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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对待检举信

时间:2017-03-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之我见

="txt">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应该积极调整思路,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笔者认为,要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就必须树立“三种意识”、建立“四项机制”、培养“五种能力”。

一、树立“三种意识”,开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树立“大局”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地把信访举报工作放到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来把握。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要求上,全面把握反腐倡廉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把推动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最大需要,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树立“为民”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信访举报工作的立足点。这就要求无论是接待和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还是反馈信访信息、初核、查办案件、开展信访监督等,都要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公仆意识,做好服务,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要坚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做到多站在群众角

度看问题、想问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心尽力地解决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树立“责任”意识。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之一,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带头落实好领导包案和接待信访工作责任,主动贴近群众,直接面对举报人,倾听群众的呼声,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问题。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机制体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四项机制”,构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格局

(一)建立高效的领导工作机制。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信访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信访举报部门统一协调、其他部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阅批重要群众来信,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分片巡访,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等具体工作制度,推动信访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快速的信访反映机制。规范信访程序,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信访举报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等,引导群众依纪依法、逐级信访。要热情接待来访,做到“三心”:热心、耐心、诚心,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反映。要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托

网络构筑信访“高速路”,大力开展下访活动,积极推行网上举报,让群众难有处诉,冤有处申,愿有处偿。

(三)建立有效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要整合信访资源,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做到“四个确保”: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加强对信访件的督办,确保事事有结果;严把案件报结关,确保案件质量;严格把握信访监督范围,确保实施效果。

(四)建立保护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长期以来,匿名举报一直是群众信访的主要方式。匿名举报既不利于调查核实,又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而且可能引发越级或重复信访。对此,提倡和推行实名举报势在必行,推行实名有奖举报,则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其中重要的制度。对署实名举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以及初核、查处的结果,并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对如实举报有功的当事人,则给予一定奖励,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同时,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培养“五种能力”,树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新面貌

(一)培养掌握信访信息的能力。要强化信息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信息“晴雨表”和“预警站”的作用,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更好地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在信访信息的加工上,要秉承真实、准确“四字方针”,对收集的每一件信访信息,都要认真进行分析,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掌握信息方法,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效率

和信息质量,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在反对腐败、端正党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培养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讲究方法,讲究策略。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他监督执纪部门或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一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集体访背后的腐败问题、情节简单、亟待查明的问题,则由信访部门直接办理,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培养组织协调能力。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信访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和党政信访部门以及机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增强信访大格局的整体合力。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案和措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解决党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在处理重大复杂的信访问题上,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处理。

(四)培养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员来讲,在对问题辨明真伪和抓住主要矛盾之后,又要准确判断、随机应变,以变治变,要随机、随地、随时、随事,抓住矛盾,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早、化解了、化解好。信访工作要重心下移,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要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引导、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纪依法信访。

(五)培养应变处置能力。信访举报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有的问题是突发性的,需要我们迅速进行处理,这就不仅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精通业务知识,而且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灵活的应变能力,要发挥“三种精神”:遇到重大问题,具有敢于主动出击的精神;遇到复杂难题,具有靠前处理的精神;遇到群众利益受损失,具有动真碰硬的精神。对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

篇二:消费者申诉举报心理分析及12315应对技巧

class="txt">12315工作人员特别是受理人员,每天面对着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大量咨询、申诉和举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外窗口形象的一个展示。受理人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方法来认真回答消费者的各种问题,及时受理消费者的不同诉求,能增强消费者对12315的信任感,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本文试着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申诉举报者的心理,积极探索应对技巧,力争对12315实际工作起到一定作用。

一、 消费者为什么会申诉举报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排列分别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消费者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会产生焦虑、无助,继而会寻求帮助,向12315申诉、举报是消费者寻求帮助的一种积极的解决方案。总体说来,消费者在下列情况会申诉举报,即“三个认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认为自己不受尊重,认为商家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惩处。”三个希望”:希望生命健康安全获得保障,希望通过申诉获得部分补偿,希望找一个可供发泄的场所。可以看出,申诉举报过程体现了消费者的种种需要希望获得满足的过程,当需要无法获得满足,得到排解,有的消费者会理性处理,如改变策略、降低要求、找借口以自我安慰等;有

的消费者可能会采取一些非理性的行为,如采取威胁、敌视、漫骂等行为加以发泄。12315工作人员应充分研究消费者申诉举报心理,就能从消费者的情绪和目地等角度来受理申诉举报,发现和处理问题;同时也能调解自身情绪不受消费者影响,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

二、 消费者申诉举报中的心理分析及应对技巧

对于12315受理人员来说,受理和服务的过程其实是与消费者交流的过程,也是双方心理沟通的过程。在申诉举报过程中,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心理现象:

1、本位心理。“本位”即本来的座位,消费者的本位心理指消费者考虑处理问题只从自身的理解和利益出发,不考虑其它人的利益和整体的利益。申诉之初中消费者往往急切地向受理人员表述消费状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片面强调或者夸大自身受到的委屈,希望得到受理人员的理解和赞同。

应对:这也是受理人员应首先进入的一种心理状态,在消费者急切表述时,受理人员应耐心倾听,尝试从消费者的角度了解整个消费事件,在对话沟通地过程中进入一种理解的语境,认同消费者的观点。其次,对于消费者不合理的想法委婉提出批评。

案 例

如一位消费者来电第一句话就是:“我受到了消费欺诈,你们管不管?”消费者说这句话时,表达了一种强烈的心理,即我自身受到了欺诈,同时对工商部门是否能帮他有一定的质疑。经

过询问等知,他订购了一款伸缩楼梯,交了1500元的定金。订购以后第二天商家电话告知厂家不生产该款楼梯了,要消费者退订。他坚持认为商家故意骗他,不听商家的解释,气愤难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先认同他的情绪和感受,理解其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没有订到很失望的心情,同时也尝试改变他较为偏颇的想法。我们说:“商家不能履约,这还算不上欺诈。从商家的角度来考虑,商家肯定是希望能做成这笔生意,不会故意要骗取定金第二天再归还,对于无法履约,也确实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然,如果由于商家无法履约,你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我们也是支持的,会根据法律帮您进行调解的。”

2、尊重心理

每个人都有尊重的需要,包括自尊、自重和被别人尊重的需要,具体表现为希望获得实力、成就、独立的自己,并希望得到他人的赏识和高度评价。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希望通过消费行为获得自我尊重、知名度、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心理满足。同时,在申诉举报过程中,消费者也需要受理人员认可自身的地位、想法,获得尊重。对于一个自尊意识较强的消费者,往往能够从受理人员的表情、声调、语言中感知自己是否受到尊重。面对面的申诉举报,申诉举报人能够直接从受理人员面部表情里看到是否受到尊重;来电的申诉举报,申诉举报人往往听到冷淡、不耐烦、嘲笑、不信任等声调和语言就会觉得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没有获得应有的尊重,消费者有可能将怨气的矛头转向受理人员,用话

(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当事人如何对待检举信)语攻击受理人员。

应对:首先是称谓正式,对消费者最好用尊称,多称呼“您”;其次在沟通过程不要主动抢话,断章取义,对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在消费者表述完后你再重复消费者经历和情绪,让消费者认可你的理解;再次回答时用词严谨准确,无异意;最后是不推卸责任,主动承担。在沟通过程中,如果有消费者对你的语调提出质疑,认为没有受到尊重,及时调整语调,诚恳道歉或解释,消除误会。

案 例

近期有一位消费者在拨打12315电话后,埋怨12315线路一直繁忙,几天一直未打进来。受理人员回复人手确实紧张、接线量大,确实有时无法拨进,消费者再次宣称要向局长反映这个问题,受理人员在多次解释不通的情况,情绪也有些激动起来,语气生硬地告诉消费者,这种情况12315解决不了,他可以向直接向局长反映。消费者原来是来反映一起消费问题的,他在听到受理人员的话语后,认为工作人员不尊重他,直接向局长投诉了受理人员的服务态度问题。这是一起沟通失败的案例。从受理人员来说,消费者无法及时拨进12315热线,确实存在许多客观因素。受理人员首先应对这种情况表示歉意,并告知无法及时拨进可能存在的客观原因及无法拨进仍然有录音电话可以解决问题,12315也会听取录音并回复了解其申诉。同时要向消费者表示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12315会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向领导反映加以改进。说完这些后,如果消费者仍有埋怨,可以仔细询问

消费者申诉的具体内容,转移他的牢骚和注意方向,将重点落实到消费申诉上。

3、公平心理

公平心理,即消费者在消费纠纷发生时,会产生几类比较:⑴ 消费支出和消费所得比较;⑵ 消费纠纷的解决方法的法律比较;⑶ 同类消费纠纷处理获益的比较。在比较的过程中消费者会产生一种是否公平合理的主观评价。“对个体而言,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心理公平感的获得与个人的主观心理感受有着密切的关系,存在着很大的个体差异性。个人的价值选择不同,价值标准不同,比较的参照系不同,所获得的心理公平感就不同。”(李有发《公平心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心理基础》)

正因为公平心理是一种主观评价,对于消费者来说,公平不公平往往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比如一瓶矿泉水在超市卖1.5元,在电影院卖6元,在长隆野生动物园卖10元,在KTV卖15元。这些价格公平不公平?合理不合理?恐怕大多数消费者认为没有问题,因为人们通过分析比较认为,在市场经济下,你可以去消费、接受你认可的消费方式和价格。消费者只有在消费支出与消费所得不对等的情况下才会觉得不公平不合理。

应对:这要求受理人员对法律有充分的学习和理解,能深刻分析消费者的状况,明确其是否确实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并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处理。同时处理中可适当地表示这个问题并不是消费者单独面对的,其它的消费者也遇到过此类问题,其它消费者的

篇三:应对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方法

标工作的发展,投诉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以及投诉渠道广泛和投诉成本较低,使招投标恶意投诉事件的发生率和复杂性不断提高,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已经逐渐成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中的一大难题。因此,规范招投标投诉流程、处理恶意投诉人,探索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新机制,已经十分必要。本文将从招投标恶意投诉的特征、难点、处理和预防等四个方面来分析探讨。

招投标恶意投诉的特征

恶意投诉的特征有:一、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二、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三、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四、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五、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六、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七、直接向领导、纪委、审计、检查部门写匿名信等。

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难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了投诉处理细则规定了投诉处理流程和不予处理的若干情形,但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依然不断发生。投诉属招投标当事人揭发招投标活动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招投投标环境。恶意投诉成本较低,虽能有效的弥补招投标监管功能的缺失,但也给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造成巨大的人、物、财力损失。

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难点主要存在下几个方面:虽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管理部门递交投诉书,但许多投诉人仍然以电话、网络媒体、短信等形式向招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媒体发出质疑,给招投标投诉统一管理造成不便。许多投诉未能将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使得受理投诉部门无法受理或受理后无法答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质疑,既没署名也没留联系方法法,多采用网络等媒体发出,提供信息不完整,相关单位一般无法处理也无法反馈。投诉处理未按照投诉受理前置程序、投诉受理制度、投诉处理程序、投诉处理决定执行等四个程序操作,使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超出答复时间。投诉人超出法律规定的投诉时限、非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投诉等情形。

完善招投标投诉的处理要点

招投标投诉是招投标活动中长时间存在且无法避免的,因此,需要改进对招投标投诉及恶意投诉的管理、创新监管方法。总体思路应该是:快速处理,增加恶意投诉的投诉成本,做好招投标投诉方法的宣传工作,细化投诉处理流程。

一是完善法规,使招投标投诉处理规范化。在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快地方性规章建设,制定相应的投诉处理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政策,通过明确招投标投诉的有关制度和程序来规范投诉人的行为,进一步细化投诉处理程序,将投诉受理前置程序、投诉受理制度、投诉处理程序、投诉处理决定执行等四个步骤进一步细致规范。

二是广泛宣传,加大投诉方式方法宣传工作。招投标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使投诉人能够掌握投诉的正确方法。

三是严肃处理,增加恶意投诉“成本”。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及恶意缠诉等

恶意投诉,投诉处理部门应当驳回,并予公示。属于投标人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情节严重的,限制进入本地区招标投标市场3个月至12个月,并依法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影响招标投标进程给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长期不得在本地区范围内投标或参加其他形式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追究投诉人相关民事责任。

四是快速处理,积极消除匿名投诉不良影响。要合情处理匿名投诉。匿名投诉是指信访者不具名、不具真实姓名的来信或通过其他渠道转来的投诉信。匿名投诉与诬告信不同,在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给予匿名投诉足够的重视。匿名投诉大多是揭发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又担心实名投诉影响今后招投标从业情况,从过去匿名投诉的查证结果和有关部门查实处理的招投标案件情况看,有许多是匿名投诉提供的线索。这说明匿名投诉也招投标违法行为反映情况的一种方式。尽管在匿名投诉中,确实有一定数量反映问题不实,也确有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匿名投诉的手段,捏造事实,进行诬陷的情况。但对匿名投诉不能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如果不加区别地对匿名反映的问题一律不理不查,这既不符合实际,也会堵塞反映问题的言路。

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来信内容区别对待。对某一方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的,要做好调查研究或及时采纳有益的内容;对有重要线索或重要内容的揭发检举信件,先要初步核实情况,认为需要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对揭发检举有具体根据、事实清楚的,要及时查处;对反映一般问题,情节轻微的,可通过座谈会等方式,请被反映人说明情况。对利用来信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应视情节轻重,按恶意投诉的情形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要快速反应,慎重处置重大事件的匿名投诉。对重点工程围标、串标等恶意行为应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妥善处置;

最后要做好匿名投诉保密工作。处理投诉时工作人员严禁对未查明情况的匿名投诉在对外刊物上登载,也不得随意传播。

五是内部循环处理,提高接诉人员专业素质

处理质疑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如何合理、合法的处理好质疑,真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程序,需要接诉人员具有很高的政策水平、法律和业务知识及工作技巧。投诉质疑处理不当极易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可由派驻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同志组成接诉小组(也可成立法规科,负责接诉和法律解释工作),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招投标投诉作出处理。在受理质疑的过程中接诉人员应当回避的应当回避,接诉人员应初步判断投诉人投诉内容是对招标程序产生投诉还是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招标程序投诉的应对投诉人耐心解释招标评标程序。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要求投诉人做好举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查认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对符合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也应该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整个环节应当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内部闭环处理,并在收到投诉书五日内对投诉人作出书面答复。

接诉人应认真听取投诉人的意见要心平气和、有针对性地进行解释和说服,不当之处要正确面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正。接诉人员应当避免发表倾向性意见或充当安慰、调解员,并如实做好书面接诉记录。

六是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能力

切实做好招投标信访管理工作,提高网络涉标信访化解能力与效率,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舆情监测的及时性。安排专人监测主流网站招投标相关舆论动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快速处置,及时将涉标舆情内容交办到相关责任部门处理,以便及时作出跟帖回复,对不能及时答复的要及时主动接触,积极做好招投标规章制度解释工作,并承诺答复时间。

二是强化应对措施落实。舆情发生后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调查、依法处置,第一时间发布事件调查结果,并留下回复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确保信息真实全面。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接诉工作人员对网络舆情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责任感,提高在网络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是强化预防疏导机制。畅通投诉热线、驻场纪检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信访量较大、群众反映问题较激烈信访案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招投标信息全部网上发布制度,并积极在主流媒体、报刊做好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宣传工作,通过不断提高网络舆论宣传,提升招投标管理部门公信力。

如何有效避免投诉发生

各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应通过对的发生的投诉进行梳理,找出招投标环节极易发生投诉的关节点,认真梳理,查清是制度本身缺失还是招投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不足,投标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招在招投标监管中的优势,特别是约束招标人在自由选择招标代理公司的权力,削弱或减少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 首先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明白、严谨、细致。招标文件在确定需求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需求标准要尽量规范、实用,避免过于苛刻。

其次对重大、特殊、热点、重点招标项目采取发布公告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或标前答疑会。即在招标文件发售前,将招标文件意见征求稿发布上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潜在投标人及相关专家意见,并将收到的反馈意见组织专家研讨,最终确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将可能出现问题的潜在环节请大家提出意见,可以在开标前解决相关热点问题,从而减少投诉的发生。

第三,在招标文件编写、开标、评标、废标通知书发放等重要环节做好签字确认工作,各环节只有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通过进一步责权划分,使投诉受理后更准确与相关当事人了解处理。在评标环节,招投标监督工作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宣读评标程序和评标纪律,以增加评标专家责任感,招投标监督人员在开评标过程做好会议记录。

最后加强硬件建设,推广网上招投标、远程评标,全面升级远程评标软硬件配套设施。合理设立评标区域划分,安装了门禁系统,开标评标区均对角安装摄像头,录音设备,实现开评标监管无死角,为接诉调查时留下现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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