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深化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兴委办发〔20**〕100号)和市纪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 细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兴纪发〔20**〕146号),做深做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效查处扶贫领域贪腐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落实扶贫领域'两个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主要任务 1.掌握现状,数据研判。由镇经管站、民政办牵头对全镇低收入人口的分布状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目标等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摸底,建立扶贫工作基本数据和台账。对建档立卡户逐一入户检查,摸清实情、弄清底数,确保情况明、数字准。加强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全镇农民收入、低收入农户收入与GDP增长的关系,为精准扶贫提供决策依据。
牵头单位:经管站、民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 2.信息对比,动态调整。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机制,对现有的建档立卡户定期比对车辆、农机、社保、公积金缴存、住房、纳税等信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比对存疑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核销不符合标准的农户。每年底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开展比对核查。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民政办、交警中队、财政所、村建站;
责任单位:各村(居) 3.系统监管,阳光扶贫。与上级部门衔接,按时引进并运行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实名制为基础,以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路径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现资金精准使用、对象精准识别、责任精准落实、过程精准监管、绩效精准评估的目标。
牵头单位:经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居) 4.评估对照,积极整改。对全镇现有的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种类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库。配合上级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反馈情况,查找我镇当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照评估系统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统计站、经管站、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 5.统筹管理,配合检查。财政所、经管站对我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体及个人帮扶资金负责,分别就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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