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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镇工作规范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范文

时间:2019-02-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乡镇工作规范专题调研报告 ?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乡镇工作规范专题调研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办选择了**镇和**镇进行了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镇情 **镇总面积120.15平方公里,全镇有汉、回、土、藏、蒙古、满、壮、**等11个民族,总人口14.4万人(农业人口3.8万,城镇人口10.6万);
辖22个村委会、10个社区居委会;
辖区驻有大中型企业9家、集体企业20家、私营企业35家。

**镇总面积61.78平方公里,全镇主要有汉、回、蒙古、土、藏5个民族,总人口3.77万人(农业人口2.63万,城镇人口10.6万);
辖20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
驻有工业企业25家。

(二)现状 1.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纪委的职能定位 党委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本乡镇人大、政府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加强对乡镇党委自身及村、乡镇企事业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的领导、建设与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和监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领导本乡镇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组织好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和共青团、妇联的换届选举工作;
加强党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认真落实党管武装有关规定,将武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支持乡镇武装工作;
、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大主席团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根据县政府规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规划;
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
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的工作报告;
撤销乡镇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指导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和监督工作;
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职能: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搞好农民法制教育;
指导、支持村(居)委会的工作;
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耕地保护,负责落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基本农田管理;
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镇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参与区域内建设项目管理特别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管理,指导监督集镇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落实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委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依据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办法;
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处理职责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上级纪委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的干部和检查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不受侵犯;
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办理县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岗位)设置 按照《**县**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编办发[2007]22号)文件精神**镇设内设机构3个: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镇组织、纪检、信访、人大、民族宗教、宣传、精神文明、武装、工会、团委、妇联、文秘、财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人;
组织、纪检、信访岗位3人;
人大、民族宗教、宣传、精神文明、武装、工会、团委、妇联岗位3人;
文秘、财务岗位4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位4人。

(2)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利、能源建设、旅游、统计、交通、土地、劳务输出、扶贫工作。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设主任1人;
农林牧水、能源建设、旅游、统计岗位4人;
交通、土地、劳务输出、扶贫岗位3人。

(3)社会发展办公室:负责民政、社区、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安监工作。

社会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人;
民政、社区、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安监岗位5人。

按照《**县**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编办发[2007]23号)文件精神**镇未设立内设机构,设置综合岗位8个:
(1)党政综合事务联络员岗位(文秘、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纪检、人事、劳动保障)4人。负责镇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负责党委、政府各类文件的收发、办理、起草、打印、报送,各种信息的收发、传送;
负责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纪律检查工作;
负责干部管理、劳动保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务。

(2)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工会主席岗位1人。负责团委、妇联、工会的各项日常工作。

(3)农林牧水、国土资源、道路交通、小城镇及新农村建设岗位3人。负责全镇农林牧水、土地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完成镇村道路建设;
负责小城镇及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镇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

(4)统计财务岗位2人。负责全镇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的呈报及政府日常事务的决算,县拨村级资金的管理发放,干部工资的呈报审核。

(5)民政、扶贫、信访岗位3人。负责全镇民政、扶贫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

(6)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武装预备役岗位2人。负责全镇民族宗教日常事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武装预备役工作。

(7)科教文卫、人口与计划生育岗位1人。负责科学技能的推广和应用,群众文化科技知识的普及和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各项任务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落实。

(8)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岗位1人。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固定资产投资、乡镇企业及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为工作需要,**镇政府自行设立了党政办公室、民政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工青妇办公室。

3.议事决策规则 实行乡镇党委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农村工作;
加强乡镇党委对武装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工作部署、较大数额的财政开支、管理权限内的干部推荐和任免奖惩及与群众相关的重要问题,都在认真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议事内容和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和领导办公会议,集体做出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的,事后及时向党委会和领导办公会报告。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结合乡镇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和有关部署,围绕全镇常规性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确定。此外,乡镇各业务口与对应的上级职能部门,如县目标办、县纪委、县文明办、县综治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计生和卫生局、县土地局、县农牧局、县城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局等单位签订各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考核采取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县委、县政府对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指标同时制定,共同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定中,设有目标任务完成的评价标准。年终考核时,考核组将依据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评分标准逐项予以打分。充分做到能够量化的指标客观公正的反应得分,不能量化的指标最大限度的反映真实情况,使考核结果能够科学真实地反映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效果。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为工作任务、班子和队伍建设。乡镇工作考核内容分为经济发展任务和社会发展任务两部分,经济发展指标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旅游收入、农业、林业、水务等;
社会发展指标为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村级财务管理、就业、民政、国土、教科文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新农村建设等。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考核中实行 “一票否决”。班子和队伍建设指标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政府责多权少 一是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生等事务,工作内容与县级政府职能部门基本相同,但县级部门的行政管理方式没有改变,权力没有下放到乡镇,责任却在不断下压,乡镇的工作仍然是“上面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大量繁重而具体的工作,仍需要通过乡镇政府进行落实,乡镇只能是疲于应付,工作重心很难转移。并且,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等诸多“一票否决”制,使乡镇政府承担了与其职权不相称的责任。二是人大主席团行使权力的形式应该更加多样化,不应该仅限于“两会”。三是社区在管理中由乡镇管理,但在考核、人事变动、拨付经费等方面,却由民政局管理,这不便于乡镇管理社区。

(二)内设机构的设置方面 一是2007年机构改革以后,形式上是行政、事业分开,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公务员缺少,混岗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县级职能部门下达目标责任书时仍按照乡镇机构改革前的运行方式进行,乡镇政府为保证工作顺畅,不得不自行设立内设机构以与县级职能部门进行对口。

(三)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热情难 一是改革后,镇政府行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直接服务“三农”作用明显加强,公务人员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由于近几年充实到乡镇的部分新考录年轻公务员大多被调或借调到县直部门工作,在行政编制设置方面出现有岗无人、青黄不接的现象。镇上在编干部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性别结构不平衡的现象,而且学习培训机会少,素质难提升,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需要。二是享受待遇难。由于乡镇职位配置低,乡镇最高只设科员,有的公务员在岗十几年,退休时职位才达到科员,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加之工作任务不断加重,工作不断细化,乡镇人员、经费均呈现不足态势,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出现下滑。

(四)县对乡镇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方面 1.职能部门在下发目标任务时对乡镇实际情况欠缺考虑,个别指标简单的逐年加码,缺乏充分的科学论证。有些指标不符合乡镇工作实际,如招商引资、争取省市资金等。在有些考核指标的相关工作中乡镇并没有执法权,但乡镇又要接受考核,完成存在一定困难,如违章建筑拆迁等。

2.各乡镇的考核指标没有区别,但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又有各自的特点,统一的考核指标往往不能突出工作重点,从而不能真实反映各乡镇实际的工作完成情况。

三、思路对策 (一)转变政府职能 乡镇是社会的基础,乡镇党政组织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规范乡镇工作,必须努力推进乡镇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乡镇工作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规范乡镇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清晰划分乡镇政府和县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职权范围,重视强化乡镇社会管理职能,剥离不该由乡镇政府管理和乡镇政府无权管理的事务的相关职能,理顺乡镇政府和县政府的关系,必须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做到权责统一,才能更好的发挥乡镇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二)加强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化 一是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定科学化,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制定的方式方法,既要从实际出发,也要与时俱进,考核指标的制定要符合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工作特点,既不降低标准、减轻难度,也不随意拔高、脱离实际。

二是科学设置评价标准,考核指标评价是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在设置中既要对完成目标任务的质量进行评价,也要对完成工作投入的成本、时限进度等因素进行评价。三是建议取消过多的"一票否决",取消招商引资、争取省市资金等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建立符合乡镇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

(三)确保乡镇工作队伍稳定 加大乡镇干部招录比例,制定相关制度,对新招录到乡镇的干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或借调,严格规范借调程序。加强乡镇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服务能力。改善乡镇干部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促进乡镇干部队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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