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在'十一五“期间农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我市建设'五新一好“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农民自主投入,在于是否能够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要加快农村发展就必须建立一种全新的农业生产发展模式。笔者认为,在农村建立经济联合会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模式的提出
当前的农村发展组织模式已经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求。要启动新一轮的新农村建设,就必须在发展的组织模式上寻求突破。即以经济联合会成为上联政府、下贴农户、前接市场、后承基地的市场经济新体,逐步把分散的农户有序地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调节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分配关系,实现产销结合,形成'公司加专业合作组织加农户“或'专业合作组织加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
其组织形式为,在县级成立联合总会,总会下设三个分会(农村合作经济联合分会、企业联合分会、第三产业合作经济联合分会)、五个专业合作社(笋竹业专业合作社、脐橙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花卉专业合作社、油茶专业合作社)和10个协会或商会:矿业商会、水电商会、食品业商会、建筑业协会、运输协会、美容美发商会、编织协会、汽修协会、缝纫商会、烹饪协会。
依法规范原则。对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以供销社为主体,把产业组建成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章程制定、股金认购、组织结构、民主管理、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均须依法规范。
有序引导原则。规范化建设要充分尊重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社员的意愿,条件不具备的暂可不纳入规范对象,但要引导其提高水平;
有一定条件的要促其完善,促其规范。
分类推进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的组成主体,产业特征或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点面结合,重点推进。
政府职能作用表现在:
1、财政扶持。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联合会试点、示范工作。各级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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