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核心劳工标准对我国三大产业发展的影响|2017中国三大产业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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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核心劳工标准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保护劳工权益的国际准则。随着SA8000在全球影响的扩大,核心劳工标准的研究也日益受到各方的重视。基于三大产业划分是世界上较为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文章主要从产业角度分析核心劳工标准的影响,为三次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依据。
  [关键词]核心劳工标准;三次产业;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24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2-0125-04
  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重要的任务,其中一个重要挑战就是如何在维护和提高广大劳动群众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核心劳工标准是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当中分立出来的,一般理解应至少包括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强制或强迫劳动问题、结社自由和对组织权利保护、组织和集体议价原则应用、男女同等报酬、禁止歧视行为和最低就业年龄等方面的公约。核心劳工标准的实施将对我国三次产业产生重要影响。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我国的三大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指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第二产业指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笔者在探讨核心劳工标准对三大产业影响时,把重点放在农业种植业、制造业和流通部门等。
  一、核心劳工标准对我国第一产业的影响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要解决包括农业、农村、农民在内的三农问题。我国的现代化是包括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全面现代化。只有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我国才能够真正实现现代化。
  (一)实施劳工标准对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影响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人口为5.62亿人,占总人口13.08亿的43%;农村人口为7.45亿人,占57%,其中,从事农业的就业人口为3v40亿人,占全国从业总人口7.58亿人的44.8%。由此可见,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国依然要面临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艰巨任务和巨大压力。农民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城市中从事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恶劣、收入低下的工作。在使用农民工的过程中,一些企业违反国家劳动法规,侵犯民工合法权益。这些都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其不能稳定地在城市中生活,出现“候鸟式”的移动,甚至出现劳动力回流。赵耀辉(2001)的研究表明,1978~2000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平均时间是3.5年,仅仅有20%的农民在城务工5年以上;而同期劳动力回流比例达到78.7%。也就是说,在改革开放后转移到非农产业或城镇的农村劳动力中,只有少数彻底脱离了农业或农村,而高达78.7%又重新返回了农村或农业,没有实现永久性迁徙。实施劳工标准有利于创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外部环境。当然,实施劳工标准后对农村留守劳动力也将产生影响。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往往是那些身强力壮或具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和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民,留守在农村的多数为儿童、妇女和老人等低素质劳动力。这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二)实施劳工标准对我国农民收入的影响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从2001~2005年,城镇职工年均工资以年平均增长率14%左右的速度增长,而同期农民工的平均工资年平均增长率仅为6%左右,剔除物价上涨等因素则增长更加缓慢。城镇职3232资的绝对水平与农民工工资绝对水平之比已由2001年的2倍扩大到2011年的2.8倍左右。据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乡村建设学院院长温铁军研究,农民工每年每人平均创造的财富3~4万元,得到的回报只有不到三分之一。除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不同酬外,企业违反劳动法规,拖欠农民1132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的情况也很普遍。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有将近40%的农民工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有80%以上的人每周工作5天以上(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一些企业还不考虑农民工的养老、住房、医疗和失业等问题,将人工成本压至最低。实施劳工标准能促进同工同酬,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民收入的提高,增强回寄农村款项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留下务农农民人均收入的提高。以湖北省为例,2003年,湖北省农民外出劳务收入为322.96亿元,人均年纯收入5467元,相当于第一产业农民人均年收入的2倍。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调查发现,有9.96%的农民工把收入的30%~40%寄(带)回了家乡,有15.33%农民工把收入的41%~50%寄(带)回了家乡,有11.16%的农民工把收入的51%~60%寄(带)回了家乡,有12.47%的农民工把收入的61%~70%寄(带)回了家乡,有9.16%的农民工把收入的71%-80%都寄(带)回了家乡。农民工回寄款项增加和从事农业生产人均收入提高两种力量的叠加效应,将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实施劳工标准对我国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影响
  2003年,我国耕地存量为1.3亿公顷,供养着9.16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只有0.142公顷;即使按乡村实际人口7.69亿人计算,人均也只有0.169公顷;如果按全国总人口13亿人计算,则人均耕地更低,只有0.1公顷。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要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通过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优化,走农业产业化经营道路,才能保持农村稳定,保障农业发展,保证农民增收。要减少农村劳动力人口,实施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其中要解决的一个更重要问题是对农民的劳工标准问题。目前对农民主要存在各种歧视:一是身份歧视;二是公共产品供给歧视;三是职业歧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原因,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之间存在巨大的劳工差别,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土地进城以后,处于毫无保障的真空地带。一旦失业,基本生活就难以保障,其它诸如养老、医疗、子女教育和住房等现实问题更是难以应付,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转移和稳定,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利于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推行核心劳工标准,改变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建立起农民工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同 工同酬”、“同工同权”,才能有助于使进城务工人员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减少农业从业人口,为最终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否则,即使进城务工,他们也不会放弃把土地作为自己最后的保障,不会放弃自己对土地的承包权,很多土地在进城务工时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甚至“撂荒”,这构成了耕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也降低了我国农业的经营效率,是不利于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
  除了以上影响之外,核心劳工标准的实施对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等也会产生影响。从培养新型农民来看,实施核心劳工标准有利于提高农民工自身及其对子女的教育投入,改善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综合素质。即使回归农村,也有利于把学到的知识带回到农村和农业生产中去,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业生产率。从对农村乡镇企业发展来看,核心劳工标准的实施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从机遇来讲,劳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务工人员对企业的忠诚度,提高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创新力等,提高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但是,由于很多乡镇企业的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强、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高和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害,实施劳工标准在一定时期内将提高企业经营成本,给农村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二、核心劳工标准对我国第二产业的影响
  (一)实施劳工标准对制造业产业结构的影响
  我国制造业中低端产品所占的比例较大,附加值较低,长期维持这种低水平的竞争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率先进行制造业的升级,既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高级化,防止低端产品的的价格竞争造成“有增长无发展”的社会困境,也有利于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发展。通过实施劳工标准,一方面,有利于改变企业通过降低技术投入、依赖廉价劳工就可以带来赢利的路径依赖,打破企业的“低技术陷阱”,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优化要素结构,推进制造业结构不断升级;另一方面,劳工标准的提高有利于劳动者的再生产,增强自身的智力投资能力,为制造业的结构升级准备丰富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我们再也不能重复过去那种以牺牲劳工利益为代价的“有增长无发展”的局面。
  (二)实施劳工标准对制造业效率的影响
  很多人认为,实施劳工标准会提高劳动成本,降低很多制造行业本来不高的利润水平,影响企业发展。实际上,与劳动成本相比,更重要的是劳动生产效率。如果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速度能够快于劳动成本上升的速度,企业的利润水平还会增加。相对于降低劳动成本,通过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来提高利润水平能够带来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并且也是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因为很大一部分企业利润体现在资本对劳动的强权和侵蚀。通过实施劳工标准对制造业劳动效率的影响体现在两种机制上:一是企业和劳动者自身的培训、保健等投入有利于改善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二是劳工标准的提高,改善了劳资之间的关系,使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三)实施劳工标准对我国制造业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出口的产品以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些产品大都已经进入产品成熟期,市场上供大于求,这势必导致激烈的竞争。我国企业采取价格竞争的手段,导致出口出现“增量不增价”的现象,贸易条件不断恶化。据WTO统计,1995~2003年,我国遭受其他WTO成员的反倾销立案调查次数为356件,占WTO成员反倾销案件总数的14.7%,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出口产品的价格偏低。珠三角地区有些外资企业都不敢接麦当劳等著名企业的订单,原因是他们对劳工标准要求太严,比如严格规定工人的工作时间,每周工时不得超过多少小时,晚上不能加班,员工就餐场所要达到人均多少平方米等等。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把劳工标准和贸易条件挂钩,如果我们还是以压低国内劳工条件作为促进出口手段的话,既不利于贯彻中央提出的注重民生,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精神,也不利于在国际上营造良好的出口环境。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第二产业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领域――建筑业。2004年我国建筑企业完成的生产总值占当年GDP的7%,是我国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目前吸纳的农民工约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数据显示,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基本是农民工,总人数己达3201万人,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90%以上。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建筑业在劳工标准上存在六大基本问题:一是合同签订率较低,约有70%以上的农民工是给包工头打工,属于非法用工;二是按月足额领到工资难;三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难度大;四是施工现场生活设施简陋;五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六是农民职业培训缺失。在建筑业实施劳工标准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术能力;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工收入,协调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此同时,实施核心劳工标准可能对建筑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例如,以参保为例,建筑企业普遍认为参保成本太高,如为其使用的所有农民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人工成本将提高30%~35%。
  当然,第二产业实施劳工标准既存在机遇,也面临挑战。例如,在实施劳工标准过程中,如何体现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和人口规模大、就业压力高的特殊国情,使劳动密集型企业既实施劳工标准,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同时又不至于导致大量企业倒闭或向国外迁移,影响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我国劳动力吸纳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人民币升值影响企业利润空间和美国经济受次级债影响企业出口的情况下,如何避免由于劳工标准变化对短期内就业的负面影响值得思考。
  三、核心劳工标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影响
  目前,人类社会已从工业社会逐步进入后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全球经济呈现出“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大趋势。据世界银行统计,当前全球服务业产值比重平均已超过60%,发达国家超过70%。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间,服务业将进入一个高速增长的时期。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2000美元,但服务业产值比重还不到40%,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当前,要着重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着力发展开放型服务业,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事业。实施核心劳工标准对我国服务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施劳工标准对服务业高级化的影响
  现代服务业不仅可以使服务过程产生知识的增值,而且可以产生服务的规模效应和各种服务相互融合的聚集效 应,引起服务的大幅度增值。例如,现代服务业的交互融合程度高、大多集聚于国际大都市之中,从而使像纽约、伦敦、东京和北京等大都市,拥有众多的国际性咨询企业、金融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市场中介组织和教育培训基地等,由此带动整个大都市的服务经济能够产生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发达国家无不将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其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保持经济竞争力的重要任务。。我国不仅服务业总量偏小、比重偏低,发展水平滞后,新兴现代服务业发展更加缓慢。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比重较大,约占40%左右,加上传统服务产品比重仍然较大的金融保险业,传统服务业比重可达60%以上,而新兴行业如信息、咨询、文化、科研开发、教育、旅游、房地产、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等虽然近年来发展较快,但总的比重不足30%,信息服务业比重仅为5%左右。0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带动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的关键所在。现代服务业的技术性、知识性特点,决定了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即现代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大都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基础和技术以及管理的能力,从而构成了现代服务业的核心能力和“白领”、“灰领”阶层的聚集区。在服务业实施劳工标准,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服务业对人员的吸引能力,把社会中的高素质人才吸引到服务产业中来,提高服务企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产业的人才集聚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现代服务业中现有人才的生存环境,减少人才的耗竭性使用,有效推动我国服务业的结构升级。
  (二)实施劳工标准对传统服务业的影响
  创新管理模式、加强技术改造,是传统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在传统服务业的经营过程中,劳动生产效率较低,在劳工标准较低或劳工标准监管不严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经营者不是考虑通过技术改造和管理模式创新来推动传统产业发展,而是简单地靠更低的劳工标准来应对劳动生产效率低下的挑战,形成“低效率一低工资”的发展陷阱。国际劳工组织发布最新报告称,两成多中国人超时工作。从行业上来看,保安、批发和零售、住宿餐饮、交通、仓储和通讯业等服务业超时工作的情况最为普遍。当然,实施劳工标准可能对那些劳动密集型、利润水平较低的企业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但是这有利于服务业内部的兼并收购,促进服务业规模和经营效率的适度提高。同时,实施劳工标准,在人力资本相对价值提高的情况下,一方面,有利于传统服务行业劳动者素质水平的提高,增进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有利于传统服务产业中的企业更多地考虑利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例如把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传统服务产业结合,充分利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这些将有效促进传统服务产业的调整,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以及国际竞争能力。
  (三)实施劳工标准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
  在服务贸易上我们既要坚持引进来,还要考虑走出去。在抓住国际服务业外包转移机遇,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同时,还要拓宽营销渠道、开展研发合作、参与工程承包、扩大劳务交流,为其他产业提供各种服务,发展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服务贸易是提高整个对外开放水平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条件,是增加就业的重要途径。与工业贸易相比,1997~2004年服务部门每千元贸易的就业效应一直高于工业部门,表明发展服务贸易、增加服务出口对我国就业的促进效果要大于工业贸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既是改善我国三大产业结构的需要,又对我国就业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在发展服务贸易中,我们面临越来越多的壁垒。比较传统的有数量限制、补贴、国家垄断、政府采购、技术标准、税收歧视、知识产权保护、外汇管制、浮动汇率、资格限制、股权限制、经营限制和许可证制度等。目前,很多国家也开始把劳工标准和贸易条件建立联系。实施劳工标准,有利于缓解贸易摩擦,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实现大力发展开放型服务业的目标。
  综上所述,实施劳工标准对三大产业的影响也是有喜有忧。从有利的方面看,实施劳工标准有利于对三大产业之间及其内部的结构调整,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和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有利于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促进产业创新,有利于企业的管理创新等。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实施劳工标准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阵痛和问题。例如,如何协调解决好就业问题,如何处理好企业的成本消化和费用控制问题等。作为逐步被国际社会认可的准则,我们对待核心劳工标准的态度要客观,既不能把它等同于发达国家制造贸易壁垒的一种阴谋,又不能全面接受与我国现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规则条款。政府、企业都要积极研究国际核心劳工标准,制定符合我国和企业自身的应对策略。
  注释:
  ①王万山,开放经济背景下的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32-37
  ②程名望,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机理、动因与障碍:一个理论框架与实证分析[D],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③城乡分配:农民工利益受损严重需要“公平起点”[N],?望新闻周刊,2008-01-14
  ④李季平,平均工资平均掉了什么[N],光明网,2007-03-13
  ⑤⑦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R],2006-11-16
  ⑥⑧丁兆庆,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战略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生论文,2005
  ⑨张亚萍,目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的国际比较――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前景探析[D],陕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⑩杨皖苏,朱群,我国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7,(6):13-16
  ⑾中国经济网,曾培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N],2008-02-24
  ⑿朱晓青,如何界定现代服务业[N],广州日报,2008-03-31
  ⒀宋群,“十一五”时期统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与国际产业转移的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5,(52):2-18
  ⒁周申,廖伟兵,服务贸易对我国就业影响的经验研究[J],财贸经济,2006,(11):73-77
  [责任编辑:黄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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