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一、现金的管理 学校公用经费财政根据学校报账金额直接拨入学校账户:
要求学校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账账相符。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不准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公款私存);
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并虚心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和专业银行的监督。
学校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单位提出计划,报核算中心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购置商品,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得使用现金,尤其是大额付现。
原则上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个人劳务报酬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为保证从银行取回现金的安全,财务室应单独办公 。单位不得提取大额现金,如因业务需要必需提取的,要保证二人以上押运,采取汽车运输方式,应当日发放完毕。单位财务室应设有防盗门、防盗窗、电子防盗金柜、防盗报警系统装置等,责任明确到人。
二、关于办公经费支出应注意的事项:
按国家政策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办公经费主要是用于改善办学和学校办公条件。办公费应主要用于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应注意以下几点:
学校计算机维修及耗材要有去向,专人签字,换下的作废耗材登记留存备查。
一般办公用品,如打印纸、毛巾、撮子、笤帚、扫帚、体育课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必需建立物品账,专人管理,建立领用人制度。
单位在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时,发票后要附明细表,没有明细的,如 用车、临时用工、小额代开发票等要有记账说明,学校盖章、领导签字。
学校的临时用工(包括课桌维修、其他维修)在整理出明细单据后(工时、价格等),可以列表签字列支。
三、政府采购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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