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5 5 篇
【篇一】
为切实加强全镇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全镇复工复产企业。
二、应对措施
(一)隔离。发现员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企业应嘱其停工,并与其他人员隔离。
(二)报告。企业同步报告属地村委会和村卫生室。
(三)流调。由村卫生室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 14 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
(四)送诊。对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村卫生所要立即告知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告知市急救中心(电话:120)将员工转运至桂平市人民医院就诊;对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送至镇卫生院就诊。
(五)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六)出现疑似病人。企业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查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七)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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