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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怎么办_关于工程款拖欠防治措施

时间:2019-02-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本文以建设领域的工程款拖欠问题为研究对象,提出重点健全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体系、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加快发展信用体系、创造良好信用环境五个方面的对策,希望为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防治机制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建筑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发展。在建筑业欣欣向荣、不断发展的同时,工程款拖欠这一突出问题随之而来。
   本文运用经济学结合工程款拖欠的实际情况提出理论解决方案。初步构建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的防治机制,提出重点健全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体系、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加快发展信用体系、创造良好信用环境五个方面的对策,希望为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1 健全防治工程款拖欠的相关配套法律体系
   防治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的核心是法律。首先,建立和完善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的防治机制必须立法先行,包括防治体系运行所需的基础法律、建筑市场监管法规、防范信用风险的法律法规、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等。其次,国家和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大相关立法和法律修订工作的力度,使防治拖欠工作的方方面面有法可依,确保建筑市场在健全的法律环境中良性运行。
  2 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我国应不断创新并完善建筑市场的监管体系,明确政府的职责,对政府投资工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严格区分,实施不同的管理。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政府应针对政府投资工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予以明确并区分规定,对政府投资工程应遵循《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严格的管理程序;对非政府投资工程则应强调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调控,对建筑市场的秩序、建筑物的安全、施工的安全、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简化监管程序、明确监管内容、严格监管执法、培育市场机制、发育发展中介组织、协会和专业人士等相关市场参与主体,并予以规范和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各个主体的作用。
  3 建立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建设领域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包括风险转移制度和防范风险的法律及管理制度。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转移的途径通常包括三种,它们是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建设工程信用风险管理的一种制度创新:一是通过建设工程合同将风险合理地转嫁给对方;二是通过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即担保人;三是通过建设工程保险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即保险人。
   4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模式应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一特殊的历史阶段,社会对信用制度产生了强烈的需求。一方面,信用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属于公共产品,我国的信用制度建设应该属于一种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即由政府主导完成信用制度建设。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信用体系,各种相关法律、机构、政策措施、活动主体意识都还未理顺,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宏观管理的作用,以信用的市场需求为导向,参照欧洲公共主导模式,摸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信用体系建设模式。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内的一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模式要符合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模式,确保与国家、各级政府、各行业信用体系互通互联,信息共享。
  5 培育信用市场环境
  5.1加快建设领域信用市场建设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信用服务发育不健全,一方面要积极抓好信用服务的制度安排,重点解决信用数据采集、信用数据加工、信用数据使用、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四个问题;另一方面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积极引导信用服务行业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重点抓好加强信用服务数据库的建设、引导和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发展、鼓励与放开各类信用服务业务的发展、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这四项工作。
  5.2培养建设领域企业社会责任
   一是研究并提出建设领域企业应当承诺的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准或规范;二是将建设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融入企业文化中,并贯彻到企业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提高建筑市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
  5.3发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一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诚实守信,增强公信度,发挥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应制定建设领域的信用制度,整合相关信用数据资源,培育建筑市场主体,规范征信企业的行为,加大发展信用信息服务业,做好源头上的监管工作。此外,要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
  6 小结
   本文结合经济学原理并借鉴发达国家防治工程款拖欠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给出了建立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防治机制的五大建议:
   (1)在我国现行的防治拖欠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提出建立防止拖欠的相关配套法律体系的具体步骤及重点,健全法律体系。
   (2)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应从加快政府确位调整、严格管理政府投资工程、推进个人注册执业制度、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入手,为建筑市场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3)建立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包括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三个制度。
   (4)应从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主体和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制度的工具采纳两大块入手,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 朱毅峰、吴晶妹:《美国信用管理体系简介》,《中国金融》,2003年第5期.
   [2] 沈杰:《西方发达国家个人诚信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6年第2期.
   [3] 孟宪海:《国际工程保险制度研究借鉴》,《建筑经济》,2008年第8期.
   [4] 李德智、邓小鹏:《国际工程保险制度的研究》,《国际经济合作》,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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