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峰峰矿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精神及相关程序要求,现对已毕业并通过考察的5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进入公示期,公示期7个工作日(2月6日-2月14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2335(区纪委监察局)
0310—5182288(区人社局人事科)
点击下载>>>
峰峰矿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6日
按照《峰峰矿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精神及相关程序要求,现对已毕业并通过考察的5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进入公示期,公示期7个工作日(2月6日-2月14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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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5182288(区人社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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