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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理论] 滕尼斯社区理论的主要观点

时间:2019-01-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在西方社会学的发展史上,出现过许多著名的学者,其中斐迪南?滕尼斯、马克斯?韦伯、埃米尔?涂尔干三位社会学巨匠,他们的思想对后人产生了重大影响。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理论是其重要的学术成果之一,本文对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思想进行了阐释,并通过与韦伯、涂尔干等著名学者进行了比较,从而找出他们思想之间的关联性与区别。
  关键词: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韦伯;涂尔干;关联性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2)02-0000-01
  
  斐迪南?滕尼斯是德国有名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德国现代社会学的缔造者之一,他的成名作《共同体与社会》对社会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滕尼斯在其1887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阐释了人类生活的两种类型:共同体与社会。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是以血缘、感情和伦理团结为纽带自然生长起来,其基本形式包括(1)亲属(血缘共同体),(2)邻里(地缘共同体),(3)友谊(精神共同体)。其基本特征是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纯朴的、亲密的自然感情基础之上,且互帮互助不存在利益关系,是一种有机的联系。滕尼斯认为,社会里的每个人都是为己的、孤立的,时时处在与所有他人的紧张对立中。其基本的特征是人们是建立在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互相算计的基础之上,是一种机械的结合。
  滕尼斯把人们的意志类型分为本质意志和选择意志,共同体体现的是本质意志,而社会则代表选择意志。滕尼斯把选择意志称为:它是一种包含着思维,是个人具体的和原始的东西,即本质意志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天然的,不考虑利益,即手段和目的是统一的。而选择意志是是思维本身的产物,是建立在目的和利益的基础上,也可以说是基于自由与理智的一种思考。
  滕尼斯的共同体这一观点,和马克斯?韦伯分析人的社会行动类型思想有相似之处。韦伯把社会行动类型分为:目的合理性行动、价值合理性行动、情感性行动和传统性行动。
  韦伯认为目的合理性行动是基于人们的目的动机性,即人们做出行动之前会先精确地计算,考虑采取的行动带来的利益,或如何以最低的成本或用最有效的手段带来最大的利益。韦伯的这一观点和滕尼斯的社会和选择意志概念相似,都是强调目的动机。而韦伯的后三种行动和滕尼斯的共同体、本质意志的概念类似。韦伯的价值合理性行动注重自身的价值或信仰,不考虑有无成效;情感性行动和传统性行动主要是由于情感的冲动和状态以及习惯而形成。因此这三种行动可以归为滕尼斯的共同体和本质意志的概念。
  但是,滕尼斯和韦伯的这两种行动也并不是完全相同,当然也是存在有差异。由于滕尼斯早年生活的德国时代还没有很大程度被工业化影响,是生活在充满了田园牧歌式的地方,那时人们清心寡欲,是一种传统的小群体生活方式,并且人们之间互助互爱意识较强。而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改变了滕尼斯早年度过的淳朴悠闲的传统社区生活,同时滕尼斯还经历了德国的普法战争和一战,经历了德意志帝国的瓦解、魏玛共和国的终结及希特勒的法西斯独裁统治,这些经历让滕尼斯更加眷顾和偏爱传统共同体的生活。因此,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的理论是对工业化前后人们两种生活类型的阐释。第一种生活类型是在工业化前,未遭到工业化发展而侵蚀的传统的小群体的生活(滕尼斯当时是以公社为单位的一种生活方式)来分析人们的行为;第二种则是工业化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侵蚀了人们的传统观念、习俗和习惯,从而使人们的行为、价值观发生了改变。所以滕尼斯并不仅仅是对人的行为分析,而是通过工业化的社会变迁改变人的行为进行比较来阐释。而韦伯则是从人的行为类型去分析,他比较具体地分析四种行为类型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他认为人的行为不是单一的,而是两种或以上的混合,可以说滕尼斯更多的是从人文角度去分析人的行为,而韦伯则侧重于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滕尼斯在阐述共同体和社会时,用到了整体、局部、团结、分裂的概念和有机的、机械的概念,他认为在共同体中,人们本质上是团结的,尽管也存在种种分立因素;而在社会中,人们本质上却是分裂的,虽然也有种种联合的因素。滕尼斯还把共同体比作是器官,把器官看作是本质意志的形成,把社会比作器械,把器械看作是选择意志的形成。他认为“器官”是活的,它是作为有机体的统一体而存在,它的个性是衍生的或者从属的,但是,对于整个个体(器官)而言,其实质又是唯一的、事实上的个体。而与此相反,“器械”,它是死的,它是通过思维和精神来制造,它的形式只有通过思维才能认识,它不能自我保存生命,不能再生产,只能被用坏。滕尼斯还认为,“局部之间的整个统治和使命都只不过是整体这种对一切局部统治的一种反映,正如在整体的统治内部,总是不断重新产生一些相对的整体,它们又处于同它们的局部或环节的关系之中”。反过来,“选择意志的材料的因素的整体是死的和没有精神的,它作为一些块块和局部本身,仅仅是为了思维而存在”。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滕尼斯的共同体里,整体的统一是有机的,在社会里,整体的统一是机械的。
  这让我们想到了埃米尔?涂尔干的社会团结的两种类型: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涂尔干的社会团结是基于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分析的,他认为机械团结是建立在人们之间有较高的信仰、情感和意愿的同质性,因为涂尔干所分析的机械团结是存在于社会分工还不发达的社会、古代社会和工业程度较低的社会。由于社会分工小,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小,所以人们的特质、情感、价值观、信仰等都趋于类似,人们之间的依赖性较低,社会呈现高度一致性,人们保持着相同习俗,信仰着同一种宗教,集体意识感较强,其统治是依靠传统力量来维持。但是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的差异不断拉大,价值观和信仰也趋向多元化发展,社会就像是有机体一样,社会中的成员被分解成不同的个体为社会整体服务,社会中的每个个体既是独立的,同时又不能脱离整体,这就是涂尔干称之为的有机团结,这种社会多存在于近代社会或发达的社会。
  显而易见,涂尔干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和滕尼斯的共同体、社会是有区别的甚至是相反的。滕尼斯所指的共同体是传统的农村、小群体,人们之间的关系密切、相近如宾,它就像是人身体里的自然器官一样,既是作为有机体的统一体而存在,又不能同这个有机体分开,在这里,整体的统一是有机的。但是,与此相反,在涂尔干那里却是机械团结,人们有共同的信仰和价值,比如宗族、教会、社团组织等,而这些在滕尼斯那里是属于共同体的。在近代社会或发达社会中,涂尔干称为有机团结,而滕尼斯却称为是机械的。
   滕尼斯、韦伯、涂尔干几乎都是属于同一时代的学者,都是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工业化的进程推动了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和文化价值观的变迁,传统的价值观念、信仰以及社会关系都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因此,如何重建社会秩序便成为这一时期学者们研究的中心,他们既看到了相同的社会问题,又提出了不同的深刻的学术理论,构建了不同的社会研究视角,对社会学的研究及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林荣远 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德)马?韦伯,社会学基本概念[M].杭聪 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
  [3](德)马?韦伯,经济与社会[M].林荣远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东 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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