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时间:2017-04-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北京2015年高考本科志愿填报样表

北京2015年高考本科志愿填报样表

(6月25日8:00 — 6月29日20:00 填报) 考生号:姓名:

考生志愿:

篇二:2015年北京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2015年北京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2015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一)本科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 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

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8月3日8时至4日20时。

志愿设置: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点击下图进入北京高考志愿填报系统<ul id='page_slice'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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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

北京市2015年统考统招的志愿设置和投档方式与去年相比有一定的调整,主要变化有:本科一、二、三批的志愿设置由“平行志愿组”调整为“大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依次录取;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一个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为了帮助考生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更好地选填志愿,现对2015年北京市高考志愿

填报的相关政策做一个解读。

一、志愿设置

(一)本科志愿

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录取按照A、B、C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院校(专业)等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

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要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要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二)专科志愿

专科提前批设第一、第二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可填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可填报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填1个志愿专业。

(三)征集志愿

在高招录取过程中,一个批次录取完成后,北京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的计划完成情况,安排志愿征集工作。根据往年情况: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只进行了线上考生志愿征集,本科二批、本科三批进行了线上志愿征集和降分志愿征集。降分征集志愿是指在控制分数线下一定分数以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当前批次的征集志愿。

本科提前批A段(注: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二、志愿填报时间

2015年北京市高考志愿填报在高考成绩和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8:00-6月29日20:00。第二阶段填报专科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3日8:00—4日20:00。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很紧,一般征集12个小时,以往多为8:00至20:00。每次征集志愿开始前,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将公布征集志愿的专业计划目录。所以,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在录取期间,要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投档规则

录取时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本科一、二、三批、专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一)顺序志愿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是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也就是说当前批次全体录取高校的第一志愿都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的投档,第一、第二志愿在录取时间上是不重叠的。北京市高招录取采用顺序投档的有:本科提前批A、B、C三段投档和专科提前批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过程如下:在一志愿投档前,计算机根据各考生填报的一志愿将他们分成不同的队列,一志愿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在同一个队列,按分数从高到低排队。投档时按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一般在120%以内),将符合条件且排名位于该投档比例相对应名次之前的考生电子档案投给院校。比如:某院校的招生计划是100,投档比例设为120%,一志愿投档时计算机将一志愿填报了该校且在该队列中的分数排名在第120名往前的考生投给该院校。如果最后一名有多个考生同分,则把同分考生全部投给该院校。

所有高校一志愿的录取都结束后,再进行二志愿的投档。只有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参与二志愿投档,投档过程和一志愿类似。在投档前将二志愿填报同一院校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在同一个队列排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缺额的计划数进行投档。如果二志愿结束后,仍有院校未完成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

从以上顺序志愿的投档流程可以看出,顺序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非常重要,考生一旦一志愿报得太高而未被录取,等到二志愿投档时,往往其二志愿院校已经录满或者二志愿分数线飙升,留给该考生的二志愿机会就很少了。对于顺序志愿的填报,考生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分数和院校及专业意愿谨慎选报第一志愿,避免冲高。

(二)平行志愿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北京市高招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有:本科一、二、三批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专科普通批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过程如下:投档前,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排队在前的考生优先投档。具体到一名考生的投档过程是:根据该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的志愿顺序(先A后B再C),检索符合条件

的志愿院校。即先检索该生的A志愿院校是否未满额,如果A志愿院校满额,则继续检索B志愿院校,如果B志愿高校未满额,则进行投档,该生投档处理结束,否则继续检索C、D、E??如果该考生所有平行志愿都未投出去,则该考生属于未能投档的考生,此考生处理结束。下一步,计算机继续进行队列中下一位考生的投档过程。

平行志愿的投档中遇到总分相同考生,按以下原则处理: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队。本科批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也就是说,如果多名考生总分相同,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先比较语文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若语文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再行投档。专科批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单科成绩均相同者则同时投档。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当一名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出去后,那么本志愿后续的院校志愿就不再检索。如果该考生投档到某院校后,由于他填报的专业都是该校的热门专业,分数虽然够该校投档线,但都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分数要求,如他不服从专业调剂,这时候院校只能做退档处理,此时本轮次的平行投档早就结束,该生只能参与征集志愿或者下一批次的投档。因此,在平行志愿的填报中,为了减少退档的风险,建议考生选择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如果对专业范围有要求的考生,建议在选报院校志愿时,不要太拔高。

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应当考虑到要有一定的志愿梯度,相应增加被录取的机会。填报志愿必须要实事求是,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科学、合理地选报志愿。考生要注意克服盲目“拔高”和过于“保守”的两种倾向,以免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

四、院校分配专业原则

高招投档过程只投到院校而不投到专业(北京的专科普通批除外),考生是否能录取和具体录到哪个专业,则是在投档之后,由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分配专业原则,对进档的考生进行专业分配。院校的专业分配原则每年会在院校的招生章程中公布,从各院校公布的专业分配原则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分别是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专业级差原则。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清楚这三种专业分配原则。

(一)分数优先原则

分数优先原则也叫“分数清”原则,它与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相类似。分数优先原则,首先将本校进档的全部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按该队列顺序,依次来处理考生的专业分配,显然排队在前的考生优先处理。其中具体到一名考生的专业分配的处理过程如下:根据该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检索符合条件的专业志愿,即先检索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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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第一专业是否未满额,如果第一专业已满额,则继续检索第二专业,如果第二专业未满额,则分配录取到该专业,该考生处理结束,否则继续检索第三专业,以此类推,直至第六专业,如果六个专业志愿均已满额,则该生进入调剂处理程序,或者进入不服从专业调剂退档程序。

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可以保障高分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而对于中低分进档的考生则志愿满足率不占优势。建议考生在选报专业志愿时要注意将专业志愿拉开梯度,保证既要有冲高的专业,也要有兜底专业。

(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也叫“专业清”原则,它与院校的顺序志愿投档相类似。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首先进行第一专业志愿的处理,将本校进档的考生,按照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专业队列,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同一专业的考生在同一个队列,按分数从高到低排队,按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某个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因分数无法满足专业分数要求时,则等待,准备参加第二专业志愿的排队。当所有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全部处理完,再进行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第六专业志愿处理完成。

从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的流程中,可以看到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的重要性,第一专业志愿的优先权最大,越往后的优先级越低。对于某个专业来说,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的考生。只有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不足的情况下,才有第二专业志愿以及后续专业志愿的录取可能。所以,考生填报时要结合自身的条件,注重自身的专业意愿,把最想上的、最适合的专业放在第一专业志愿。如果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当,即使高分考生,也不一定能进入到选报的志向专业。

(三)专业级差原则

专业级差原则也叫“分数级差”原则。它在分数优先原则的基础上,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在专业志愿之间设置一定的专业分数差。各学校规定的级差不尽相同,一般在专业志愿之间设置1-5分的级差,也有只在前几个专业志愿之间有级差,后面的专业级差为0。专业级差原则是将本校进档考生按总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则降一个分数级差到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如果第二专业志愿仍未满足,再降一个级差到第三专业排队,以此类推,直到最后第六志愿。如果第六志愿仍未满足,则该生进入调剂处理程序,或者进入不服从专业调剂退档程序。

专业级差原则,是在分数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尊重专业志愿顺序。考生选报专业时要理性对待专业志愿顺序,对中低分进档的考生,如果填报合理,被一专业录取的可能性就大多了。对于高分考生,如果填报顺序不当,分数会被一降再降,直接影响到理想专业的录取。

以上介绍的三种院校专业分配原则,考生要充分了解。考生在填报前还要仔细阅读北京市高招办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意向高校的录取规则、条件。比如:有的院校一些专业对单科成绩的分数有最低要求;对于志愿分配的排序原则,有的院校以实考分数作为基准排序的,有的则以包含政策性加分作为基准排序。

五、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按照《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京招考委〔2015〕8号)

篇三:2016北京高考志愿填报_北京填志愿说明

北京高考志愿填报 高考志愿填报怎么填,填报高考志愿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2016高考志愿填报是怎样的志愿设置,又有哪些规则和技巧呢。2016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带你了解2016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时间,高考志愿填报技巧,高考志愿填报设置等高考志愿相关资讯,帮助考生了解高考最新动态。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组织实施。为做好我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5〕21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三个阶段,具体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5〕22号)执行。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考生体检时间为3月1日至20日,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体检组织工作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细则〉的通知》(京高招委字〔1998〕007号)文件执行。

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可于6月12日12∶30至15∶30到北京市体检中心补检。

如果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在体检结果公布查询之日起两周之内,通过报名单位向所在体检医院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院根据情况安排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存异议,可通过体检医院或区招办向市体检中心提出终检申请,由市体检中心进行终检。

北京市体检中心为本市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三、考试与评卷

北京市受教育部委托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全国统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一)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高考满分750分。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 6月7日

9:00—11:30

上午

语文

3:00—5:00

下午

数学(文/理)

(三)评卷

评卷工作分科目集中进行。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文/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在市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经各区高招办通知各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五)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招生计划

市高招办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载教育部分送至北京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整理形成《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统一向社会公布。除教育部规定可以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市高招办不予接收和公布。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6〕1号)文件规定,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院校应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外语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00—5:00 6月8日 9:00—11:30

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北京市属部分本科高校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农村专项计划”,该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

五、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的招生章程必须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市高招办在《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同时向社会及考生告之在京招生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六、志愿填报

考生要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招生政策规定后,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一)本科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

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 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2.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

(二)专科志愿

1.志愿设置: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2.填报时间:7月31日8时至8月1日20时。

(三)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2.填报时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七、录取

高校在京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市高招办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参加不同批次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二)投档规则

高校应结合在京招生计划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在市高招办规定时间内明确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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