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油制管道气生产经营 成本调查报告 根据广州市煤气公司的申请,受广州市物价局的委托,我队于2004年4月下旬至6月初对广州市煤气公司 2001~2003三个会计年度的油制管道气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市煤气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1983 年 11 月成立。市政府 1988 年第 16 次常务会议决定:当年 12 月起,投资建设油制气工程。该工程于1991年9月试产,1995 年7月验收投产,竣工决算为11.3亿元,负债 6.9 亿元,1994 年债权债务一并转入广州市煤气公司。
公司现拥有固定资产 18.83 亿元,员工 2570 人,下设1个制气厂、4个销售分公司、1个管线分公司和1个液化石油气分公司,共计7个二级并账核算单位,另有11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和联营公司。
制气厂生产油制管道气,通过管道输送、销售。初期设计产能为28万m3/日,经1996和2001年两次技术改造,CCR工程投产后,产能现已达到103万m3/日。
销售分公司负责油制管道气销售和调压箱以后的户内管、煤气表的维护、抢险及安全检查。广州地区油制管道气产、销由广州市煤气公司独家经营。目前拥有燃气用户90万,其中油制管道气用户59万,液化石油气用户31万。
油制管道气用户分:居民用户、非商业用户、商业用户。近年来以每年约5~10万户的速度增长,预计2005年可达到70多万户。2003年平均日供油制管道气52.9万m3,峰值现已达82.4万m3。供气范围覆盖广州市(除芳村外)原七区。现行售价(含税价)1995年7月经市物价局批准执行:居民用气2.20元/m3,非商业用气2.60元/m3,商业用气3.20元/m3。
管线分公司负责制气厂外供气表以后至用户调压箱以前的管线巡检、维护及燃气抢险工作。管线长度2003年已达到1700公里。
广州市煤气公司主营油制管道气(亦称管道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兼营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改管业务。公司业务按销售收入分,油制管道气占60.5%,液化石油气占31.7%,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气管改装占7.8%。经营油制管道气和液化石油气的7个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总公司一级核算,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的经营独立核算,独自呈报财务报表、申报纳税。
(二)公司经营绩效情况 广州市煤气公司1994年接收油制气工程后,油制管道气业务每年因工程债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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