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需要复工、开业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实行复产复工前报备:
一、复工范围
1、三人以下(含三人)的所有门店均采取关门不停业方式,实行配送营业;
2、三人以上零售类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宾馆酒店(单独通道、客房30间以上)及大型餐饮单位,自2月24日起按规定报备审核同意后有序复工开业;
3、各类活禽市场、小宾馆、小餐馆、影院、剧场、网吧、ktv、娱乐休闲、九小场所等商贸流通企业,暂缓复工开业。
二、复工要求
1.实行复工报备制。复工单位需提前24小时将疫情防控复工方案及复工企业报备表向市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报备。街办联系人:13970507025(徐).
2.落实管控责任。各经营法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在开业、复工期间必须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建立台帐。
3.建立防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复工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4.备齐防控物资。购置消毒水、口罩、消毒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定期做好场内消毒,满足疫情防控、正常经营要求。
5.做好人员甄别。提前对返岗人员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原则
上只安排本地员工返岗,其他地区返丰人员需按要求隔离后上岗。
6.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工作场所卫生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
三、管控措施
(一)压实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由企事业单位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加强对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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