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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贫血

时间:2017-05-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携带贫血基因者报考公务员被拒录终审败诉

携带贫血基因者报考公务员被拒录终审

败诉

终审:佛山人社局体检程序合法 佛山中院建议:没明显临床症状的患者,能否录用为公务员应调研

本报佛山讯 (记者 刘艺明 通讯员 黄志庆 郭赟)昨日,从一审法院受理至佛山中院终审宣判,“基因歧视第一案”历时8个多月,经历庭内庭外的种种纷扰,一切最终尘埃落定。佛山中院并没有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代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佛山人社局”)以及三考生的律师,分别到法院签收了终审判决。

虽然佛山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仍判三考生败诉,但值得注意的是,该院同时向佛山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认为“基因案”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有可能再次出现,建议佛山人社局对“没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地中海贫血患者能否进入公务员录用程序等问题进行调研”。

事件主要节点:

2009年4月,小周、小谢、小唐参加佛山市公务员考试,在各自报考的部门里,笔试和面试总分名列第一或第二名。

2009年6月,在公务员体检中,三人被认定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血液病患者不得录用,因此三人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009年9月16日,小周、小谢向佛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于12月15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不支持两人请求。

2009年12月29日,三人向禅城区法院请求,责令人社局认定他们体检合格,并按程序对其进行考察录用,法院受理三人告佛山市人社局的案件。 2010年2月2日及4月14日,禅城区法院一审两度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10年6月3日,禅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三考生败诉,有考生当场表示要上诉。

2010年8月11日,案件在佛山中院二审开庭。

2010年9月3日,佛山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体检程序——合法

佛山中院指出,根据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佛山市人社局作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法享有组织本区域公务员职务的报考者进行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考察录用的行政职责。三考生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并被告知体检结果后,经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仍和指定体检机构的体检结果一致。佛山市人社局根据体检机构作出的体检不合格的体检结果决定对三名考生不予考察录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

基因检测——合规

在庭审过程中,三考生质疑体检医疗机构对自己进行“平均红细胞体积(MCV)”检测超越了《体检手册》规定的必查五项血常规,且导致后续的基因检测也违法。

佛山中院认为,五项血常规只是《体检手册》里规定的必查项目,即血常规检查不得少于该五项。《体检手册》同时还规定,主检医生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某些检查项目,由于广东地区地中海贫血多发,在血常规中一并检测MCV项目,并不触犯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法院称,根据《体检手册》规定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出具的咨询回复意见,如发现MCV异常后应该找出异常的病因,排除缺铁性贫血后,应首先怀疑地中海贫血,应该进行基因检测来确诊。因此,其后的基因检测也是合法的。

不予录用——无不当

三考生在庭审过程中主张,《检验结果报告单》显示的体检结果并不属于《标准》规定的“血液病”。

佛山中院认为,关于检验报告单所显示的结果是否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不合格疾病范畴,属于体检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判定。佛山市人社局作为公务员主管机构对于体检结果的科学性只能作形式上的审查,没有职责也没有能力进行实质审查。在没有其他有权机构否定该医学技术判定结论之前,人社局根据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果决定对三考生不予考察录用并无不当。

中院向人社局

发出司法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中院在判三考生败诉的同时,向佛山市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

在建议当中,佛山中院认为公务员体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基因案”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亦有可能再次出现。为妥善处理该类纠纷,积极回应民众的关切,建议佛山市人社局对没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地中海贫血患者能否进入公务员序 列等问题进行调研,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各方反应:

考生律师:感觉失望

昨日,三考生的代理律师刘建华表示,对于上诉仍然被判败诉,他感觉失望。法院认定佛山人社局的检测合法,不予录用并无不当,这将会带来难以预测的后果。因为目前我国关于基因检测的立法还是空白,法院认定基因检测合法后,可以想象其地域将会扩大,今后不止佛山,广州、中山、东莞等大中城市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基因检测。同时,基因检测的范围也可能进一步扩大化,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基因检测也有可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出现。

他称,现在能做的只能是继续向国家相关部门书面反映此情况。

人社局:司法建议不合适

佛山市人社局的代理律师谢灿荣指出,佛山中院认定了人社局是依法行政,他们总体上还是很满意的,只是人社局始终认为,这件案件本身就具有不可诉性,可惜法院并未能采纳。

“佛山中院的司法建议对于我们来说无法接受。”谢灿荣称,佛山人社局实际上只是政策的执行者,而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佛山中院的司法建议发给国家的卫生部、人事部还比较合适一点。

在被问到是否还有考生因基因检测起诉人社局时,谢律师表示目前仍不清楚,但是如果有的话将会积极应诉。

篇二:下表为某同学体检时的血常规化验单,结合检测结果和参考值回答问题.(1)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

高考体检贫血

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地贫基因携带者不等于地中海贫血患者

2010.3.14. 星期日,阴,雨

周五上午,接到体检科童主任的电话,希望我帮她评价几份体检报告,被体检者是几位应聘公务员的年轻人。刚好我要去门诊楼办事,就顺便去了体检科。

童主任已经在等我了。

“是关于地中海贫血诊断的问题,有3份体检报告地中海贫血基因阳性。”

听到这儿,我心里已经有底了。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是一种遗传病,广东又是地贫的高发区,医生们都高度警惕,检查可疑地贫这类事情常常见到,尤其常见于产科的产前检查和常规体检中。常有人忧心忡忡地来我这儿咨询,因为医生说他或他的亲人患有地中海贫血。由于这种疾病比较专业,因此许多非专科医生(甚至血液内科医生)都容易混淆。

地贫分为 ? 地贫和 ? 地贫两大类。确诊要通过地贫基因的检查。一般地贫患儿的父母亲均为地贫基因携带者,表现为正常健康人,无贫血。如果一方没有携带此基因,其后代最多也就是基因携带;但当双方都是基因携带者,则有四分之一的几率各自将自己的地贫基因传给子女,生出一个地贫患儿,当然也有四分之一的几率各自将自己“好的那一半”传给子女,生出一个完全健康的小宝宝,还有四分之二的几率,生出基因携带者。

? 地贫的贫血一般较重,多为重度或极重度贫血,婴儿或儿童期就已经可以诊断了,需要每个月输血一次,不会等到成年期(甚至体检时)才发现。? 地贫的重症一般都胎死母亲的宫内,能活下来的较 ? 地贫好一些,多为中度贫血,也不会等到体检时才发现(除非轻型,血红蛋白90~100g/L)。

我仔细翻阅了这3个年轻人体检的有关检查结果,基本没有贫血,因红细胞溶解度增高,而检测了地贫基因。其中2位的基因型是“??/??,41-42/N”,即?地贫基因阴性,?地贫基因携带;另一位是?地贫基因阴性,?地贫基因携带。这3位年轻人均应该是正常健康人,而不是地中海贫血患者。

我们常规体检,一般只检测红细胞溶解度,而不会检测地贫基因,因为基因检查费用太高。当红细胞溶解度增高时,可酌情检查地贫基因。为什么说“酌情”呢?主要是看你的体检目的:如果你没有贫血(血红蛋白正常),主要是招工体检,不必检查基因;但如果你是婚前体检,或是准备要个小宝贝前的体检,而且籍贯又是地贫高发地区,最好查查地贫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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