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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悔过书

时间:2017-05-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悔过书写给法院

篇一:悔过书(故意伤害)

刑事

悔过书

2007年8月28日21时许,本人xx因收费问题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在得知对方说要打我后,

本人叫了“袁老二”等五名男子一起过来吃饭,吃饭过程中喝了点酒,“袁老二”等人说要帮

我和对方谈判,之后一起来到xxxx西区樟埔红尾头荔枝园。在我指向并告知“袁老二”等男

子,此人就是严伟聪时,“袁老二”等男子突然持刀将被害人砍伤。因发生的事情远远超出我

的主观故意范围,且又害怕被人报复遂逃离现场。而在当地所开的店辅亦不敢回去收拾一件

行李,该店内全部资产当做给被害人的赔偿。本人因对被害人深感嫌就和对自已犯下的错误

深深感到后悔,于2011年10月22日向xxx县公安局大浦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于2011年10

月24日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再次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肆万元整,而被害人亦承诺不追究我

的责任。

当我这次再从重新

回来面对和解决这案件时,我感触良多,一个人一定要为他自已犯下的错识要勇于承担责任,

否则永远无法让自已的良心得到安稳。虽然我的家庭很困难,主要收入就是依靠我进城务工

所得。其上有年迈残疾的父母,下有三岁的小女儿要照顾。在这种困难情况下,我和我的家

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在公检法多次取保候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的查处工作,在法庭上亦认罪悔罪,我认为我

的悔过表现良好,社会危害性小,而我的亲人也需要我的工作收入扶助。

综上,恳请二审法

院能从上本人的悔过态度出发结合本案的事实综合考虑改判处被告人较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给予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必将用我的全力报答家人、报答被害人、报答社会。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

被告人:

二0一三年

月日

篇二:悔过书的写作格式

悔过

书的写作格式

悔过书一般由标题、

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悔过书的标题通常

是在第一行居中写上“悔过书”三个字。

(二)正文

悔过书正文需写明

以下一些内容:

首先,写清犯错误

的基本过程,同时交待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及造成的危害性。在叙述事情的过程时,要

求要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叙述清楚。

其次,在分析所犯

错误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正的决心和改正方案。改正方案要具体可行,以备有关单位和群

众的监督执行。

(三)落款

落款要求悔过人写

出自己的姓名,并签上日期,需注意的是姓名前一般还需加上“悔过人”三个字。

篇三:丈夫写下若不忠赔偿50万元协议书,法院判该协议有效

成都

精英律师团 沈辉律师 丈夫写下若不忠赔

偿50万元协议书,法院判该协议有效

【法律依据】

关于认定忠诚协议

的效力问题,各地法院的审判标准各有不同,在司法实践和民法理论中也是存在有争议的,

但还是有不少法院支持忠诚协议有效的案例。但是法院判决忠诚协议有效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婚姻法》第4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

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若是依据2004年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

释二第八条规定,财产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忠诚协议或有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

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受理。”依据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离婚不成,或出轨方反悔的,忠诚协议常常

被认定未生效。忠诚方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

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

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情简介】

原告(上诉人):胡

被告(被上诉人):

叶某

原被告与1998年1

月经人介绍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同年在磐安县安文镇政府登记结婚。2000年9月,双方生

育一子,取名胡小。2011年4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双

方和好。2012年6月18日,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原告离婚,因未到庭参加诉

讼,原审法院按照撤诉处理。2013年3月21日,原告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

离婚,后向原审法院撤回诉讼。2014年1月6日,原告第四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直

接抚养婚生子,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查明:(1)原被

告婚后,原告先后向曹某、陈某关系暧昧,并导致夫妻关系出现隔阂,原告多次向被告悔过

书。(2)2009年8月12日,双方签订你《约定》一份,约定:“一、双方必须以家为重,忠

诚于家;二、如一方有违约行为,过错方必须赔偿无过错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三、做人要

诚实守信,不得违背诺言。”2009年9月5日,原被告双方再次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

“双方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不忠于夫妻感情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嫖赌、重婚、与

他人同居),而且由过错方先提出离婚的,必须承担以下责任:一、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且

承担家庭所有的债权债务。二、过错方应支付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3)

2011年12月12日,在磐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胡某、叶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

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一份,约定“.....四、胡某、叶某共有的(转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法院悔过书)坐落于磐安县安文镇某新

村1栋2单元的房屋归叶某所有,属于叶某的个人财产。五、胡某在磐安县农村合作信用联

社所有

的股金以及股息等收益,归叶某个人所有,属于叶某的个人财产.....”同月,叶某将坐落于

磐安县安文镇某新村房屋出售给他人。胡某在磐安县农村信用联社所有的股金以及股息等收

益目前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4)从被告申请法院向公安部门查询的结果显示,原告与2010

年11月27日23时16分入住永康金都招待所,同住的未女性陈某。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原被告

双方经过法院调解和好的,夫妻关系仍未改善,原告多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且被

告也同意离婚,应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的离婚请求,予以准许。婚生子胡小

根据其本人意愿以及便利其生活学习成长等原则,由被告抚养为宜,原告应当支付抚养费。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被告双方对房产以及原告在磐安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股金已做了

约定,该约定没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的,对该部分财产依照其约定分割,

且其中的房产已经出售给他人,无需再进行分割。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分别于2009年8

月12日和2009年9月5日起签订的《约定》以及《协议书》中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婚姻

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第46条“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

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该规定,夫妻一方存在婚外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节达到“重婚”

和“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权。本案原告

先后与曹某、陈某关系暧昧,且与陈某开房同居,但未达到“重婚”和“与他人同居”等严

重情节,该情形下,被告无权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为明文禁止。原被告双方经过协商约定,

一方违反忠实义务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系双方对忠实义务的量化,没有违反

法律禁止性、效力性规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的

规定,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约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过高,应根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的确定原则,结合双方约定以及当地经济水平、对方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等酌情确定,根据本

案案情,原审法院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为20万元。综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

决如下:(1)准许原告胡某与叶某离婚。(2)婚生子胡小由被噶直接抚养成人,原告胡某自

2014年每年支付抚养费1万元直到胡小年满18周岁,抚养费每年8月30日付清。(3)原告

胡某在磐安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股金以及股金收益归被告叶某所有。(4)原告胡某于本判决生

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二审法院:胡某与

叶某经过协商约定,一方违背忠实义务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该约定并未违

反法律禁止性、效力性规定。原审法院根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结合双

方约定以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为20万元并不不当。上诉人胡

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民事诉

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点评】

篇四:写给领导的检讨书

检讨

尊敬的领导:

今天,我怀着万分

内疚和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首先我要感谢领导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次我向领

导表示,我对欺瞒领导伪造请假事实的不良行为,下定深刻认识痛改前非的决心。三个月

前我以疾病在身,需立即做手术为由,向领导请了两个月的长假。事实上我并没有去做手术,

而是另有隐情,在这长达两个月的假期中,我不是坐在家中休息,也不是在外面吃喝玩乐,

更不是出去游山玩水,而是在家痛苦的、煎熬的啃着和院里和工作无关的两本书。其实在这

期间里,我的心一直在为我的行为忏悔,我的心情一直以来都忐忑不安。我有愧于领导,我

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期望。 我严重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我知道由于我的不良行为将对院里

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不管领导怎么处罚我,我都不会有半句怨言,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因

为这都是我咎由自取。在这里请允许我真诚的向领导道歉。

假期结束后,当我

怀着愧疚自责的心踏进院里的大门,走进领导办公室的时候,领导却没有对我大发雷霆,怒

目而斥,而是以一种心平气和,慈眉可亲的方式询问了我请假的情况,我想领导早已心如明

镜,只是如果我现在再找理由为自己开脱的话,那只能让我更加惭愧,也会让领导对我更加

失望,所以我不想再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我只能坦白相告,或许还能求得领导的一丝

原谅。

现在,我怀着十二

分的愧疚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欺瞒领导,校规难容的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

及打死也不再欺瞒领导的决心。早在我刚走向保育院工作岗位的时候,您就已经三申五令,

一再强调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要做一名让学生喜欢,让

家长满意的,让领导放心的合格教师。其时,领导反复教导之言犹在耳旁,严肃认真的表情

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

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

负领导对我的一片苦心。

由于自己并没有好

好的去认真思考我肩上的责任,造成了现在的严重错误。对于我欺瞒领导的事情,所可能造

成的严重后果如下:

1、在同事中间造成

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不良行为,有可能造成别人的效仿,影响单位的纪律性。

2、影响个人综合水

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未能得到提高,使得自己一直都在迷茫状态!

如今,大错既成,

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思想觉悟不高,

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思想觉悟不高的

根本原因是因为自己对工作上的认识不足。对待工作的思想观念不够深刻、不够正确。没有

认识到现在的一份合适工作的机会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

所以我决定有如下

个人整改措施:

写份保质保量的检

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

真克服心浮气躁、天马行空、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工作做好,以优秀的表现来弥补我的

过错。保证不再出现上述错误。

短短一千多字,不

能表述我对我自己的谴责,更多的责骂,深在我的心理。我错了,我不该伪造假证,欺瞒领

导的。我希望领导能给我改过重新做人的机会。如果组织上仍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

恨为力量,我绝不再有二次错误,做事要有始有终,工作也一样,不能半途而废,所以,我

要感谢领导让我写了这份检查,是领导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了我改过的的机会,使我

离成功更进了一部。我会努力的工作,说真心话,在保育院上班让我成长了很多,也认识很

多的好人,很开心很愉悦! 今后还请领导继续关心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在工作上取得更

大的进步。

篇五:写给老公的悔过书

写给

老公的悔过书

亲爱的,对不起。

老婆必须为那天的事道歉,老婆为我的任性逃跑说对不起,老婆很后悔。如老公说的那样,

我还是以前那个幼稚任性的小孩子。。。自以为是,不顾老公的感受,赌气任性。。。那天下午,

老公说的我都记得,虽然我没有任何回应,可是心底却已经深深被触动了,每一句话都说到

了我的痛处,眼泪止不住的留,老婆最错的是不该对老公的问话视若罔闻,我知道我不该逃

避。只有痛到深处才会改变。那天,九月二十九号,虽然不是真正的生日,但法律上十九岁

整了。这便是我人生的新的起点,过往的一切一切都就此清零,我们一切从头开始。这一次,

我想给你我的全部,这一次,可以什么都不在乎,这一次,用尽所有的勇敢。。。老婆愿意为

你丢下全世界,愿意为你从头改变,从头学起。只是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

如果你没爱过,你

永远不知道,爱一个人可以怎样不留后路,破釜沉舟。老婆爱你,便是如此。这辈子,老婆

只有两条路走,爱你或是更爱你。老婆相信,真正相爱的人会在感情的去这里一起成长。只

要经过一个曲折熬了过去爱就有增长了点,又一个曲折熬了过去我们学会珍惜彼此一点。一

路下去爱越来越深,只会深深地相爱着,懂得对方的好,便不会再分开了。。。

深深想念,老公的

短信来了,老公在想我。。。这就够了。无比默契,老婆也在看好声音,小情歌喜欢喜欢。跑

题了,继续反省。

眼泪已流干,从今

开始,老婆很好,不哭不闹。听着老公哭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在流着血,毕竟曾经相知,又

不容易的相爱,至今还有将来,不会再分开。请老公相信,人是有弹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

改变的,只要老婆有心,有勇气,我们的感情会越来越浓烈,。很多人认为,是因为感情淡了,

人才会变得懒惰,其实,是先被惰性征服,感情才慢慢变淡的,老婆相信我们都需要勤奋,

然后爱情,天长地久。老婆用心去体会你的心,无微不至的关心、呵护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

一切。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能治得了我,只有你,我心甘情愿去改变。老婆在此保证:从此

不再耍小脾气,不再任性,不再一个人跑开让

你担心,在学校把自己照顾好,以后把老公照顾好,记住了不再是小公主,只是你田翔的女

人,你的老婆,爱护你,爱护家人,爱护自己。

对不起,对不起,

为我过去的任性和无知。以后真的不会了,老婆和老公一样,只想拥有一份平淡的爱情,平平

淡淡就够了。。。

这次机会我太珍惜

篇二:刑事悔过书

刑事悔过书

***年**月**日**时许,本人***和**与受害人一行人发生口角,最后导致双方厮打。 事情的经过:本人**与***在“森林雨”火锅吃过饭以后,路经“皇家一号ktv”门口时,**

在此小便,(原妇产医院门口)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一行人因为小便和受害人一行人发生了

口角,当我转身看见双方在对骂的时候,我上前去劝架,随后双方就开始了纠缠厮打,这时车上

下来两个中年人就开始打我,于是我们就开始相互对打了,受害人一方陆陆续续来了大约有

10~20人,和我和**厮打。最后由于人员悬殊太大把我打急眼了就跑了。其他什么事我什么都

不知道。

事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年**月**日向**县派出所投案自首。过后并与受害人

达成协议,赔偿受害人各项费用: (52000)五万两千元,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亦承诺不

再追究任何责任。

当我面对和解决这件是的时,使我感触良多,自己犯下的错就应该自己承担后果。虽然

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但是我还和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

去面对事情和对受害人进行一些补偿,可以得到受害人心理上的安慰和谅解。在公检法取保

候审期间,本人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任何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公安机

关和检察院、法院的查处工作。 这件事的发生,我深刻认识到了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性质的恶劣,对受害人的家庭带了太多的影响。我深感惭愧。 ? 对自己的不负责,对他人的不负责,对家人的不负责,事情发生没有冷静的思考就盲

目判断和处理事情,没有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和后果。 ? 遇事过于冲动,欠考虑。通过这件事,本人一定吸取教训,遇到事情想想后果,不盲目去干,不盲目帮人强出头。

抱有一颗感恩的心来来报答家人、报答社会。 综上,恳请法院、检查院、公安机关能从本人的悔过态度出发结合本案的事实综合考虑

判处本人较轻的处罚,给予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必将吸取教训全力改正自己,本本分

分做人,保证今后不在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此致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悔二〇一四年***月***日 过人:***篇二:悔过书 事情发生的经过你自己写下通过这件事,我深刻的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险性,幸好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了我的危险行

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我还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此时此刻,我只能怀着

无比悔恨的心情,只能默默地在心里为我所犯的严重错误感到后悔莫及,但深感痛心的时候

我也感到幸运,感到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人生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同时也意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虽然先前听到过醉酒驾车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从来

不知道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也不知道法律会有这么严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

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

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我知道法律的规定是正确的,这样可以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生命只有一次,我

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尊重生命。因此,无论公安机关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

何意见。现在我已经受到了很严肃的处罚,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

已经很深刻的反省了自己,希望得到从宽处理。 。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错误。通过

这次这个教训,我会好好学习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认真汲取本次追究驾车的惨痛教训。今后我会当一名义务的交通法规宣传员,将我自己的案例告诫求他驾驶员,“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我希望公众以我做反面材料,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不要有一丝侥幸心理,同

时转告更多的亲朋好友,喝酒请勿开车,不要让更多家庭因此而悲伤,让社会更加和谐。篇

三:悔过书(故意伤害)刑事悔过书2007年8月28日21时许,本人xx因收费问题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在得知对方说要打

我后,本人叫了“袁老二”等五名男子一起过来吃饭,吃饭过程中喝了点酒,“袁老二”等人

说要帮我和对方谈判,之后一起来到xxxx西区樟埔红尾头荔枝园。在我指向并告知“袁老二”

等男子,此人就是严伟聪时,“袁老二”等男子突然持刀将被害人砍伤。因发生的事情远远超

出我的主观故意范围,且又害怕被人报复遂逃离现场。而在当地所开的店辅亦不敢回去收拾

一件行李,该店内全部资产当做给被害人的赔偿。本人因对被害人深感嫌就和对自已犯下的

错误深深感到后悔,于2011年10月22日向xxx县公安局大浦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于2011

年10月24日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再次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肆万元整,而被害人亦承诺不

追究我的责任。

当我这次再从重新回来面对和解决这案件时,我感触良多,一个人一定要为他自已犯下

的错识要勇于承担责任,否则永远无法让自已的良心得到安稳。虽然我的家庭很困难,主要

收入就是依靠我进城务工所得。其上有年迈残疾的父母,下有三岁的小女儿要照顾。在这种

困难情况下,我和我的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在公检法多次取保候审期间,无

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的查处工作,在法庭

上亦认罪悔罪,我认为我的悔过表现良好,社会危害性小,而我的亲人也需要我的工作收入

扶助。

综上,恳请二审法院能从上本人的悔过态度出发结合本案的事实综合考虑改判处被告人

较轻处罚或适用缓刑。给予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必将用我的全力报答家人、报答被害

人、报答社会。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

二0一三年月日篇四:悔过书 悔过书 尊敬的领导及工友:

我叫,今年建筑公司的钢筋班组班长,今天我怀着无比内疚的心情,对我所做的事情诚

心悔过。

年月区内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木制装货箱里有一把好椅子,也不管是谁的,就叫了几个人

抬走,因为进不了屋内就放在门口,帮我抬椅子的工友拿了公司发放的工钱就回家了,到了

晚上6-7点钟,又叫了其他3个工友帮忙把椅子抬进我的房间里。 现在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的行为不仅玷污了我所在公司的形象,也使自己的

名誉扫地,还给公司的领导脸上抹黑。同时还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定,如果**报警的话,我

们就难逃法律追究,尤其是我的后果更是不堪想象,所以恳请**能高抬贵手,放我一把,放

其他工友一把。

今后我一定改正贪小便宜的心理,不拿不属于自己的一针一线,也希望其他工友能以我

为戒,杜绝这样事情的发生。悔过人:

日期:篇五:悔过书 悔过书

我叫,,,,,男,1992年生,祁县昭馀镇x村村民,今天我怀着无比愧疚和懊悔的心情,

对我所做的事情,诚心悔过。我不想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那只能让我更加惭愧。这份检讨书,表示我对这种错

误行为的深痛恶绝,我下定决心,绝对不会再犯这种错误。当初把孩子送人,是因为自己觉

得还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怕孩子跟着我受罪,我不知道我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

刑法,要受到刑事处罚。事发后,我非常的后悔,现在我深刻的体会到这不是作为人父人母

应该做的事情,虎毒尚且不食子,真的觉得自己不配作父亲,每每想起此事,我都觉得非常

愧疚,都怪自己的年少无知,希望政府、法庭能给我一个挽救的机会,感谢我的母亲为这件

事情作出的努力,是母亲的努力才让我的孩子又回到了我的身边。我自幼丧父,是母亲把我

拉扯大的,以后我一定好好工作,加倍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孝敬自己的母亲, 用

更多的关怀,来关爱自己的儿子。

篇三:行贿悔过书

尹春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

构)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犯罪事实:尹春燕在任

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

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

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一套。

新闻背景:这是尹春燕2011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

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在

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

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

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

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

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

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

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

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

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

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

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

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

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

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

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

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

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

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

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

白为官。“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

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

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

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

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

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

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

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

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

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

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

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

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

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

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

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

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

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

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

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

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

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

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

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

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

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

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我利用手里

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

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

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

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

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

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

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

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恳求组织充分

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篇二:贪官的悔过

书: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

贪官的悔过书: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2011年12月13日 09:26:47来源: 检察日报

【字号:大 中 小】【打印】退钱不情愿,想交代又不敢,江苏启东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沈和新受贿后恐慌不安——忏悔人:沈和新 原任职务: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3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沈和新有期徒刑十九年,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0万元。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07年,沈和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设立假合资企业、违规

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手段,贪污公款827.25万元;自2002年至2010年初,在土地出让、

房屋拆迁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企业负责人所送钱财共计

458.1万元。新闻背景:这是沈和新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贪欲逐渐增强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兄弟姐妹四个,我是家里老大。我15岁那年父亲生病,21岁那

年父亲病故,母亲把我们抚养长大成家。上学期间,我利用星期天和寒暑假,去砖瓦厂打工

赚钱,供弟妹上学,为母亲分担一点责任。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我走上了致富和从政的道路。1986年,我在启东市聚南乡长安村

办起了个体玩具厂。企业由小到大,1990年已成为启东市出口创汇第一大户和启东市龙头企

业。在组织的关心下,我们全家从海门市的一个偏僻农村迁到了启东市汇龙镇,不但全家人

成了城镇户口,我还成了一名公务员。 1992年,我入了党。我先后担任过启东市聚南乡党委书记、王鲍镇党委书记、启东市计

经委副主任,从2004年起任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07年7月任启东

市人大常委会督导员。回顾自己的成长道路,我深深地感到,如果没有组织的关心,就没有

我今天的发展。2002年8月,组织上派我到启东经济开发区担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到职 后,我在招商引资、培大扶强现有企业,以及抓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一

些工作,使开发区的面积从原来的3.6平方公里扩大到如今的25平方公里,引进企业200

多家,财政收入从2002年的200多万元增至2009年的5亿元。但是,我因为忙于工作而放松了学习,进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结果是手中的权力大了,贪欲心也强了,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教训,真是刻骨铭

心啊! 在三种心态的驱使下滑向犯罪深渊 分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时的心态,归纳起来有三种:一是穷怕了的心态。因为童年、少年时代家里穷,而且这种穷的滋味一直铭记在我的脑

海里,所以从小就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把钱看得很重,总觉得有钱的人是人上人,没钱的人被

人瞧不起,有钱好办事,无钱寸步难行。 二是失衡心态。我在上世纪80年代就经商办企业,起步比别人早,规模比别人大。可是

从政以后,自己手里的企业没有了,手里的钱也不如人家多了,尤其是这几年有的人通过搞

房地产赚得盆满钵满。于是,吃亏的心态、失衡的心理逐渐产生,随即萌发了“堤内损失堤

外补”的想法。

三是崇尚权力的心态。当年我在办企业的时候,经常遇到办事得要表示表示的潜规则。

印象最深的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为办理进出口经营方面的事情,我前后花了一年多时间。因

此,我产生了有权好办事,有了权力就能去做一切事的想法。 上述三种心态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交织的,有时同时存在。例如,我在启东经济开发

区工作期间,企业来投资、选地,老总来找我办事,我在运用手中权力帮他们办事的同时,

也不忘收受他们的贿赂。我想,在开发区工作,经常是一天工作10多个小时,这么辛苦,可

一年到头工资奖金加起来还不超过10万元, 不如原来办企业做一个订单。我又想,现在不搞点钱,将来女儿、儿子出国费用怎么办?

他们结婚怎么办?最起码要给儿子留一点以后的经商启动资金。现在人家主动表示心意,我

为什么不拿?

这些年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从我收受贿赂至案发前的8年多时间里,我一直生活在不平静、不安稳的日子里,晚上

睡下只要想起收了人家钱的事,心里就发愁;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想到自

己已经两次被组织谈话,心里更是发抖。 8年多来,我的内心一直充满着矛盾和纠结,把受贿的钱退还给人家,自己心里不愿意;

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自己又不敢。因此,这些年,我是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现在被查处

后,虽然也知道即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但是心情反倒轻松了一些。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现在总结起来有三点教训:第一,不要耍小聪明,心存侥

幸。为了表白自己的清正廉洁,我把逢年过节收受的一些为数不多的小额钱财上交廉政账户,

以此掩盖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抢在组织审查自己的问题之前,与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

第二,在组织查处自己的问题时,不应该避重就轻。第三,在自己的错误面前,不应该患得

患失、怕这怕那。一个人既然已经做了错事、犯了错误,就要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改正错误。

回想自己在错误面前,忧心忡忡,怕这怕那,害怕自己一旦坐了牢,辛辛苦苦从政10多年的

功劳全没了,和睦美满的家庭全完了,自己的这一辈子也就结束了,于是就有了上面所讲的

错误态度。

在办案检察官的教育帮助下,我不仅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是多么的严重,而且明白

了认罪服法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现在,我决心放下包袱,正视现 实,从沉痛的教训中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做到好好改造、好好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徐德高)篇三:最有文采双规处长悔过书悔过书 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尹春燕2011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

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 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

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

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

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

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

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

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

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

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

处长。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

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

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

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

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

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

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

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

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

以来,确实为单位做 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

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

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

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

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

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

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

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

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

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

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

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

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

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

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

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

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

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

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

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

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

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

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

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

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

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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