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法务专员 岗位名称:
法务专员 直接上级:
办公室主任 本职工作:
公司清欠及证照办理工作。
工作责任:
(1)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上级指挥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 办理公司的清欠工作,书写相关报告,并上报办公室主任,须以法律手段解决时,负责相关资料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到准确真实。
(3) 对清欠工作中暴露出的公司经营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写出报告并上报办公室主任。
(4) 正确依据证照申办有关法规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文件精神,办理证照申办和年检,使企业合法经营的手续齐全,做到及时、准确。
(5) 拟订、组织、呈报证照申办或年检的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内言准确、呈报及时。
(6) 对申办的证照的合法性负责。
(7) 对企业证照年检的真实性负责。
(8)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业务水平。
(9) 定期向法务部主管述职。
(10) 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钻研本职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11) 完成法务部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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