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广告合同] 东道设计合同

时间:2019-11-26 01:23:38 来源:东星资源网

0gilvy Mather Advertising Beijing China 广告代理合同 代理公司:上海奥美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甲方) 广告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甲方担任乙方在中国境内的独家广告代理。

一、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下列广告及其它的行销传播代理服 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 广告及广告相关的服务 1) 提供营销策略与整合传播策略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2) 提供年度广告活动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3) 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购买与媒体执行日程的控制、监看。

4) 媒体实施效率评估及媒体情报的提供。

5) 日常书面作业 a) 会议记录 b) 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c) 固定作业会议 d) 广告效果评估分析季报与年报 二、 具体行销传播服务 1) 各种整合行销传播行动(直销行销、促销、公关等)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2) 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

3) 各种市场调研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4) 小册子、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三、 收费标准 1. 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的收费 1) 媒体费用;

媒体净价(即甲方支付媒体成本价)加上净价*17.65%的服务费向乙方收费(亦既乙方支付总额的12%)。该项服务费主要是支付业务及媒体人员的计划及执行的成本。

2) 制作费收取内容;

乙方同意甲方所提出的广告创意,决定开始执行以后,所发生的费用既称作制作费。

a) 制作相关的外付费用(例如:打字费、摄影费、影片制作费、喷修费·)皆加上17.65%的服务费。甲方将评估并选择最合适的制作公司或供应商,并付起监督与保证质量的责任。

b) 创意人员之时间成本、包括创意发想、文案撰写、美术设计、电脑设计、完稿等,一小时RMB1000。

c) 电报,电话,交通,住宿·等杂费,制作前由甲方开列'估计单“,由乙方签署后,开始执行,待执行完毕,直接开列发票向乙方收取实际发生净费用。10%的金额变动,是属容许范围。

3) 印刷费用:
印刷厂净价加上17.65%的监督费向乙方收取。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标签: 奥美 合同 广告 奥美广告合同 奥美广告公司招聘 奥美广告公司很乱
《[奥美广告合同] 东道设计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06 - 2024 dxf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星资源网 版权所有 友链、商务、投稿、客服、撤稿、投诉:QQ:179266880 邮箱:cptoo@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 湘ICP备14009742号-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