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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17-04-1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食药监所2014年工作总结

潭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2014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始终坚持

对食品安全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相当程序的了解。我所成立伊始,工作人员对工作方法不熟悉,对办案流程不了解,因此我们在全所掀起学法规促业务的学习热潮。利用各种渠道学习法律法规,以市局培训,所里集训

的方式,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不断总结,短时间内掌握了日常工作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与工作方法,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初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6月30

潭牛

东路

新桥 餐饮 81 37 生产 3 1 流通 59 70 66 药店 8 2 学校食堂 幼儿园 1 2 2 6 4 2 小作坊 8 4 1

意见书,声明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在排查中,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收,情节严重的立案处理。共责令下架各类不合格食品共计38 Kg,立案处理3起,罚款金额15000元。

四、贯彻文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件精神开展专项整治

在日常监管的同时,按照市局下发文件要求,我所深

入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上半年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打击保21180辆次,22

138家。在核查过程

存在问题:

一是繁重的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缺乏、执法装备不足

的矛盾十分突出。每一位执法人员平均监管近100多个行政相对人,而且监管的基础条件差,监管设施设备短缺。

二是餐饮、流通单位、边远地区涉药单位多、小、散、乱问题比较突出。相当部分食品经营户分布在各个乡村、公路,还有早餐点、无证餐饮、农村宴席流动饭店,监管难度很大,造成了执法成本过高。

三是部分餐饮单位设施设备短缺,布局流程不合理,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4年6月30

篇二:2014年上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

梧州市局2014年上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014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有工作人员2人,是从质监部门划转过来。稽查科有2名执法人员,从事生产加工环节行政执法。技术评审中心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工作。每个县局设食品生产监管股,配工作人员2-3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许可、监管的职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3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三)做好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技能传、帮、带工作。我局以开展食品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监督检查为契机,针对城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不熟悉的情况,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派出专人进行抽样理论培训和实地操作培训,共培训65人次。2014年5月,食品生产科人员上门到三个城区局和县局,培训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业务培训和小作坊登记备案培训,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二)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共出动17人次3辆执法车辆,对辖区内2家鲜湿米粉企业进行检查。整治行动组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3种可能属于非法添加的不明物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不明物质进行了扣押,并抽样送检。执法人对鲜湿米粉和生产过程中间品米粉原浆共抽样4批次,油脂抽样1批次,不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六)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生产企业,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排查白酒中塑化剂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规范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白酒企业生产标注“特供 ”“专供 ”“专用 ”“特制 ”“特需 ”等字样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均能做到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企业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梧州龙山酒业有限公司还专门投入资金对管道进行了改造,使用无塑化剂食品级的管道。未发现企业有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无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4〕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篇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一:2012年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总 结

2012年上半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现将2012年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教育培训,增强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上半年共对42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元旦、春节期间和中、高考期间分别进行了餐饮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消费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卫生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上半年,我局共对全县餐饮经营户下达整改意见书12份,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全县目前共有学校215所(高中2所、初中18所、小学183所、幼儿园12所),有174所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其中有81所学校采用食堂供餐的模式进行供餐、74所学校采用企业配送的模式进行供餐、19所学校采用家庭托餐的模式进行供餐,全县共有38188名(其中中学生11805名、小学生26380名)学生参加了营养餐改善计划。从春季开学至今,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米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上半年出动车辆6台次,监督员18人次,共对全县50余家学校进行了摸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规范,设计、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索证索票与台帐记录不全的8家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6月8日,应板当中心校的邀请,卫生监督所所长一行专门到板当中学,对全镇学校及食堂负责人进行了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对师生的危害;食物中毒的概念、分类、原因及预防;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保管、加工、销售及从业人员的要求等。

三是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等节假日和“两会”、 “中、高考”等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做到事前检查、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于三月份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

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县城内早餐店25家,主要以早餐店的水面和肠旺面馆为重点,检查面条中是否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和其他有害物质,切实杜绝餐饮企业不购买、不加工销售问题面条。通过检查,未发现各早餐店存在有违法添加行为。五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于4月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措施,共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监督人员6人次,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使多数单位建立了食用油脂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制度,餐厨废弃油脂有专人负责处理,有回收处理记录,有效杜绝“地沟油”重回餐桌。

六是开展农村聚餐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根据我县《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实施方案》,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信息员认真落实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办酒宴的农户提前申请、备案,由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或县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宣传集体聚餐备案的目的和意义,尽可能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截止到6月30日,全县共举办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423次,聚餐人数达3500余人,我局共出动各级各类卫生人员或监督员800余人次进行集体聚餐的现场指导和监督。通过对农村聚餐备案管理、监督指导,使家庭式聚餐的食品卫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有效地防止了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七是开展了辣椒、花椒制品的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于5月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县城内2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是火锅店)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分析和汇总,未发现火锅底料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现象。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台次,监督员8人次。

八是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对8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并进行相关票证的索取。在整治过程中,针对部分餐饮业主对原材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有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

三、行政履职与科普宣传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

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月活动”、“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科普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篇二: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2月1日)

2011年,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

一、食品餐饮消费总体状况

隆回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共计348家,持有效餐饮服务可证经营的有298家,持证率85.6%,其中学校食堂210家其它各类型餐饮单位138家,食品从业人员1082人,全县有40多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存在“三防设施”不健全、食品台帐记录不全等违反食品安全操做规范现象。

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今年4月正式接管餐饮以来,餐饮消费状况总体有好转,主要表现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持证经营率进一步提高,业主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监管体制。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具体抓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并将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细化,纳入责任追究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行政许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有关规定,我们规范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批,对于少数卫生条件、卫生设施达不到要求的餐饮经营单位,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011年,我们对187家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对符合要求的161家餐饮经营单位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日常监管。认真履职,强化了食品安全经常性监督,按照省市加强餐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餐饮环节监督工作,确保工作不放松、不断、不乱。针对我县监督力量薄弱、餐饮经营网点多、分散的情况,根据不同环节,加强了日常监管力度,开展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餐馆;查处采购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行为;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活动;全县各类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实施行政处罚7起,责令改正265户次,责令停止生产经营28户次,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20公斤。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1、4月10日至6月10日对全县210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学校食堂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与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并下发关于告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单(第1——5批)目录的通知。

2、对餐饮业重点领域(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火锅店)32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向各餐饮单位下发关于告知食品中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的通知,由监督员一一面向业主耐心加以解说。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未做到“五专”(专人釆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登记和专人保存)的12家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其立即整改到位,对1家销售添加剂的米面店移交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二是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月14日至5月25日出动检查车辆92台次,食品安全监督员328人次,共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187个,其中高中、职中9个,初中58个,小学75个,幼儿园45个, 148所学校食堂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持证率79.1%,学校食堂就餐总人数73625人,食品从业人员698人,其中639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持证率91.5%,下达整改意见书118份责令限期整改, 对19所学校食堂责令停止经营, 立案罚款处罚6所学校,没收三无产品125公斤。三是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重点检查348家餐饮单位采购食用油脂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件、进货渠道等,对可疑食用油抽样检测,学校食堂食用油整治列为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内容,明确所有学校食堂不准使用散装食用油,从源头保证了用油安全。四是开展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元旦春节”、“两会”“高考” 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两节”期间共检查餐饮单位22 家 ,出动监督员40人次, 出动车辆12台次做好了春节“年夜饭”食品安全工作,对恒丰、阳光、友谊、花瑶,非常味道等大中型酒店进行了年夜饭备案登记,并指派专人对承办年夜饭餐饮保障餐饮单位进行不间断地巡回监督检。节会期间共出动食品监督员150人次,检查85户,下达监督意见书52份,责令改正45户。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保障条件和能力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

2015年)》,我局于今年4月成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所里监督员共10名,进行了为期7天的食品法律法规培圳,监督员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局机关充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及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各项工作经费到位,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和科谱知识及行业道德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利用《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谱知识及行业道德宣传,共出动宣传人员128人次,宣传车52台次,制作宣传版面4块,横幅24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播放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执法新闻52台次。二是举办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班,共培训647人次,三是举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班,共培训359人次,四是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进行面对面宣传,使广大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全局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餐饮业创卫工作,确保我局创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总之,餐饮服务食品安篇三:2012年上半年餐饮服务监督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餐饮服务监督工作总结

2012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大力推动监管机制和方式创新,不断强化行政监管、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就上半年的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我局今年来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今年共对39批次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快速抽检。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我局今年来继续做好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品种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并积极参与食安办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今年来,通过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5台次。对全市餐饮业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进行检查,共对2两个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92户餐饮服务单位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责令改正。

三是深化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今年2月、4月、6月对全市18个镇乡的146所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2012年2月22日我局对全市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并和全市学校、幼儿园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2012年4月23日,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峨食监2012(25),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目前我市有65所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已按要求建立并认真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索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制度及学校食品安全员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尝餐留样制度等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

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有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今年底前争取各类学校食堂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通过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5台次。对三所学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35所学校进行了责令改正 。

四是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今年来我局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前及节日期间开展了以餐饮店、旅游定点饭店、宾旅馆、农家乐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同时,开展了绥山镇天全村李花节食品安全监督, 普兴乡仙芽村桃花节食品安全监督,3月至6月对市境内农家乐进行了一次集中执法检查。共对43户家农家乐的内外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具消毒、重点原材料索证和登记验收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巡回监督和投诉接待处理工作,节假日期间餐饮行业无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并联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对32家涉旅食品单位进行了责令改正。对71户涉旅食品单位发出了监督意见。

五是是2012年2月和5月,分别对全市学校和绥山镇、普兴乡农家乐厨工及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了五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280余人次。

六是开展2012年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全市26个承担高考、中考参考师生集中食宿任务的学校、宾馆进行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检查中,除了重点对这些单位的卫生设施运转、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餐饮具的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生活饮用水卫生、参考师生就餐菜单安排和尝餐留样等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外,还对参考学校及考点周边餐饮店的卫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12家单位发出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全市高考中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是根据《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在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中。按照《 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川食药监食〔2012〕9号)的要求,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逐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力争7月底前完成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酒店、星级农家乐、“海棠花”餐饮示范单位、“乐山味道”餐饮企业)和城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积极推进农村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其他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其中争取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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