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大部制【佛山顺德大部制改革的启示与思考】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2009年9月16日,顺德大部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这次改革是在1992年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总结分析历次改革的经验教训,竭力避免改了又重新膨胀的弊端,为全省探索新模式。顺德的大部制改革确立了“省直管区”的创新模式,实行了党政联动和党政合署,建立了扁平化管理体系。在改革中推进政策配套改革方案,为改革减少了诸多阻力,促进了顺德政府职能的转变,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了大部制体制,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解决了人员分流难题,健全了权责分配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权利责任关系。顺德大部制改革取得的这些可借鉴性的改革检验,对全国其他地区尤其是县域大部制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顺德区大部制改革经验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014-01
  
  
  一、顺德大部制改革的经验
  2009年9月16日上午,顺德召开副科级以上动员大会,大部制正式实施,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顺德区的党政机构由41个部门变为16个部门,精简幅度接近2/3。区综合设置16个党政机构,其中: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党委工作部门5个,政府工作部门10个。
  具体经验总结有以下五点:
  (一)确立“省直管区”模式
  顺德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顺德被赋予的是明确提出“行使地级市管理权限”,权限上要比“省直管县”大得多。其次,顺德的行政自主权扩大了,今后在城市规划、社会事务管理、公共财政、公共服务提供上还有望可以自行审批,效率上会大大提高。这些都是此前“省管县”模式所没有的。
  (二)实行党政合署
  顺德推动的大部制改革,最大的特色是建立了党政统合的组织架构。这次改革党政联动一起改,41个党政部门精简为16个大部。比如,宣传部和文体旅游局合署办公,宣传部长兼任文体旅游局局长;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合并为社会工作部;5个党委工作部门,都有一个职能相同的政府机构与其合署办公,做到党政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三)健全了权责分配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权利责任关系
  此次改革探索建立党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分工明确又协调高效的党政机关运行新机制,实现大部门首长负责制,大部门的部长、局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或政务委员兼任。通过提高运行机制的科学性从而使决策管理扁平化。顺德区对各个部门职能上进行优化组合,避免了简单拆分或合并的做法,确保改革后的机构权责分工明确。
  (四)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
  精简机构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高行政效率,从而更多的为人民办事。这次的改革没有以牺牲干部的利益为代价,秉持以人为本的宗旨进行人员调整上按照“人员不降级、编制不突破”为原则进行。改革方案用“人随事走”的方式进行,按照职能划分将科室整体平移,因此编制和公务员数量不会大幅度变化。另外,市场安全监管局整合后,创新性提出“网格化管理”的模式,将顺德全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综合执法,很好地解决了“多头管理”的问题。
  二、顺德大部制改革的启示
  (一)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模式
  顺德区合署行政
  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一方面离不开顺德区自身的先天优势。另一方面,在1999年,广东省就赋予顺德市行使地级市的管理权限,并直接对省负责。而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的大部制改革,都或多或少的受制于自身条件不足或是改革调整权限的限制。因此在地方政府推进大部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的结合自身的优势,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调整以适合于自身的发展。
  (二)抓住重点,务求改革实效
  合署式行政有效的整合了党政机关的职能,形成了16个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调有序的大部门体系。合署式行政也是务求改革的实际效果,注重具体政策的执行力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解决,所形成的大监管、大设计、大司法格局,在实际运行中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这也就启示其它各地区在改革实践中要抓住改革重点,务求改革实效。
  (三)统筹兼顾,减少改革阻力
  顺德区采用“人随事走”策略,按照职能划分将科室整体平移,编制和公务员数量基本保持不变,为获得领导干部支持,采取“人员不降级”。因为没有破坏整体利益格局,使得合署式行政得以顺利推进。各地区在改革中要重视改革阻力带来的影响,做到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分流人员,合理调配各部门的权力责任关系。
  三、对顺德大部制改革的思考与想法
  首先是缺乏对大部门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对遏制以权谋私、腐败的相关规定,防止因权力过度集中而滋生的腐败问题。为此,首先要从内部监督入手,完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条例,明确新闻法、人大监督规则和程序,实行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并且执行机构内部可以引入竞争;其次是要建立与大部制形成对口式的立法型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人大对大部制的监督;为了解决大部制可能导致的利益大垄断,同时为了克服“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这种政治败坏现象,除了在行政权系统内完善行政分权制度等制度建设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行政权系统外建立权力制衡制度。再次要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法律法规是大部制改革的基将组成部门的职责权限等在部门组织法中规定下来,从而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与法制化,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监督作用。在组织法之外,要加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要有基本的程序规则,如行政赔偿、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法律都需要加强。最后要弄清改革后如何与公众、组织内部、与上级的对接问题。公众并不关心改革的过程,他们只关心改革的结果,公众更关心的是改革后的结果而不是改革过程,大部门并不必然地等同于高效率。再是部门如何磨合。每一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办公流程与习惯,已经之前所接手的事务,如何让新组织成员接受新的操作流程以高效的行政是最大的难点。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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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鄂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网.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OB/OL]、2009.11.
  [3]邓凡.推进大部制改革的对策思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
  [4]李朝智.对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的思考[J].广西社会科学,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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