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运行交接班过程正确、有效衔接,规范交接班程序,保障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运行交接班管理。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国家能源局2011年8月
《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2015年1月
《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07年7月
交接班:是指实行轮班制的生产单位在上、下班之间进行过程交接明确双方职责(设备运行和系统方式情况等),是保证安全生产正常生产秩序的一项管理标准。
5职责
5.1标准负责人
运行部主任、总值长负责本标准的修订、变更、补充完善工作,并保证标准的有效性。
5.2标准执行人
运行部所有岗位运行人员应遵照本标准执行交接班管理规定,有合理化建议时应及时反馈至部门,由部门负责本标准的修订。
5.3标准的检查、考核
运行部主任、值长、班长负责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及考核。
6.管理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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