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回填土工艺标准(105-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
施工准备 2.l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它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动碾时),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2 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2.1.3 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并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表1.8的规定的盐渍土则可以使用。
2.1.4 主要机具:
2.1.4.1 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
2.1.4.2 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2.1.4.3 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2m钢尺、20号铅丝、胶皮管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2.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2.2.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2.2.4 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 → 分层碾压密实 → 检验密实度 →修整找平验收 3.1 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3.2 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
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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