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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猩红什么意思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我   我再次回到位于火车站附近这栋大楼的27层工作,此时距我离开此处,已有八年光景。   与远近次第错落的栋栋楼宇相比,此楼既不太高也不太新,混杂于众楼之间,籍籍无名。我抬起头向着楼顶的方向望去,仍然是上海略显灰败的天空,八年前与八年后,天色与空气不曾有变,时光似不曾逝去。
  电梯也依然如故,是由我所在的公司生产的。我到27楼走出电梯,乖巧的前台小姐立刻起身迎接我,露出甜美却职业的笑容。“总经理好!”
  于是时光便又真的过去了,那时我只是一个普通销售员,如今我成了这家公司销售部的总经理。
  按照惯例,总经理换了,便得招聘新的秘书。历年以来,一向如是。至于为何每更换一次总经理便不得不更换配套的女秘书,其中深意,心照不宣。总之是要换的,而且必然是年轻漂亮,学识渊博却又知道何时该说何话做何事的女孩子。于是每当新的总经理上任,第一件事并非是战略部署,也非业绩总结,至于是否人事更迭那亦是后话,面试反成了第一要务。
  张晓红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我忽觉不安。此前见了两个女孩,都是经过人事部筛选的,张晓红是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第一个女孩英文读音太标准,让人怀疑她的母语便是英语,虽说我曾到美国进修了三年时间,英文与她相比却差得甚远,于是便在深心里否定,英语说得比我还好,以后我还怎么开口说英文?第二个女孩太漂亮,整个办公室似乎都因她变得亮起来,这样的女孩更适合当二奶,若是让她来公司,估计是祸国殃民。虽说男人都喜欢美丽的女孩子,不过我现在已经是总经理,做任何事情都有几百个人注视着,找太美的女秘书,显然不合时宜。于是满怀遗憾,请她回家等消息,心中充满了佛家所说的“求不得”的痛苦。此时,晓红翩然而至,我怔怔地看她,恍若隔世。
  她嫣然一笑,在我对面的椅子上落座,然后问:“总经理见过我吗?怎么这样看着我?”
  我尴尬地一笑,我见过她吗?若是见过,也应是八年前了。
  我的目光落在简历上,简历上的照片千篇一律,若是我知道她生成这般模样……我问:“你姓张?”
  她点了点头:“对,我叫张晓红。”
  我释然,却又忍不住追问:“你真的姓张?难道你不姓沈吗?”
  她目露迷茫之色:“我当然姓张。”
  张晓红毫无悬念地被录用,每日上班下班,电梯餐厅,若有意若无意,时时相见。每次见面,便不由得心生警惕。我曾一再告诫自己,绝不可与女秘书有所暧昧,但面对张晓红,却不免有前世今生般的软弱。
  后来有一日,我们到杭州出差。事情谈妥,尚是下午,阳光明媚如同欲盖弥彰的私情。我们在西湖边信步,最终找到那家茶庄。茶庄名日浮生半。八年以前,与一群年少轻狂的销售员参加了西湖边某五星宾馆的电梯签约仪式后,也是在这家茶庄。想不到,仍然开在这里。
  在临湖的竹椅上坐下来,张晓红抬头看着匾额上“浮生半”三个字笑言:这茶庄的名字倒有趣。
  我说:“这三个字的意思是说落到湖里,有一半浮在水面上,所以叫浮身半。”
  张晓红哑然,啼笑皆非地看我。我笑笑,这么无聊的话并非出自我之口,而是以前一个不学无术的销售员同僚说出来的。不过大抵所有的销售员都是不学无术的,并无人觉得这样的解释有什么不妥,反而引来一阵笑闹。
  这群人里便有她:沈诗意。
  她名为诗意,人却半点也不诗意。事实上,她如同当时的女孩子一样,喜欢好莱坞电影,名牌化妆品、包包,蹦迪,酒吧,唯独不喜欢古诗。她生得也算不上特别的美,却小巧玲珑,再加上时尚的衣着,让人一看,便觉得她是个美人。美人这种东西到了现代与古代早已有天壤之别。《人间词话》中说毛嫱西施,天下美妇人也。浓妆佳,淡妆佳,粗布垢服不掩其国色。现代的美人,却一定是装饰出来的。不管你原本有几分姿色,只要周身名牌,不美也便莫名地美起来。
  沈诗意并没有达到周身世界名牌的地步,只得退而求其次,周身上海名牌。
  那时我是销售部负责浙江地区的新手销售员,她是品牌部负责某个系列产品的专属文职人员。由于那个系列产品在这次的销售中占据主导地位,因而她便也来参加了签约仪式。
  我怔怔地回忆,腿上忽然有异样的触觉。目光落下去,看见张晓红着长筒丝袜的腿轻轻地靠在我的腿上。她的腿纤细修长,长筒袜是黑色透明的,隐隐见肉,我的心不由一跳,手几乎便要落了下去,抚摸她的腿。
  张晓红却忽然。“咯咯”地笑了,向后坐了坐,于是我们重新分开,距离安全却暧昧。她问:“总经理,你在想什么?”
  我莫名其妙地问:“你见过人割腕自杀吗?”
  张晓红怔了怔,笑道:“总经理,你今天是怎么了?老是说一些奇怪的话!”
  我道:“用手术刀切开手腕,伤口比发丝还要细,先是见一丝红,然后血渐渐冒出来,越来越多。那种猩红,若是见过,便再也不会忘记。”
  张晓红沉默片刻,淡淡道:“看来你不能当医生,外科医生经常会见到这种场景。”
  我全身一震,思绪蓦然飘远。外科医生,无论在哪个国度,都是人人艳羡的职业。只不过,我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他尚是一个离开大学校园不久的实习医生。虽然前途注定远大,不过他为人木讷,寡言少语。据说越是这样的人越会做出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当时甚是轻视他,只因他始终沉默,如同蛰伏于灯影后的飞蛾,让人轻易忘记他的存在。
  张晓红忽然把脸凑了过来,笑道:“总经理,晚上去蹦迪吧!”
  我呆了呆,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或许我是真的老了,开始觉得夜店过于喧嚣。在这种地方,放弃说话是明智的选择。许多人,疯狂地扭动,年轻的女子衣着暴露,长发飞扬。搭讪数句后,她们可能会随你回酒店度过一个疯狂之夜。许多男子如同猎犬,寻找自己的猎物。其实女子亦是如此,她们能够在第一时间通过你的衣着分辨出你的职业及经济状况,迅速地进行判断得出结论。谁是谁的猎物尚未可知,但身为男性,始终坚定地相信,自己绝不会是被猎到的一方。
  我的目光追逐着舞池中的晓红,在众多女子中,她不算特别出众,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我仍然一眼便看见了她,如同八年前,我的目光始终追逐着沈诗意。据说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是一种爱情荷尔蒙在作祟,但这种爱情荷尔蒙在人体内存在的时间只有一年而已。因而所谓之爱情,存在的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一年。
  事实上,那时的我也并非是爱上了谁,不过是基于雄性动物猎艳的原始本性。我觉得她应该能被我猎获,因她是个略有些庸俗的女子,这样的女子最是无情,也最易勾引。八年前的那一日,我们并不曾在杭州停留,而是在当晚便回到上海。然后一起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酒店顶楼吃饭,因行政部经理最喜欢吃那里的龙井虾仁。吃饭之时,我坐在沈诗意的身边,目光下意识地落在她纤细白嫩的双手上。她莫名其妙地提起她养的宠物狗,喋喋不休。我故作兴趣地听着,随口应和着,目光却如同被磁石吸引,看着那纤细白嫩的手拿着筷子夹起龙井虾仁,放入她涂得猩红的唇中。她喜欢把唇涂得出人意料的红,或许是因为她的皮肤也是出人意料的白 的原因。
  若非席间不止我二人,我或者已经抓住了她的手。但席间不止我二人,于是我什么也没做。但心中却已在暗忖,我终究是要和她上床的。
  于是饭后,我故意选择与她同行。众人各自踏上回家的路,如同射线向上海的四周逸去。虽然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其实我们每个人不过是彼此的过客。
  “你喜欢我?”她忽然问。
  我们两个都停住了脚步,静静地对视。暧昧的空气悄然流转,我喜欢上海,这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我并没有回答,却一把抱住了她。
  她在我怀里轻轻地颤抖着,低声说:“我有男朋友的。”
  我并非不知道她有男朋友,事已至此,她是否有男朋友已经无关紧要。我所想的无非是如何与怀里这个女子上床,得到她或许是忘记她最佳的方式。
  但那天夜里,我们终究是各回各家。她和母亲住在一起,在她尚年幼之时,她的父母便离异了,自此后,她一直与母亲住在四川北路的旧公房里。
  那个年代的上海是一个古怪的城市。许多人住在鸽笼一般的旧房子里,本已经狭窄黑暗的楼道里放满了来历不明的各种杂物和每家每户的灶台,一脚踩下去,很可能会踩在一只死老鼠的身上。这便是时至今日,因历史沉淀莫名其妙摇身一变成为海派文化代表的石库门,无论再如何粉饰,我只要回忆起那如同地毯被镶嵌在楼梯上的死鼠就会不由得反胃。但居住在这些旧公房中的人们却无比自豪,因他们才是代表了某种传统的上海人。
  她说她必须得回家睡觉,因她母亲管她很严。
  一个星期后的周末,我终于还是随着她来到了这栋四川北路上的旧公房,那时已是夜里一点多钟。其实那天晚上,我们这群年轻人是按惯例地光顾了夜店,然后分道扬镳。剩下的人都可有可无地散了,只有我觉得必须得送她回家,她也不曾推辞。跨上出租车的瞬间,我忽有奇妙预感,那个晚上必有事情发生。她虽然不曾喝酒,却微醺般地靠在我的身上,我便也毫不客气地搭上她的肩头。
  她在我耳边说:“其实我不喜欢我男朋友,他是个外科实习医生。但是我妈妈喜欢他,她说做医生有前途,工作稳定收入又高。”
  我点点头,做外科医生自是比做个前途未卜的小销售员有前途得多。她的唇紧紧地贴着我的耳垂,我能感觉到她温热的气息。于是我全身起了寒栗,兴奋莫名。
  她说:“我必须得回家睡觉,不过现在我妈妈一定已经睡下了。她能听见我进门的声音,但她不会出来看我。”
  我转头看她,想知道她这样说是什么意思,结果我们两个人的唇碰在了一起。
  我想司机一定从后视镜偷偷地窥视我们,只不过,那时我早已顾不得这许多。我们在车里热吻,如同饥渴的鱼终遇甘霖。
  车终于停在四川北路,司机没好气地说:“到了。”
  我们两个急急下车,偷情的快感满溢胸间。我觉得,若她不是有男朋友,若她不是要在母亲眼皮底下带男人回自己的深闺,我不至于兴奋得发抖。许久后回忆,正视我卑微的心情,或许我并非是真的爱她,我爱的无非是窃取别人女友及女儿这一行径所带来的满足感。
  我随着她在黑暗的楼道中走过,四周寂静,如同并无活物。我和她都下意识地将脚步声放至最轻,虽然知道不会有人看我们,却仍然觉得黑暗中有无数窥视的眼睛。
  她忽然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臂,那一瞬间,她用的力气如此之大,让我暗吃了一惊。我低声问:“怎么了?”
  她道:“地上有只死老鼠。”
  我睁大眼睛仔细去看,却只看见一个不规则的阴影。
  她说不知道是吃了谁家的老鼠药死的,楼道里太黑了,上上下下的人都没看见,踩成一片了。
  我一阵恶心。
  她却忽然兴奋起来,“快走吧!就到了。”
  所谓的卧室十分狭小,不过是用木板隔出来放床的空间。我与她在小床上做爱,由始至终,她都用力咬着被子。
  “她妈妈发现你们的事了吗?”张晓红问。
  我蓦然惊觉,此时,我们已是在酒店的房间里。我竟不知我是如何离开夜店又如何走进这个房间的,唯有张晓红与我面面相对。
  难道我竟在向她述说多年前的旧事?这不似我的风格。我一向认为,过去的事便过去了,人不能太多地回忆过往。只因当你注视往昔岁月中的自己时,勇气会悄然流逝,那破破烂烂的生命不曾在时光中留下任何东西,原来,一切皆是云烟。
  我说没有。我们进门的时候,她妈妈已经入睡了,只迷迷糊糊地在房内问了一句;你回来了?她应了一声,就带着我进了她的房间。我们整夜缠绵,在第二天天亮以前,我悄然离开了那个破旧的石库门楼房。
  张晓红笑笑,沉默半晌,忽然说:我小的时候是个不良少女。
  我怔了一下,疑惑地望向她。
  她打开手袋,拿出一盒女士香烟。看她点烟的熟练动作,我不由得惊讶。在公司里的时候从不曾见她抽烟,她白嫩的手上,也不曾有半点被烟熏黄的痕迹,身上自是总带着淡淡的幽香。但此时,当烟雾升起,她的脸开始变得朦胧且颓废至死。这样的表情,我也曾在沈诗意的脸上见过。当此之时,她便如同另一个沈诗意。
  我怔怔地看她,如梦如幻。
  她说我高中的时候就怀孕了,被学校体育队的男生弄大了肚子。那个时候学校的女生都喜欢运动队的男生,就算是学习最好的女生也不能免俗。我怀孕了,被家里人打得半死。就偷跑出来,那个时候想,不如死了算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露出一个古怪的笑。
  她看着我,也露出一个古怪的笑:“你猜是谁救了我?”
  “谁?”
  “我同父异母的姐姐!我爸以前离过婚,和前妻有个女儿。那个女孩比我大了七岁,我不认识她,从来没有见过她。但那天晚上,我站在黄浦江边上的时候,她翩然而至。她问我,你是不是想死?”
  她狠狠地将烟蒂在烟灰缸中捻灭,一点也不文雅,甚至是咬牙切齿的。我的心却不由得沉了下去,难道这便是命运的邂逅。
  “我说关你什么事?她笑了笑,对我说你至少还有父母在身边。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为了另一个女人离开了母亲。他走的那一天,我边哭边拉着他的衣袖。他狠狠地把我推倒,不顾而去。从那一天起,我恨他也恨那个女人。后来,他还和那个女人生了个孩子,我同样恨那个小孩,是她抢走了我的爸爸。如果有可能,我希望我能亲手杀了那个小孩,再杀了那个女人和我爸。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知为何有些害怕,有一瞬间,我觉得她似乎要把我推进江里。但最终,她却拉着我去了医院。”
  她又摸出一支烟,笑道:“感谢我国的基本国策,医生并不问你为何流产,也无需在病历上留下真实姓名。流产是个简单的手术,就像是一次出血过多的月经。”
  那天晚上,我最终离开了酒店的那间房间,在隔壁另外开了一个房间。我无法与她上床,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只要看见她那张酷似沈诗意的脸,我便会心灰意冷。
  八年以前,我并非如此。
  那时,我与沈诗意之间的关系正是干柴烈火。有一个周末的夜晚,我们这群年轻人又来到夜店,当时外科实习医生也参加了野游。在这种时候,我这个偷情者便不得不退位让贤,于是在十二点以前她和男友在一起去夜店,到了十二点钟,男友回家,我再出现。
  这件事情在公司的年轻人中并非秘密,但大家却下意识 地在替她隐瞒。我不知是因我们全体都已道德沦丧,或是这本就是个醉生梦死的年代。这样的事情有过几次,我开始心生不满,甚至开始怀疑当天晚上的女子是否是二手货。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如同嫖娼。但我却不得不忍耐,因她说不能与男友分手,而我,也并非真的想与她结婚。
  于是便维持着偷情的关系,直到有一日,东窗事发。
  八年以前并不存在手机定位之类的技术,因而对于外科实习医生是如何找到我们的,我一直迷惑不解。后来我想,他一定是早有所觉,隐忍不发,然后暗暗跟踪我们,直到捉奸在床。
  那时候我和她在一家宾馆开房,叩门声响起来的时候都不曾多想,我去开门,门才开了一条缝就被人狠狠地撞开。外科实习医生冲了进来,脸涨得通红,怒发冲冠。
  我想我这人天性过于炎凉,因而蓦然发现他出现在眼前,并不觉得害怕,反而有些好笑。他恶狠狠地盯着我们,如果此时是民国,此地是广东,他一定把我们这对奸夫淫妇拉去浸了猪笼。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哑口无言,房间里唯有他粗重的喘息声。
  于是我说:“你来了。”
  另两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的身上,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何会说出这么可笑的三个字,但除此之外,我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沉默了许久,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锋利的手术刀。这下我的脸色有些变了,虽然那把刀不大,但谁都知道手术刀能轻易切开人的肢体,就算他杀不死我,在我身上捅上两刀,也够我受的。
  沈诗意立刻尖声叫道:“你干什么?”
  他拿着刀对我,脸色阴晴不定。沈诗意冲过来挡在我的面前:“不要做傻事,要是杀了他,你也完了。”
  他的脸色因沈诗意的这个动作而由盛怒转为哀伤,他问:“你就这么喜欢他?”
  沈诗意一时无言,她一定是在心里衡量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外科实习医生却等不到她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答案,他忽然伸出左手,右手捏着的手术刀准确无误地切在自己的手腕上。
  房间里再次寂静如死,我和沈诗意的目光都落在那只手腕上。先是一条细细的红丝,红丝迅速地扩大,忽然之间,猩红喷溅了出来。
  沈诗意开始尖叫,其实连我都想要尖叫了。不过我毕竟是男人,并没有把时间浪费在尖叫上。我立刻冲向电话,急忙拨了120。
  这件事后,我是真正意兴阑珊了。我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调到外地分公司去。数周后,批复下来,我被调至厦门分公司。
  这数周的时间,我和沈诗意不曾单独见面。因只要见到她的脸,我就会想起那条红线,想起喷溅而出的猩红,我想,这一切应该告一段落了。
  人生的际遇并非事事都能如人愿,有许多时候,你认为自己是个导演,精心地安排好了剧情,偏偏剧中的演员自有想法,不愿合作,于是忽然之间,一切并不如你所愿。
  我在厦门,风生水起,正应了那句老话,人挪活树挪死。连做了几单大生意之后,公司老总开始重视我的存在。虽然我并非是厦门分公司的销售经理,却迅速地跻身成为王牌销售员之列。
  做销售这行,心照不宣,卖得多,自己赚得便也多。钱从哪里来,账面上的有,私底下自然也有,不懂得给自己赚钱的人,绝不是一个好的销售员。过不多久,我开始有自己的汽车。有私家车在现在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情,但在八年前,身为一个二十多岁的销售员,就有私家车,也算是罕有动物。于是便自视甚高,连分公司经理也不放在眼中,顿犯了公司政治的大忌。但那时候我尚年轻,分公司经理也因我正在风头上,隐忍不发。
  每隔一段时间,都需得回上海总公司述职。我因有心病,所以尽量不与总部的任何人接触,直到几个月后,忽然有一日,有个以前一起出入夜店的同僚说:“沈诗意结婚了,你以前和她关系那么好,怎么连婚礼都没参加?”
  我心里忽然一突,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脸上却必然是带着笑的,问他:“和谁结婚?”
  “她男朋友,那个外科医生。”
  同僚脸上露出略显暧昧的笑容,“据说已经转正了,而且医院里还分了房子。”
  分房子这种事情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便已经成为历史,只不过有许多财大气粗的国营单位还是有这种说法延续下来。所谓的分房子,无非是提供给员工售价便宜的房子,价钱可能只有市值的一半。
  同僚拍拍我的肩膀,忽然诗兴大发:“还君明珠泪双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我愕然,哭笑不得,他几时也变得如此诗意起来。
  心里忽然有些莫名的不满足,一种颇有些失落的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自己的电子游戏,忽然被表哥抢走,向妈妈告状,却回答:给你表哥玩玩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他便带回家,从此那游戏人间蒸发,再未出现在我面前。
  我的东西被人抢走了,一念及此,便如同女子妊娠,连吃饭都觉得恶心……终究还是被外科医生抢走了。
  人其实还是动物。据说许多动物发情期的时候会守护着雌性动物,自己的领地不能有其他的雄性动物侵入。人归根结底,还是动物。
  我坐在车里看着对面的大楼门口。许多下班的男女职员三三两两地离开了。我知道她不喜欢加班,过不多久也会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我看了看我的车,车不算好,不过是桑塔纳2000,但对于上下班都挤地铁的她来说,我已经算是高高在上的有车一族了。
  过不多久,她低着头出现在楼门口。衣着仍然时尚,手里的皮包也换成LV了。看来,她对名牌的爱好依然如故,就算是挤地铁也得挽着一万多块一个的LV去挤。当然,也可能是假名牌,不过我是看不出真假的。
  我连忙推开车门,本想摆个POSE等她过来,但看她似乎完全没注意这里,只得在汽车的汽笛声中穿过马路。
  她错愕地注视我,显然我的出现出乎她的意料。
  于是我们两人面面相觑,近在咫尺,却无言以对。我的目光落在她的脖子上,她衬衫的扣子有两粒没系,露出一段白皙的雪颈,于是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衣服下的胴体,曾经在我的身下婉转承欢。我心底一热,某种欲望在尘封多时后再次抬头。
  我如同电影里的绅士一样深施一礼,然后说:“小姐,可否赏脸与我共进晚餐。”
  她咬着嘴唇,脸上的表情似哭似笑,结果她还是笑了。然后她望向我的桑塔纳2000,“你的车?”
  我点点头。
  她露出些许艳羡:“不错啊!都有车了。”
  我双眉微扬:“你也不错啊!有房了。”
  她咬着嘴唇不说话,跟我上了车。然后我带她去城里最贵的饭店用餐,当然这笔费用自有人报销。饭后,我也不曾征求过她的意见,直接便带她去宾馆。她说了一句:“送我回家吧!”
  我沉默不语;她便没再说下去。
  这结果不出意料,当她上了我的车时,她应早已心知肚明。
  后来她对我说:你知道吗?我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有自己的房子。我讨厌那昏暗的旧公房,讨厌全无隐私的生活,我甚至能听见隔壁那对夫妻做爱的声音。我讨厌这一切,也讨厌我母亲,她怨恨自己的生活,怨恨抛弃她的前夫,她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她为我付出了多少。我想离开四川北路的那栋房子,我只想要有个像样的住处,如此而已。难道我们上海人就该这样可怜吗?我们本应该是天之骄子,为什么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为什么我们要和老鼠居住在一 起?为什么?
  上海人是否是天之骄子,我不得而知,她想要房子,许多人都想要房子。他们买不起房子,因为他们的工资只有三四千,房价却每平方米要万元以上。
  我耸耸肩,我是外地人,小时候家里房子不大,不过是两室一厅,但足够我自己有一间卧室。其实市中心的这些上海人很可怜,他们老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一切外地人皆不在眼中,只不过,他们却不得不和老鼠生活在一起,而我们不需要。
  次日,我和张晓红离开杭州。一路上,我俩皆沉默不语,气氛第一次如此尴尬,我有微妙预感,她不会继续留在这家公司里了。
  再数日,张晓红递上辞呈,我看着那双酷似沈诗意的眼睛说:“其实我可以把你调职到其他部门去,人事部怎么样?你去当经理吧!”
  她摇了摇头,问了我一个问题:“总经理,若是她想嫁你,你会否与她结婚?”
  我知道她所说的“她”是谁,我沉吟片刻,慢慢地摇了摇头。我不可能和她结婚,由始至终,她都只是我偷情的对象。我不能想象,我和一个曾经同别的男人上床的女人结成夫妻,这并不代表我结婚的对象一定要是处女。是否有过去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同时有着另一个男人。
  张晓红的唇边掠过一抹嘲讽的笑,这答案似在她的意料之中,她淡淡地道:“八年前,她就失踪了。没人知道她的下落,我曾经以为她和你私奔了。结果,你独自回来。观察你许久,我明白你是多么自私的人,你的心里只有自己。你不可能带她私奔,因为你根本不曾爱过她,你心里爱的,唯有你自己。”
  她转身离去,轻轻带上房门。
  房间里忽然万籁俱寂,我听不到窗外的喧嚣声,我本来就听不见,这里是27楼,隔音设施良好。其实我并非只是听不见窗外的喧嚣声,我是听不见这个世界的声音。我爱的人,唯有我自己,我早便明了这一切。
  若是现在的我,绝不可能想到私奔,但张晓红却估计错误了一点,她忘记时间可以多么可怕地改变一个人,使那个人宛如新生。八年之前的我,却曾被情欲冲昏了头脑,那时的我,并非是完全不会私奔的!
  她
  自从工作以后,张晓红便从家里搬了出去,和大学里的姐妹在外面合租一套房子。家并不小,两室两厅,家里一共只有三口人,父母和她而已。
  但她讨厌回家,宁可居无定所,也不愿回家去住。只因那房子,本不应该是属于他们的。
  她长长地吁了口气,推开房门。
  退休的母亲欣喜地迎接她:“晓红,你回来了?怎么没提前打个电话,家里都没什么菜……”
  她牵了牵嘴角,算是笑容,沉默不语地走进自己的房间。
  坐在桌前冥思苦想,自己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思绪缥缈不定,难以捉摸,如同尘埃,渐渐落定。
  八年以前,沈诗意失踪后,沈阿姨就变得迷迷糊糊,人虽然是活着,魂魄却似乎不见了。
  她知道那人是父亲的前妻,也知道母亲对沈阿姨暗藏的无法言明的情绪。她并不认识她,若非是沈诗意的失踪,她与沈阿姨或者永远都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沈诗意忽然消失不见,沈阿姨无亲无故,浑浑噩噩。当此之时,父亲良心发现,竟要照顾许久不闻不问的前妻。
  此事令母亲痛心疾首,哭闹之后以上吊跳楼来威胁,父亲冷眼旁观,并不劝阻,’只淡淡地说了一句:“诗意也是我的女儿啊!”
  一时之间,父亲老泪纵横,如同一下子老去了二十载。
  母亲终究不曾死,活到如今,也明白在这件事上父亲断不会退让,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被父亲带着去了四川北路那栋旧公房几次,看见房间里挂着的照片。
  那时她高中即将毕业,成绩算不得好,中等而已,不过也足以考上大学了。自从流产之后,她曾经见过沈诗意数次,每一次都是毫无预兆地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然后说:走,我带你吃点东西去!语气不容置疑,从来不曾问过她是否愿意。
  她自然不会不愿意,她只是一个高中生,每天除了学校就是家,对于外面的世界并不真的了解。她也不曾问过她到底为何要对她好,似乎在看见她的那一瞬间起,便感觉到两人之间若有若无的联系。
  或者那便是姐妹之情吧!
  “你知道堂兄弟与表兄弟的区别吗?”
  “没区别吧!”
  “当然有区别,你父亲的兄弟生的孩子就是你的堂兄弟姐妹,你母亲的兄弟姐妹生的孩子就是你的表兄弟姐妹。”
  “那我父亲的姐妹生的孩子呢?”
  “那应该也是你的表兄弟姐妹吧!”
  “可是我父母都没有兄弟姐妹!我自己也没有。”
  她笑笑,淡淡地道:“若是你有姐姐,你姐姐将来生的孩子就是你孩子的表兄弟姐妹。”
  她想了半天总算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什么堂兄弟表兄弟,中国人就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人家外国人就不同,一个词全包括了。
  她回答:“我没姐姐,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没人有姐妹。”
  直到此时,她忽然明白,原来她有姐姐,同父异母。不过她并不喜欢这层关系,还隐隐感到羞耻,原来父亲曾经与另一个女人组成家庭,还生过小孩,在她与母亲之前。
  沈阿姨的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所好转,反而越来越重了。她渐渐将张晓红当成是自己的女儿,每逢她来,便立刻抓着她的手诗意长诗意短地说个没完,而她要走的时候,则会哭闹不停,“诗意,你又要走了,你要走哪?你还回来吗?”
  她被吵得心烦意乱,想要不去,却又经不起父亲的苦求。沈阿姨将沈诗意留下来的衣服一件一件找出来,有些她觉得喜欢的,便带回家去穿。时日渐久,她开始觉得自己不过是沈诗意的影子。镜子中的脸竟也在慢慢地改变,看着镜子,她似乎看见了另一个沈诗意,甚至连她说话的语调也开始不知不觉地酷肖沈诗意。她不知沈诗意去了何处,或许沈诗意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而她则成了替代沈诗意存在的克隆人。
  父亲也曾经带她去过沈诗意婚后的家,外科医生也就是她姐夫的那个男人,落落寡欢,只要一提起沈诗意眼眶便红了。他指着小区大门说:诗意失踪以后,狗狗很思念她,天天蹲在门口等她回来,什么东西都不肯吃,没过多久,也死在那里了。
  她顺着外科医生的手望过去,新铺过的石板路,空空如也,不曾有狗狗的尸体。“是什么狗?”
  “是只白色的贵宾犬。”
  “可惜了!”她嘟嚷了一句。
  父亲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她转过头去不看父亲。说什么姐姐,若不是她来找她的那几次,她们此生根本就不可能见过面的。为什么要离婚?既然已经结婚了就好好地过一辈子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离婚呢?这些贪婪的大人,他们的身体里有多少欲望,永远都填不满。
  然后四川北路的旧公房忽然要拆迁了,本来对于他们的探访永远冷言冷语的母亲,忽然之间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不仅每周末都会提醒她应该去看沈阿姨了,而且每次去还主动掏腰包买许多东西让她带去。刚开始时,她不明白母亲的转变所为何来,直到拆迁后,沈阿姨分了新房子,也便是现在他们一家所住的那套房子,她才豁然开悟。
  母亲说沈阿姨疯疯颠颠的,太可怜了,不如晓红住过去照顾她吧!
  她觉得莫名其妙,其时她已是大学生,本应该住在学校里的。而且,她又不是保姆,为何要负责照顾一个疯疯颠颠 的病妇人?虽说是满心不愿,却拗不过固执的母亲。或许,内心之中,隐隐有奇异的想法,既然她已经成为沈诗意的影子,替她照顾生病的母亲,也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她住到了沈阿姨家。
  再然后,沈阿姨的病终于重得不能留在社区里,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再然后,就是他们全家都搬了过来。
  她很佩服自己的母亲,母亲应该早已经睿智地预感到这一天的来临。她因而更觉得人类的可怕可怜与可憎,为了得到利益,几乎是无所不用其极。
  “晓红,吃饭了。”母亲的敲门声传来。她深吸了口气,将桌上的镜子镜面朝下放了下去。她不想看镜子,只要一看见镜子里那张酷肖沈诗意的脸,她就莫名地觉得心慌意乱。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坐在饭桌上,母亲习惯性地打开电视。父亲手里拿着《新民晚报》,一边看报纸一边心不在焉地将饭送入口中。
  她低着头默默地扒饭,耳边听见电视中传来的片言只语。
  “管道工人在本市一住宅小区的地下发现无名尸体……”
  她抬头看了一眼,电视里是一个住宅小区的画面,似乎正在维修地下管道,小区的石板路被挖得乱七八糟。她怔怔地看着,这个小区怎么有点熟悉?那个发现尸体的地点……
  “诗意失踪以后,狗狗很思念她,天天蹲在小区门口等她回来,什么东西都不肯吃,没过多久,也死在那里了。”
  她忽然觉得一阵恶心!
  他
  从那天起,只要拉开窗帘,他便能看见她站在那个地方。
  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行动,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望着他。他便不由得头晕目眩。这种姿态似曾相识,如同八年前的那只贵宾犬。
  但更可怕的是,她太像是沈诗意了,太像了。连夜晚,她都站在那里,车灯之下,他觉得自己看见了鬼。
  发现尸体不久后,他便被请到了公安机关。辨认遗物后,他确认无疑,那是失踪八年的妻子的尸体。
  “是被分尸后埋入地下的,手法十分专业……”刑警的脸上如同戴了面具,无法窥知究竟,“真残忍啊,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
  他怔怔地听着,只觉得刑警所说的并非是自己的妻子,而是什么陌生人。
  “死前有什么异样吗?”
  他怔怔地摇头,“没有什么异样!”
  刑警的嘴边忽然露出一个暧昧的表情:“你是外科医生,解剖应该很拿手。”
  他勃然变色:“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说是我解剖了我的妻子?”
  刑警耸耸肩:“当然不是,我只是想让你看看尸体,以你专业的眼光来看,你觉得是什么人杀了你妻子?”
  他蓦然色变,“不!我不想看!我不想看!”他趔趄后退,有些歇斯底里地喊道。
  刑警淡淡地道:“看来你的情绪不太稳定,请先回家休息吧!如有需要,我们还会去拜访你。”
  他仓皇离去,如同丧家之犬。
  “每天都从自己妻子的尸体上走过,真惨啊!”邻居们指指点点,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同情。
  他假做不知,每天都从她的身上走过,有一个电影里不是说了吗,“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
  每天从她的身上走过,那也算是爱的一种仪轨吧!
  从那天起,她便每日站在那里,冷眼看着他,如同鬼魂。
  难道这世上真有鬼魂上身吗?越是看见张晓红便越觉得她像沈诗意,她到底知道些什么?为何她看他的眼神如同沈诗意临死之时,那般冷冽,还带着些许嘲弄。她到底都知道些什么?或许是沈诗意的鬼魂告诉了她一切!
  但是,这并不能怪他!为何,那该死的女人要偷情!为何?他是如此爱她,就算明知她有外遇也隐忍不言,可是她竟要与情人私奔!为何?既然不爱他,又为何要与他结婚?这一切到底都是为了什么?
  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她收拾好了行李,而他则苦苦哀求。
  “你一定要跟着那个人走?”
  她点头,“我们离婚吧!”
  “为什么?”
  “我爱他。”
  “那我呢?”
  “我从来没爱过你。”
  他忽感绝望,为何从来不曾爱过他?为何?
  “放开手,我要赶不上飞机了。”
  该死的女人,是想远走高飞!
  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
  好吧!每天都从你的身上经过,让你感受着我的爱,日晒雨淋,海枯石烂,五百年都不会改变!
  其实我真的是爱你的!
  尾声
  “你还记得八年前有个叫沈诗意的同事吗?”
  “好像有。”
  “她失踪八年了,原来是被她老公杀了,还分了尸,埋在自家小区的门口。”
  “什么?这么变态?”
  “是啊!据说是她想和谁私奔,被她老公知道了,就杀了。她老公是外科医生。”
  “真可怕,看来外科医生不能嫁。”
  “还有更离奇的。前一段时间,我们公司的那个总经理秘书张晓红,原来是沈诗意同父异母的妹妹。据说她天天站在发现沈诗意尸体的地方看着外科医生,从早到晚,外科医生被她逼得主动向公安机关承认是自己杀了人。那个张晓红说她早知道沈诗意死了,早知道是被外科医生杀的。公安机关问她是怎么知道,你猜她怎么回答?”
  “你别卖关子了,快说。”
  “第六感觉。”
  我眼前立即浮现出张晓红酷似沈诗意的双眸。沈诗意死的那天晚上,是打算和我一起去厦门的。我在机场等她许久,直到机门关闭前五分钟才匆匆上了飞机。
  她为何没来?
  在飞机上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自以为很快便有了答案:她终究不能放弃现有的生活,所以她没来。
  原来,一切是这样的……
  发稿编辑 冉利敏
  篇名书法 刘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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