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南京大学法学院2015年下半年社会自学考试论文答辩通知
2015年下半年社会自学考试论文答辩通知
2015年10月30日
各位同学:你们好!请仔细阅读此通知
本次论文答辩时间定于2015年11月14一15日;地点:南大法学院(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又名文科二楼)8-12楼内)。
各位同学请根据自己指导老师安排答辩的时间到南大法学院参加答辩,其余时间不需要前来。前来答辩时携带两份正式论文(定稿论文)交答辩老师即可,不用提前邮寄。
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由蔡琳、杨阳、吕炳斌、李斌、孙雯、张燕玲、李华、单锋、邹立君、秦宗文等老师指导的同学, 11月14日(星期六)下午1:00-4:00由张婉苏老师指导的同学,请到南大法学院进行答辩。
11月15日(星期天)上午8:30-11:30由熊静波、岳卫、张淼、张春海、张理、黄秀梅、焦燕、张复友、张慰、何鹰、等老师指导的同学,请到南大法学院进行论文答辩;
所有考生请尽量提前5分钟到达,在自己的考场外等候。
论文成绩将于12月1日发布在网上,各位考生可于12月1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https://www.jseea.cn/)查询,查询方法见文后所附:《论文成绩查询方法》。下半年毕业登记时间为12月1-7日,所有成绩已合格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在此期间到各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登记,具体事宜询问当地自考办,毕业证的领取时间也请向当地自考办查询。
如想申请学士学位而本身条件又未达到的同学可暂不办理毕业登记,在达到条件后再去办理毕业登记(一年内)。学士学位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10月,地点: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2楼自考办公室);具体情况请登录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网站查询,网址:https://ces.nju.edu.cn/。
南京大学法学院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论文成绩的查询方法
论文成绩查询方法
各位同学:
论文成绩将于12月1日放至网上,网址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jseea.cn),之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识别码,再等十秒钟选择“我同意”,就进入考生个人信息窗口,选择“信息查询”——“论文成绩”,即可查询到自己的论文成绩。
有同学反映进入“论文成绩”后没有显示成绩,请想想自己是不是有多个准考证,以另外的准考证号重新输入后再次查询,应该就能查到了。
祝各位考生顺利!
南京大学法学院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篇二:2015年下半年南京大学答辩报考须知
2015年(下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要求考生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文凭、且考生该专业
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经全部及格,符合上述条件者才可以报考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考生早日完成学业的愿望都很迫切,考虑到从报考论文到进行答辩中间仍有
半年时间,我校特做如下两点说明:
说明①:如果考生是在校学生,其所在高校的教务处能够出具有红章的证明,
证明其在半年之内可以拿到毕业证书,可以照顾此类考生提前报考论文。
说明②:对于缺少1-2门课程成绩的考生,将酌情照顾其提前报考论文。请
考生在省考试院网站报考论文时将本人考试成绩情况详细说明在备注栏目里。
我校工作人员精力有限,不再接待考生对于上述两个说明的协商电话。对于一定要来协
商的考生,一律按照本报考条件第一段(下划线字体部分)的要求严格执行。
二、报考办法及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次为2015年5月25日-31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论文答辩网上报名;
2、我校将于2015年6月4日之前在网上给出初审结果,没有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勿继续寄送相关材料及答辩费用;
3、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6月10日之前将论文指导答辩
费200元(理工类220元)通过邮局汇款,寄送至我校相关院系①。我校当前自考专业中,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20元,其余专业均为200元。考生汇款时请注意不要弄错金额。
4、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6月10日之前将论文题目)、考生回执(见附表二)、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专科学校教务处红章证明)通过邮政信件,寄送至我校相关院系②。 ① 具体邮寄地址详见附表一,请仔细浏览各相关院系网站通知。如果将费用或材料寄错了地址,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寄送材料并汇款的考生,其网上报名视为无效。
② 来往信件内容,除了需要亲笔签名的地方以外,其余文字必须用电脑打印。
5、我校相关院系将根据书面材料进一步审核考生论文答辩的报考资格,届
时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相关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一。
6、考生与院系间的来往信件及汇款等须按规定时间寄出(以邮戳为准),逾
期者一律不予补办。所有信件与论文提纲首页,务必注明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
通讯地址、邮编与email,并按院系指定的地址邮寄。
7、院系收到论文提纲后,将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编排论文编号,
随后采用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
具体采用哪一种告知方式由院系自行决定。指导教师确定后,论文稿请直接寄送
导师,并注明学校编排的号码(所有信件请自留底稿)。论文撰写与指导等事宜请务必按照院系的要求进行。
8、本须知第五大条预定了指导教师回复考生论文修改意见的日期,如果届
时因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考生未能联系上导师,请考生务必在此日期之后的一周
时间内与相关院系联系人进行沟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9、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
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考生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
不得参加答辩。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留言栏内注明专业、姓名、准考证号以及联系方式(必
须填写清晰),以免延误论文指导。
2、不按时寄交有关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后果
自负,论文指导费概不退还。
3、每年的5月25日至31日、12月1日至7日都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
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各项事宜。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抓住机会尽早办理,以免耽误自己的事情。
4、考生向主考学校寄送有关材料时,要注意时间期限,如时间较宽松,可
用邮政的挂号信寄送(不得用平信,否则遗失后果自负);如时间较紧,请使用
中国邮政EMS寄送。
四、论文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
篇幅在5000到7000字之间。
2、论文提纲、论文初稿、论文完成稿可用300字方格稿纸书写,也可用A4
纸打印,字体为4号字。
五、毕业论文由报名至答辩过程中的时间安排
请考生关注相关院系网站的通知与说明,具体流程请以各院系的安排为准。
以下流程仅供参考:
1、2015年6月10日前,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字)
通过邮政与其它材料一起寄给我校相关院系,论文提纲包括论文纲目、基本
论点、主要论据以及如何进行论证等具体内容。
请等待院系通知,院系会要求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电子稿发送到指导教师的电子
邮箱。每次给指导教师发邮件时请务必注明考生本人的姓名、专业、准考证号等信息。
2、2015年7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通过
Email发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并根
据修改稿着手撰写论文初稿。
3、2015年8月25日前,考生将论文初稿通过Email发给指导教师。
4、2015年9月15日前,指导教师将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反馈给考生。考生要
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初稿。
5、2015年10月1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通过email发给指导教师。
6、2015年10月20日前,考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反复修改直至审核通过。再
将审核定稿后的论文打印一式三份,一份考生自留,另两份务必在11月份来
我校答辩时交给答辩教师。在完成撰写论文的同时,还要准备好供论文答辩
时使用的论文内容简介(以4-6分钟的讲解时间为限)。
7、各专业论文报名地址与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考生答辩时必须携带身份
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予答辩。
8、涉及汇款请通过邮局办理,不得将现金放在信件中寄送;涉及信件请用邮政
挂号信或邮政EMS,一律不得使用社会上的快递公司;所有信件请自留底稿;
信件与汇款均寄给南京大学相关院系的联系人收(详见附表一)。
六、论文答辩成绩的查询
每年5月25日开始可以查询5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每年12月1
日开始可以查询11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查询方法如下:
①打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网页;
网址为/retype/zoom/2f43c35a7f1922791688e8d9?pn=5&x=0&y=0&raww=799&rawh=981&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589.3366708385482(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 网:辽宁沈阳农业大学自考每年下半年论文答辩时间)&md5sum=a5df1151f70528c132c5e75ad4ebdbee&sign=7322b2b17b&zoom=&png=529-1114&jpg=361-192022"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注意:考生请务必经常浏览上表中相关院系的网站,论文答辩相关事宜以院系通知为准。
篇三:2015年下半年复旦大学自学考试考后信息
2015年下半年复旦大学自学考试考后信息
(请将此考后信息认真阅知并妥善保存)
一、关于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查询时间:12月1日
2.成绩复核申请时间:12月3日下午14:00—16:00
成绩复核必须本人亲自前来申请并带好准考证和考试座位号,不得代为申请 。 3.从2012年起学校不再发放、补发课程合格证明。办理毕业、办理实习和申请毕业论文时也不再要求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考生可以在博益网(网址:www.boee.cn)查询本人2002年(含)后的所有成绩。
二、关于《护理学》(专)毕业实习:
登记时间:12月7日。交实习与免实习申请表时间:12月14日
办理登记要求同第三条。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0年可申请免实习,但必须交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
三、关于办理毕业
考生必须亲自前来办理毕业手续并当场校对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等有关信息,签名确认并缴纳毕业生审定费50元,如有差错当场修改,办理好毕业证书后不能修改,责任自负。毕业证书约在2016年2月下旬以后领取。
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免考转考证明及免转考课程合格证书原件。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免考转考证明、免转考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论文成绩单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学历认证并下载打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安排如下:
1.《行政管理》(专、本):登记时间:12月8日。交回毕业生登记表时间12月15日。
2.《新闻学》(专、本)、《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科)、 《计算机网络》(本科)和《计算机软件》(本科)专业:
登记时间:12月9日。交回毕业生登记表时间:12月16日。
四、学士学位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同时申请学士学位。
五、关于申请本科毕业论文:
1、申办时间:12月10日《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护理学》和《计算机软件》 12月11日《行政管理》和《新闻学》
2、申办要求: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考课程)通过的考生,携带免考转考证明、准
考证、专科毕业证书和专科成绩单。
3、论文指导收费标准:600元左右。
4、2016年1月1日复旦大学校园网将公布论文指导培训会议通知。
5、在申请毕业之前完成专科毕业文凭的认证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学历认证并下载打印。
六、办理免考、市内转考手续时间:11月12日-13日 由本人亲自前来办理,不得代办。
七、办理外省市转出转考手续登记时间:12月25日
八、办理外省市转入确认手续时间:11月16日
按上海市规定,考生必须先上考试院网www.shmeea.com.cn查询,确认转入上海方可到复旦自考办办理转入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手续时请携带复旦大学自学考试准考证、转考介绍信和转考课程证明。
九、其它事项
1、2016年上半年我校主考专业新生报名安排(以市自考办公布为准) 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月2日~3月6日。
网址:www.boee.cn
新生拍照办证时间:3月4日—3月6日(上午8:30—下午4:30)
地点:四平路1931号。
2、2016年上半年社会个别考生网上报考(含实践性环节考核) (以市自考办公布
为准)
时间:2月2日~3月6日。 网址:www.boee.cn
3、护理学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时验证)
专科:中等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在岗护理人员。
本科: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在岗临床护理人员,护理学校专业教师或护理管理干部。
*报名者应出示身份证、毕业证书、单位介绍信。
十、复旦大学自考办日常办公地址:四平路1931号(国权路口)
交通:地铁10号线、55、61、817、937、118等。电话: 65643410
日常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双休日、周二下午不对外办公)
十一、教材供应:博益网站:www.boee.cn 电话:62071110
十二、有关我校自考全部信息(含本次考场地址交通)可登陆复旦大学校园网
www.cce.fudan.edu.cn和博益网站:www.boee.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