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党员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工作目标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做好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党对学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支部班子是校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方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部其他成员依照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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