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银行案件防控、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银行案件防控、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根据包新农金发今年30 号《包商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总部文件》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行案件防控风险排查工作,提高全行员工案件防范意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查找风险点,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案件,消除案件隐患,确保案件防控风险点排查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案件防控风险点排查活动实施'一把手“工程。行长为案件防控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的排查工作,充分认识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案件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落实到位。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排查。
一、业务操作流程排查。
(一)存款方面:
(1) 单位结算账户的自查处理。今年 11 月 21 日至 25 日,我 1、账户管理:们按照人民银行《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开业至
今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进行了详细的自查。共清查账户 55 户含我行在同业(荆门人行 1 户、汉口银行 1户、掇刀中行 1 户、掇刀农行 1 户、向阳农行 1 户)开立账户 5 户,其中:基本账户 3 户、专用账户 1 户、一般账户 50 户、注册验资户 1 户;
经清查,发现问题若干:
一是待核准类基本账户在他行未销户,在我行又开立基本账户,致使在我行开立的账户长期处于'黑户“状态。该账户属于我行自身账户,最初注册验资时是在掇刀中行办理,验资成功转为基本账户。我公司正式营业后,欲将基本账户变更到我行营业部办理,因中行变更手续繁杂一直久拖不决。后续在请示行领导后,我们将根据指示进行处理。
二是报备类一般账户在他行有久悬户和基本账户变更,致使在我行开立的账户不能报备。经与开户单位主管人员联系,目前,变更账户的 2 家单位已将最新的单位开户许可证送交我行,我行也已在人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在他行有久悬账户的单位 2 家,1 家已经做销户处理,还有 1 家正在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行做久悬账户转为正常账户处理,后续将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要求柜员保证开户单位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的同时,还要求柜员,单位结算账户在没有通过人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核准、报备绝对不允许使用,如 10 日内还不能处理好的一
(2)个人账户的自查情况:根据管理行和本行的《个人结算账律进行销户处理。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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