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观后感 > 正文

政治行动委员会【“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现象观察】

时间:2019-02-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一个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是:美国民主已经发生了“向钱倾斜”的变异,这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美国人民引以为荣的传统与核心价值。      2012年是美国第57届大选年,美国选民将再度有机会参加四年一次举行的总统选举,同时改选联邦参议院1/3的参议员和众议院成员。自1789年乔治?华盛顿当选首任总统以来,美国的选举制度、竞选方式、选举手段和选民状况一直处于演化过程中,这种情况在过去40年间尤为明显。如果要问本次大选与以往相比有何新看点,那么首先应该提到的就是“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现象。今天,这种可以合法地、无限制地筹集和支出政治性捐款的民间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在全美各地成立,它们的影响力渗透了主要竞选人选举活动的全过程。
  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美国政治游戏场上,没有“超级”两字作为前缀的政治行动委员会早已存在,它是对一般性的公民政治组织的总称,其具体组织形式和有关的法律、监管细则相当复杂。而“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则是2010年夏季才问世的“新生儿”,它的出生证由在美国公众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的联邦最高法院签发,所涉及的主要案件名称为“联合公民组织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
  
  饱受争议的重大裁决
  联合公民组织是1988年成立的一个亲共和党立场的民间团体,其箴言是“致力于恢复公民对美国政府的掌控”。2008年大选期间,该组织制作了一部抨击当时有意问鼎白宫的民主党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的记录片,计划在各地有线电视网络播放,并期望通过各种渠道为影片做广告。由于担心这样做会明显违反《2002年跨党派选举改革法》中有关限制选举宣传,特别是针对候选人宣传的条款,联合公民组织遂以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理由提起诉讼,与联邦政府主管选举事务的独立机构――联邦选举委员会对簿公堂,要求法院针对相关条款颁发说明性禁制令,并裁定某些条款违宪。此案几经周折,最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审理。2010年1月21日,经过激烈辩论,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以5∶4的微弱多数裁定联合公民组织的部分诉求符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应予以支持。这一被称为“里程碑式裁定”的直接后果是废止了某些已经实行了20年的联邦法律条款,让工商业巨头基本挣脱了自1907年以来国会对公司性机构竞选费用的约束,使得公司、工会和个人可以为支持选战无限制地捐款或花钱。这无疑是当代美国选举制度的一次重大改变。
  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引发了持续至今的激烈争议,这种争议甚至分化了包括法官和法学家在内的美国知识精英。最高法院公布的代表多数法官立场的《法庭意见》有57页,而大法官史蒂文斯代表反对方发表的陈述竟然长达90页,双方的论点可谓针锋相对。裁决公布之后,各界反应不一。同工商业者关系比较密切的政客纷纷额手相庆,而许多民众及有识之士则忧心忡忡。作为在任总统,奥巴马罕见地对最高法院的裁决结果一再表示强烈不满,抨击这一裁决是大公司和华尔街的“重大胜利”,将为包括外国公司在内的特殊利益集团在选举中用强大财力“窒息美国普通民众的声音”大开方便之门。
  
  “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与选举
  依据现行有效的联邦法律和联邦最高法院对“联合公民组织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的裁决,美国任何工商企业、工会组织、民间社团(公益慈善机构除外)和个人,均可以向“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提供捐款,以便使其有财力代表一部分选民的意愿通过各种媒体自由发表目标鲜明的政治性言论,即表示拥护或者反对某个联邦公职候选人主张的广告或声明。从本质上看,“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是专门从事美式政治营销的专业机构。“超级”一词在这里的含义,主要指这类民间机构可以接收的捐款数额和支出均没有限制。不过,它们成立后必须依法在联邦选举委员会注册,而且开展活动时应遵守两项规定:一是不得从本机构财务中直接拨款资助任何候选人,二是作为一个“独立支出机构”,其宣传造势活动不得与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协调一致”。换句话说,“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只能是候选人竞选活动的“场外势力”,至少在表面上不能成为某个候选人竞选安排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可以依法为支持或攻击某个候选人而无限制地花钱以行使其言论自由。
  “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初露锋芒是在2010年6月,也就是美国上次中期选举的竞选阶段。由于受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这次中期选举成为民主党的“滑铁卢”,共和党一举夺回了对国会众议院的控制权,并大大缩小了在参议院与民主党的差距。对于共和党的获胜,“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可谓功不可没。大批经过精心谋划、铺天盖地般播出的竞选广告对奥巴马政府和民主党国会议员严词抨击、冷嘲热讽,有力地削弱了选民对民主党候选人的支持。据统计,在2010年中期选举周期中,各派政治力量共成立了84个“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筹款总额近8500万美元,支出愈6500万美元。共和党阵营中最大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十字路口上的美国”支出了2160万美元,这个数字相当于所有支持民主党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支出的77%。这些超级“场外势力”和参加竞选的候选人一起把2010年中期选举变成了美国有史以来花费最甚的中期选举,总开销超过40亿美元。
  当前,美国大选选战正酣。奥巴马总统全力以赴争取连任,共和党对总统职位虎视眈眈的各竞选人正为赢得初选使尽浑身解数。一个日益引人关注的情况是:在两大政党的白热化博弈中,各自旗下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已经对于如何规避法律的限制和联邦选举委员会的监管驾轻就熟, 所谓“独立性”已经名存实亡。“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不仅事实上已经成为竞选安排的一部分,而且有时甚至在开支方面超过了某些候选人竞选团队本身的支出,大有充当竞选主力的架势。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超级富豪已经成为主要竞选人重要“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金主,这在共和党圈内尤为突出。为罗姆尼阵营“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的富人,97%的捐款额达到或超过2.5万美元。拉斯维加斯赌业大王阿德尔森家族的上千万捐款使支持金里奇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得以维持,而资助桑托罗姆旗下“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主要是石油服务业巨头多尔和共同基金老板弗莱斯。民主党为使奥巴马再次获胜,已经不再拒绝使用“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这种平台。例如,好莱坞大亨卡曾伯格曾向力挺奥巴马的某“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慷慨解囊200万美元。尽管本轮美国大选的最终结果要等到11月初才见分晓,但有一点已经毫无悬念:由于“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活跃,今年大选中美国各类民间组织的助选活动力度和相关开支将创历史新高。截至3月13日,“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数量已达372个,收到的捐款总额超过1.3亿美元,其中财力最雄厚的三家分别支持共和党竞选人罗姆尼、金里奇和桑托罗姆。
  
  “有组织的金钱”左右美国政坛
  美国的民主、共和两大主要政党均拥有相对固定的基本选民群体,其数量大致各占选民总数的40%,其余的20%是中间选民或曰独立选民。从很大程度上说,这些中间选民的选票往往能够决定大选结果。因此,“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主要政治营销目标是影响他们。为此,需要动用传媒公司、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专业力量,制作出各种基于人口学、社会学、统计学、传播学、心理学、语言学知识设计的选举材料,再通过广播电视广告、互联网广告、印刷宣传品、手机短信、微博、电话留言等方式,对需要争取的选民群体进行“狂轰滥炸”。毋庸置疑,作为美国基本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选举制度历经二百多年已经相当完善,而且选民们也“久经沙场”,比较成熟和理智。但话又说回来,不仅中间选民的立场是可塑的,而且主要政党的基本面也并非铁板一块,这正是花样翻新的政治性广告可以施加影响力的空间。这一点已经被美国大选的历史一再证明。
  随着2012年大选活动的展开,“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现象已经引发美国选民和媒体的热议。叫好者为数甚众,反对者更是大有人在。不仅号称代表99%公众的“占领运动”早已把矛头直指金融资本对国家政权的强势影响和操弄,就是在美国掌权的精英阶层也有许多人在反思“有组织的金钱”对民主制度和美国根本利益的损害。无论美国普通选民对自己的投票权多么珍视,一个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是:美国民主已经发生了“向钱倾斜”的变异,这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美国人民引以为荣的传统与核心价值。这种实质上弱化普通公民民主权利的制度设计对美国无益,也不值得被奉为一种普世模式盲目崇拜。这里应当说一句:近年来,某些中国知识分子只强调美国选举时的公民自发参与性,而忽视了选举制度中最严重的缺陷,这不能不说是个需要纠正的偏差。

标签:现象 观察 委员会 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