资策略及其效果如表1所示。
  四、结论
  综上所述,港口物流企业应通过并购和融资战略,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资本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使企业发展符合多元化、立体化、综合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只有如此才能扭转港口物流企业(尤其是国有港口物流企业)主要靠国家投资、企业投资以及企业自我?累获取资金、扩大生产规模这种原始途径的被动局面。另外,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战略可以为企业提供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和资本增值之路,实现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的资源重新配置。最后,国内企业可以联合国内外资本市形成战略联盟,向国际大港迈进。
  
  参考文献:
   [1]金卉方:《港口企业资本运营的探讨》,《商业经济》2009年第5期。
  [2]柳欣亚:《连云港港资本运营研究》,大连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3]高闯、孙宏英:《新形势下我国中小科技企业外源性融资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年第3期。
   [4]胡可果:《股权性质与外资并购――基于巢东股份和珠海中富案例的比较分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第5期。
   [5]李雨德:《浅谈港口资本运营》,《中国水运》2000年第11期。
   [6]石玉彪:《电信运营业资本运营策略研究》,《中国城市经济》2010年第7期。
   [7]陈艳:《浅谈港口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方法选择》,《财会通讯》2010年第9期。
   [8]徐波:《港口并购案中的企业价值评估--以铁行集团估值为例》,《水运管理》2007年第9期。
  [文本系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区域资本市场支持辽宁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与布局研究”(编号:L10BJL0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实习编辑 刘 莎)

标签:港口 融资 战略研究 企业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