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畅【欢畅的生活之河】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粥      中午点餐的时候,一个念头闪过,我忽然不想如以往一样点饭菜了,于是便趴在餐桌上,把菜单翻来覆去细细地看了几遍。包子,煎饺,豆花,虽然对正餐的审美疲劳情绪满溢,但我还不想让这些小吃来午餐桌上搭台唱戏,久久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角落里的“黑米粥”三字抓住了我的眼球,竟让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一下口水。
  记得市面上曾有卖罐装黑米粥的,不过那是在很久以前,久到当时我流口水的本事还要远胜于咽口水。我隐约记得当时我捧着与我的脸尺寸相当的罐口,尽情地吞咽,边上母亲不间断地抓起手帕,替我擦去沾到脸上的粥渍。那种畅快的进食,可能是幼儿时期所独有的愉快经历,所以时隔这么多年,即使我连黑米粥的味道都已经忘却,一看到这三个字,所有的味觉细胞仍然又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但这种感受一直以来只能是遥远记忆的一块残片,因为在我长到能记住足够多事情的年龄之前,这种罐装的黑米粥就再也见不到了,以至我在小学的时候曾被一个经典广告误导,以为那让我魂牵梦萦的是黑芝麻糊。当然,在后来尝过黑芝麻糊以后便知道了两者的不同,我便始终没能够再尝过我一直想念的黑米粥。
  因此,黑米粥终于只能是停留在文字上的一个概念,对于我而言,留有味觉体验的主要还是皮蛋瘦肉粥之类。这类粥家里做的多些,品质也有保证。一般的小餐馆里也有供应,依据价钱和店主的良心来推导,大致分为皮蛋瘦肉的,光有皮蛋的和啥都没有的。因为我不喜欢吃皮蛋,所以我大多付的都是瘦肉粥的价,而店主也确实从不往碗里添皮蛋,只是他好像经常连瘦肉也一起省了。所幸即便是白花花的米粥,也能像白花花的银子一样让人得到莫大的满足。尤其是当米粥在嘴皮边发出愉悦的呼呼声,欢快地掠过舌尖和牙床的时候,它既不像咀嚼米饭时那样,让舌头如织工般左右开弓,也不像面对馒头时那样,让牙齿如矿工般上下凿锤。它像提供了泡温泉的员工福利,让每个细胞都酥软起来。也许正是米粥这种温情脉脉的特质,才得以成为病榻上的主粮和断奶后的初宴。不过随着我的咀嚼器官羽翼丰满,又少与病魔有约,喝粥的机会日益减少了。直到有小孩冠我以“大哥哥”的称呼后,虽然对米粥心怀想念,但除非心血来潮,我很少再在正餐上花瘦肉粥的钱买米粥喝了。
  大概只有八宝粥是可以当作副食能被我长久地享受吧。估计在黑米粥消失以后,我一定是像所有的小孩子一样,扯着胸前的手帕连眼泪带鼻涕地跟父母示威了许久。最终起安抚作用的不是时间,却应该是八宝粥。同样是罐装,口味上相去不多,但在色泽上却对小孩子很有吸引力,无怪乎八宝粥是所有粥里我消耗最多的。小时候吃,长大了还吃;饿了可以当饭吃,闲了也可以解闷吃;冬天里暖身可以热一下吃,夏天里图凉快可以从冰箱里拿出来吃……吃着吃着,它那粥的概念变得模糊,变得如同快餐食品一样,丢掉了那份韵味。结果八宝粥也没能满足我心理上那种莫名的对粥的向往――那一碗叫人陶醉的温柔,总似若有若无的梦幻,更像是最淳朴绝妙的佳肴。
  稀饭也许可以作为替代。父母比较喜欢吃稀饭,有时候饭煮得硬了,还要兑点水来吃。可在我看来这很莫名其妙,既没有留住饭粒的韧性,也没得到粥的顺滑。可能是由于年纪大了牙口不好的问题吧,我的老外婆每每都不自觉地煮出汪洋泽国般的稀饭,比我父母更甚。不过又有没有可能是人一老,便又开始默默怀念起儿童时的快乐,慢慢开始又透露出对粥食的向往呢?不得而知了,倒是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常常要大口大口地咬动米饭,甚至连撕带扒地啃咬排骨,以迎合饭桌上长辈们关注和欣慰的目光。于是乎,再看到黑米粥时,不免垂涎三尺,激动不已。
  工整地将“黑米粥”三字写下后,我把大家点好的菜目一并递到前台。老板娘迅速地扫了一眼,堆笑着抬头向我致歉:“黑米粥已经没有了,不好意思。”看到我一时愣愣地不知作何反应,她赶紧搓着手推荐:“排骨烩饭不错,尝尝这个吧。”我只好默默地点头。原来,现在便是出了排骨的价,也再也吃不到黑米粥了啊。
  
  干干净净
  
  我记得小学语文课本里“干干净净”和“整整齐齐”是在同一课里出现的。那个单元似乎是叠词的训练,从“高高兴兴”到“平平安安”,无所不包。当时,四个字的叠词对于我,就像现在的英语专有名词一样难记,虽然课文编写的目的是让我们多多打扫,养成勤劳的好习惯,我却偷懒地想,要是只取“干干”和“齐齐”,把这个词拼成“干干齐齐”,那默写的时候该有多省力啊。
  这种“省力”的想法陪伴了我许多年。比如小学的时候,每当打扫教室,我就会想,要是人人都自觉地不把地弄脏,那不就不用打扫了?可后来我发现不弄脏是不可能的,便又生出另一个念头:反正都脏了,在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内不打扫又如何呢?于是,在学校里我还是好好劳动,但在自己的房间里却是另一幅景象。因为几乎不整理,所以它总是保持在一个凌乱的状态,但又不至于向更坏的所谓“脏乱差”发展,就像在某一点上我和房间达成了一致,它既不至于招我嫌恶,也不会被我糟蹋。甚至有时候房间突然被母亲整理过了,我反而会感到非常的局促和不舒服,并竭力在最短时间内把它重新恢复到粗糙的状态。之所以如此,也许是心理上总觉得太过干净的东西是不好接近和不亲切的,无法与实际的生活联系在一起。于是拜访朋友家的时候总期望看到一尘不染且对之大为赞叹,而回到家反而怕四壁锃亮泛光,刺眼而又叫人眩晕。
  推而广之,很多行为都是如此。古时候的叶公看龙图,赏龙雕,见了真龙却夺路而逃;贴海报的时候人人都把奥黛丽?赫本惊为天人,真论及婚嫁,对于这样的如花女子又都是大摇其头;环保人士终日抗议工业文明,呼唤自然回归,却也免不了给纠缠不休的儿子买个变形金刚。归结起来,凡做人处事,总要保留在一种若有似无的境界,留些空间,否则就会像给人扒了似的不自在与不情愿。于是我从小被教育得“干干净净”却不知不觉变成了“马马虎虎”,或者说是“轻轻松松”。
  大约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所以自小到大读书的教室里都不曾见特别干净过。虽说我的同学们向来做值日都不惜力气,但记忆中少有见到课本上描述过的那种明亮整洁的教室。尤记得小学课本上虽只有“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八个字和一幅简陋的插图,却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一如圣域般的洁净,仿佛旁人走进去对其都是一种亵渎。惟一在现实中让我萌生过这种感觉的实景,是郊外一所学校刚竣工的校舍,可是几个月以后再去造访时,不知道是教室里已坐了人还是别的什么缘故,那种“干干净净”的感觉没有了,变得和我见过的无数教室一样粗糙,或者说是染上了人气。
  至于卫生评比却又完全是另一回事。历来大大小小的卫生评比总是不分四季地前仆后继,尤其是全国性的评比拉开帷幕的时候,学校便免不了动员大家大扫除。虽然从小就习惯了热火朝天地和大伙一起做卫生,但每每动手,还是觉得心里怪怪的,抹布抹到墙上,似乎一不小心就会把好不容易结好伤口上的疤又挖开似的,痛倒不见得,却露出那块惨白的叫人不忍观看的皮肤。于是大家经常一边卖力地干,一边嘀咕,言语间多是不舍得和不情愿。也许是人们骨子里就惧怕那剥除一切后的荒凉。
  有时候学校还会雇专业的清洁人员来,偶尔周末去学校,便能看到他们刚收工时的景象。玻璃通体透明,地面泛着青光,不知道是不是周末无人的缘故,我竟发觉自己的教室也开始透露出些许“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味道。
  只是说不清,这究竟算是返回砖瓦的自然本色,还是专业人士的巧夺天工。
  
  亲爱的头发
  
  称呼头发为“亲爱的”不为过,因为它是很重要的东西,所谓“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就是明证。至于为什么如此重要,最原始的解释是用来防卫。不过我想,要是拿块砖头在我和泰森的脑袋上都来上一下,先躺下的一定不是那位光头的大叔。所以,所谓防卫的作用实在不敢恭维。其实头发的主要作用估计还是供人看。
  供人看和供人欣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后者是为了满足审美情趣,前者只是为了避免恐慌。有幸去大街上闲坐,观看汹涌的人流,想像一下若是少了那一抹浓黑,几千颗明晃晃的头颅在视野里招摇,便不得不承认头发无论对于视觉还是心理都是必不可少的。
  这一点我在小时候是没有概念的。翻开相册,婴儿时的相片为先,里面的人物让我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那是自己:光个脑袋,还咧个大嘴。娘说,这是我这辈子里长相最中她意的一段时光,我也不得不同意。毕竟没有头发还能表现得那么上镜,相当有难度。后面的照片里头发倒是长出来了,脸却不甚中看。小学时段的头发属于白宫草坪式的,就是说随着地形依势剃成齐齐整整的薄薄一层,修饰一下轮廓线而已。那时候我对剃头师傅和肉摊里挥刀的汉子一视同仁,因为他们的手法都只限于切片刨层,也无怪乎以前理发店里的学徒都是从刨冬瓜开始学起。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若是个女孩子,他很可能会像传闻里说的,往我头上扣一个碗,然后沿着碗边走一遍刀锋就算完工了。不过这种想法尚不至于使我恐慌,因为那时候头发毕竟还只是对脑袋的修饰,哪怕给糟蹋了,也不大伤感情。
  等我开始紧张头发了,便不再找剃头师傅,而是改奔所谓“发型师”那里,虽然我一眼就认出他就是以前师傅手下那个刨冬瓜的学徒,不过看在他换了个更有艺术气息的头衔,我便释然了。有段日子,我的头发长势特别喜人,一派生机勃勃,彻底使我告别了草坪岁月。美中不足是,头发只顾长长。却没有层次没有线条:如果原来的样式可以称为杨梅,现在则无异于变成了海胆,极为影响审美。后几经修裁,外观上的改进不明显,给年轻的发型师提供机会锻炼了手艺倒是真的。但无论如何,头发已经不再单单是脑袋上一层可有可无的修饰,而荣升为独立的部门。之前我只有在头上砸起包的时候才会去拨弄头发探看,此时却不得不常常举目关注;之前我从无洗头的概念,此时却要好好研究研究洗“大宗物件”的技能了――洗发水的选用,洗头的频率、手法,诸如此类。
  等我完全被打理头发这门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学问吸纳时,已能对洗发水的分门别类了然于胸,能在动刀前与操刀的师傅探讨半天,能果断地用最短时间把每天早上如革命旗帜般高竖起来的乱发在镜子前驯服。渐渐地,尽管我在打理头发上并没有什么多于别人的研究或者经验,但若将之一一记录下来,竟发现也不是三五页的篇幅所能道尽。于是惊奇异常,没想到所掌握的关于头发的各路法术竟远远多于日日苦读记诵的政治和经济学,不免感慨万千:真是生活出真知,劳动出智慧啊。
  娘说我越长越不合她意,头发怎么收拾也体现不出多少美学价值。不过她说这话的时候,一边正陷在皮椅里任人对她略有白发的头发施以更为复杂的工艺,不仅要创造出美,还要挽留住青春。扭头往边上看,竟是一个半大的小鬼,正把后脑那一撮挑染了的小辫叼在嘴里,神气地在镜子前摆造型,毫不掩饰对发型师手艺的满意。一老一少相映成趣,一时间反让我有种自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感觉,惶恐起来。搔搔自己的头皮,凌乱的头发确实相形见绌了。
  有时候疑惑,文明何以如此伟大,把料理头发的功夫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叫人不得不和着它的拍子走,以至于连我这样没什么美学潜力的头发也得要苦心经营。偶尔师傅有神来之笔能剪出个不错的发式,又难于维持。大概是此间的学问真的太多,想着想着我不禁头皮发麻,还是先去洗个头吧,可不要苦了我亲爱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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